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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和商贩真的水火不容?

发布日期:2013-08-01    浏览次数:2554

        3月17日下午,广州两名城管队员在对一占道经营的菠萝小贩进行劝导执法时,小贩突然挥刀袭击,27岁的城管队员苏家权被砍伤7处,其中5刀在头部和面部,或致毁容。前不久,赤岗城管执法时当着小孩掐女水果贩脖子。广州市城管委主任危伟说:“最痛的不是被砍了7刀,最痛的是得不到理解。”

      城管与小贩真的就水火不容吗?他们的矛盾如何解决?两弱势群体冲突究竟谁对谁错?城管和小贩是不是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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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共有人参与  条评论

ojjjyuy2021-09-26

骂的好,骂的精彩,骂的解气。希望“共绘网人”多写点政能量的东西,由其是城管方面乱象,它可把全国人民坑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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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dfef2020-06-21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家万户摆地摊。这是调侃,也是写照。这是纠偏纠错,也是政府与市场两只手的切换。这是城市的烟火气,也是民生的落脚点。一个大国经济,既需要尖端科技,也需要柴米油盐。国情如此,实事求是,没什么好丢人的,也没有什么好说风凉话的。中国的民间活力,从来都是但有阳光就可灿烂。人权产权法治,就是阳光。疫情以来,很多事都在改变,国际也好,国内也好。希望地摊经济像一个触发点,既解燃眉之急,又能引发我们的思考、反思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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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JYHG2020-06-18

一棵青木:地摊经济生机勃勃,彻底激活了中国的经济,但也带来了很多的弊端。 地摊的最大优势就是不用交租金,但这种优势并不是凭空得到的。 因为地摊占用的是公共空间,最主要的地方就是大马路,十字路口的拐角处这种黄金地带那是兵家必争之地,有的小贩甚至把摊点开在了主干道上。 四车道变成了三车道,然后变成了两车道,最后变成了一车道。 到了最后就成了广州那个样子,马路上铺满了地摊,连摩托车都过不去,交通断绝。 反正大马路是公用的,你能摆地摊,凭什么我不能摆地摊。 你占地10平米,我占15平米怎么了,我货多不行么? 这地方好,来往的人多,我要了,你去偏一点的地方,别占我的地。 为了抢地盘,当年不知道爆发过多少次暴力冲突,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开在马路上的地摊,收摊之后也不会打扫卫生,所有垃圾就直接丢在了地上,给环卫工人带来了沉重的清洁压力,同时严重破坏了市容市貌。 最讨厌地摊的,还是那些承租了商铺的小老板。 他们花费了大量的租金,却没有得到相应的回报,生意全被地摊给抢走了。 于是,他们强烈向城管投诉。 2010年之后的舆论,曾经非常同情地摊小贩,谴责城管暴力执法。 但是在2000年之前的舆论可不是这样的,当时是强烈的谴责地摊小贩。 因为90年代末期的小摊贩实在是太多了,密布整个城市的道路,占据公共空间,引发诸多社会问题。 马路是用来走人和行车的,不是用来经商卖货的。 在强烈的舆论谴责下,越来越多的城市开始出台规范地摊经济的措施。 政府出面设立夜市区和地摊点,采用个人承包制,收取一定的租金,由政府统一负责卫生和管理。 这其实就是低一档次的露天商铺。 道路堵塞,导致回家困难的民怨解决了;商铺老板被抢生意的矛盾也解决了;整个城市所有街道都密布垃圾的问题也解决了;小摊贩的就业也保住了。 完美! 但很多小贩不愿意接受政府的管理,不愿意去政府指定的地方摆地摊。 因为承包地摊需要钱,而且不可能设立在真正繁华的拥挤街道,那些地方已经够拥挤了,没地方设地摊。 我偷偷在繁华的街道上摆地摊,不要钱,生意还能好几倍。 去指定的地摊点?花钱还生意差,我有病啊。 这些不愿意去指定地点摆地摊的小贩,每天和城管打游击,活跃在街头和天桥。 这样的小贩,被称之为“走鬼”。 在数量没达到临界点的时候,能方便市民的生活,大家也都无所谓。 但是当数量突破临界点之时,就会带来大量的民怨,引发大量的市民投诉。 在2000年到2008年,地摊经济的规模,就始终介于这种扰民的临界点附近。 有举报,城管就去清理一下。 没举报,城管也懒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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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天2019-08-14

目前,我国处于转型升级时期,大部分流动商贩是在这个过度中产生的。期间,有一部分人适应了,进入更好的行业去从业,有一部分人被淘汰了,走上从商的道路。近年来,我县城区流动商贩大肆增多,正是这个原因所致。而作为城市管理者的我们,起初只是一味的堵,这样势必激化商贩和城市管理者之间的矛盾,进而出现暴力抗法,暴力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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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2018-11-07

有些人大肆宣扬地摊小贩的道德无底线,所售卖的商品和服务在卫生和安全方面没有保障。实际上,只要是有合格的进货渠道,那么产品质量是可以得到保障的;而且,假货最重要的不是在地摊渠道,而是在生产的制造顶端。我们都希望社会越来的越多的爱,社会越来越和谐,那么就给底层的人们一点温暖吧