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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专用车位是浪费公共资源?

发布日期:2015-03-05    浏览次数:2544

  

 近年来,停车也成为一个大难题。但在这种背景下,却是“僵尸车”横行,有一些汽车霸位多年,不见挪动,还有人索性在车位上用上地锁,抢先占据“长期固定(专用)”车位,将公共资源占为己有。为抢夺车位,可谓是你有你的张良计,我有我的过墙体。如此,停车就更难了!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私家车数量与日俱增,为数不多的地上停车位满足不了居民的需求,加之物业公司和有关部门缺乏有效管理措施,车辆占用公共停车位现象十分普遍,从而“僧多粥少”现象加剧。停车难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了公共资源的浪费和不合理应用。如何解决停车难,需要业主和车主的协调和努力,也需要有关政府部门出台相关政策,使其行之有法、行之有效。对此您有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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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共有人参与  条评论

陶乐思2022-06-07

一句话,商品住宅搂(或称小区)停车位归全体业主所有,不能出售,不能赠予,业主按先来后到的秩序停放,所收的停车费用于停车管理支出,开发商无权分享,开发商总是要挤占业主利益,停车位按规划规定配建,停车位的配套也是房价的一个因素,不存在开发商有无积极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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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GFT2022-06-07

大家要知道,从2014年11月份开始,深圳规定车位不能买卖,小区车位是属于全体业主的。 而宝能为了卖公寓,竟然绑定了车位一起卖,视频中的国企领导夫人正是买了宝能的公寓,她代表的是公寓的业主,大家都是花了钱买了车位的,所以他认为车位是她们的专属车位,这并没问题。 但宝能这样做这不就是等于把业主的公共财产拿去变卖嘛,住宅的业主肯定不愿意,所以住宅业主有怨气。 要我说,这件事情最恶心的是开发商和物业,两头骗,两头吃。 最后把矛盾成功转移到两方业主身上,所以说,宝能真的是好手段啊,它才是隐藏最深的大赢家。(阿敏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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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鳥2022-06-07

6月4日,在深圳市福田区宝能公馆小区停车场,两位业主因停车位起纠纷,女业主称车位被占一个月不挪走。对方坚称是公共车位拒不挪车,双方发生激烈争吵。女子要求占车位的业主将车开走,否则开宾利过来堵车。 网络间流传的视频显示,该女子称,“我的车位有买卖合同,这个车位谁敢说是他的?”如果车主现在不挪车,她就会开车来堵住车辆。 随后,该女子让其随行人员去将自己的宾利开过来,称一个月不用,就堵在这里。该女子放话:“我家加起来有50台宾利,都不用,开过来堵。”先抛开50台宾利一事不论,该女子维权的真相究竟是啥?据媒体报道,6月4日,小区居民因为争夺车位发生了冲突。“相关车位的归属权、使用权,是否应该属于该女子,很多业主有异议。”该人士称,当天的冲突从下午一直持续到晚上,多个车位上的地锁被撬,民警、街道办工作人员都到了现场进行调解。 小区物业工作人员曾回复媒体称,开发商卖房的时候与白衣女子签过合同,并确认该女子有相关车位的使用权。6月5日,居委会工作人员表示,被占车位确为这位女业主所买。但同时,当地街道办值班人员回应媒体时表示,街道办已就此事组织召开过多次会议,有无结果还不知情。目前,当地公安机关也已经介入协调。另有坊间传闻指,宝能公馆分为住宅楼和商务楼,商务楼的业主购买房产时,宝能公司附赠了一个停车位,停车位就位于住宅楼楼下停车场。住宅楼的业主认为宝能公司没有公示就私自售卖,主张维权。部分住宅楼的业主将车辆停到了这些争议车位,并引发了上述之冲突。车位归属权究竟如何?事件会有何处理?还需进一步的调查结果公布。(时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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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n2019-06-10

占用的停车位实际上是极大地浪费了公共资源,因为这些车位本可以成为更加宽敞的人行道或者更加宽敞的车道。解决停车难的问题,可以参考日本一些地区的立体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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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宁2016-01-18

近日,福建省泉州市区部分路段私设地锁的现象引起关注。在大城市,一些小区或公共道路上,地锁圈占车位十分常见。锁的是车位,堵的是人心。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私家车的数量在增长,停车也成为城市治理的难题之一。诚然,客观上讲,车辆多、需求大,而车位较少、供给不足。这一困境背后,存在着管理不精细、制度有漏洞的原因。但类似“私设地锁”“划车占位”等非常手段,只是一部分车主为满足一己一时之需,不仅影响公共安全,而且涉嫌违规违法。更重要的是,道路作为公共空间,具有公共属性。小到一个停车位,大到公共交通管理,都离不开相应的秩序,“自己说了算”甚至“锁上再说”的行为肯定会伤及公共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讲,一个共享共治的空间,理应成为铺遍红花绿草、载满欢声笑语的“大众乐园”,而不是只有冰冷锁链的“自留地”。说到底,只图一己便利而把“公地”据为己有,道路只能越来越窄;不为一时之私而捍卫公共权益,公共空间才能焕发应有的活力。(转自:盛玉雷《私设地锁,别把公地当自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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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露柔2015-04-24

观点:赞同。 理由:1、从文中可以看出,这里的“固定车位”指的是在不需要用停车位的时候依旧霸占公共停车位。浪费资源指的是没发挥资源该发挥的作用。 2、我认为这是浪费社会资源的,这让我想起了我们学校图书馆占座的现象。道理一样,占着位置,缺不做在这个位置上应该做的事情。很多人早上放一本书在那里,然后就走了,等到晚上发觉自己没心情去图书馆,这才把书收回来。但是,在这个期间,你会看到很多真正想学习的人,却找不到位置坐。明显地,这就是浪费资源。同理,固定停车位也一样,明明自己此时不需要停车,却用各种无理的手段霸占着位置,让那个位置发挥不到它的作用。很多需要的人却没位置停车。这就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 3、我觉得要解决这个问题要多个部门协调,并不是一个部门或者一个政策几可以改变的。最重要的是,业主自觉,不要随便霸占社会资源,因为自己本身没有这个资格,而且,会给别人造成不便,资源发挥不了它应有的作用,造成资源的浪费。 总结:综上,我赞成“固定车位是浪费社会资源”这话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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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介石2015-04-21

我同意共绘网的观点,中国目前已进入汽车时代,而城市停车位供不应求,停车难、停车贵已成为一大社会公害,如果再将停车位出售或固定下来出租给专人使用,无疑给公众停车雪上加霜,不利于停车位的周转使用性质。因此,我认为停车位一律不能出售或固定车位出租,只能流转(周转)给公共使用,同时,建议已经出售或出租固定车位的一律清退,让国有土地上的公共资源用好、用活,还市民一个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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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2015-03-07

我同意,固定车位是浪费公共资源的观点,就好比我们到餐厅用餐本来有空位,却被说成被人提前预定或个别人霸占空位,但如果一有空位大家排队按先后顺序入座就不是能提高公众餐厅的利用率了吗?再比如停车位,如果将车位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给个别人长期霸占并固定下来,又怎么能提高公共资源的利用率和周转率呢?显然是不可能的。因为,汽车是流动的,而停车位是死的,许多人找车位停一停是为了办事等生活需要,最终办完事是要走动的,但如果将某个车位固定下来,而你的车又不在车位上,不能给大家公共使用,这不是明显地在浪费公共资源吗?所以,强烈要求政府尽快立法,加强汽车停车位管理,铲除有违公众利益的行为,取消固定车位为流动、周转车位,让社会公共资源用好、用活,给人民群众一个方便,进一步促进公共资源均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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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荫环2016-08-04

眼下,很多城市因车辆剧增都出现了停车难问题,即便是在一些不宽的支路上,车位都很紧张。辽宁省大连市也是这种状况,停车难已经成了老大难问题,见缝插针、有空快抢现象很普遍。很多靠近路边的人家或商家,就采用圈地占道的办法占车位,有的是弄两个铁桶占着,有的是用几个废旧座椅霸着,更多的是用隔离墩占据,如在西岗区同庆街,竟然有人摆上近百米长隔离墩,长期霸占道路资源,即便自己不停车,也不让别人停放 出现这种情况的,恐怕也不只是大连。公共道路资源,谁都无权私自霸占。在道路资源紧张的当下,职能管理部门应充分利用、调整好道路资源,尽可能增加停车位,满足人们的需求;车主个人应自觉自律,不能非法强占;监管部门也应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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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国星2016-07-13

夜幕降临,热闹了一天的浙江杭州市政府大院刚刚安静下来,市民刘颖拿着一张停车卡,不慌不忙地驾驶着自家汽车驶入大院,把车停在停车场后,再向附近灯芯巷小区的家中走去。而家住济南山东政法学院附近的王世林下班回家,也径直把车停在了学院院内。“现在终于不用为了找个车位停车,在家附近转好几圈了。” 随着城市机动车数量的迅速增长,车位不足的问题愈显突出。然而,机关单位的车位晚上往往闲置,居民小区的车位白天却常有空余。因此,实行错时停车,成为一些城市为解决“停车难”开出的妙方。 一、盘活资源,车位利用更高效。“我们小区有350多辆车,但划线车位只有78个,回家没地方停车的情况经常出现。”灯芯巷社区党委书记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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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剑铮2016-06-22

隆冬时节,北方街道旁的绿地已褪去“绿装”,裸露出黄土。然而,失去小草的掩盖,绿地上常常会多出一些不和谐的东西,比如狗屎等排泄物散落各处。时间久了,原本赏心悦目的绿地变成了一处大垃圾场,令人不能直视。 经济学上有一个概念叫“公地悲剧”:一群牧民同在一块公共草场放牧,大家都想多养羊这样就能多受益。然而,草地的载畜量毕竟有限,如果对羊的数量没有任何限制条件,那么最后的结局必然是草场持续退化,直至无法养羊,最终导致所有牧民破产。“公地悲剧”展示了一幅“当个人按自己的方式处置公共资源时”的贪婪景象,每个人都知道无休止地使用公共资源会带来枯竭的恶果,然而每个人都无力阻止事态的持续恶化,甚至为了一己之利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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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丽虹2015-09-02

一个均价17000元每平方米的居民小区,配套车库车位被炒到70万元,规划停车位“停”无虚席,一半业主停车只能在小区和周边主干道“打游击”。(8月31日《澎湃新闻网》) 广州出现200万元1个停车位,郑州出现70万元1个停车位,都高出了两地天价房价的价格,成为民生又一个“购不起”。业主的车子只能在街道上“打游击”,不仅严重影响城市交通,也造成停车大大不便民,怎能不透支城市幸福感和执政为民含金量呢? 开发商停车位之所以这么牛,原因就在“物以稀为贵”。如果政府城市停车位执政“风驰电掣”,让大量的便民小区停车位直面业主,开发商的天价停车位就会坐冷板凳,自然会降价到物有所值。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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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辉2015-08-21

生活中有许多事情,需要人与人之间进行调适。秩序需要用文明的方式来达到,用化及人心的方式来实现 刘洪波 物尽其用,有时出人意表。河南郑州,有一家公司,在其门前的大街上,铺撒了1米多宽的碎玻璃,长达数十米,这是为了阻止停车。 说阻止停车,也是从客观效果来意会这条碎玻璃带的用途。没有看到深入采访,没有找到干这事儿的人来解释,所以,这玻璃碴路面不能排除并非刻意为之的万一可能。当然,这种万一的可能,也是基于我们不希望证实人心会用于设计“损招”。 要说,在路面上撒玻璃阻止停车,也算不得大恶,毕竟它属于“防御型”,不像坑蒙拐骗、偷抢打砸那样,主动害人。但它确实把恶意、敌视和心底的毒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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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发忠2015-08-13

近日,微信朋友圈有篇文章的观点“小区物业无权收取停车费”,令车主们精神为之一振。北京某小区车主王女士向记者反映:小区地下停车位是自己花了10万元买的,但物业每年还要收取960元的管理费,不交就不让停进车位。 为什么明明拥有产权还要向物业交费?物业收取停车费是否合法?对此,本报记者采访了广东省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法律系副教授陶阳、北京世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徐宁、北京大学经济法博士黄文熙。 一、物业向业主收取停车费有法律依据吗 “物业是否有权向业主收取停车费,需要考察停车费的性质。小区停车费的性质有两种,一种是土地使用费,一种是管理费。两种费用的收费依据与收费主体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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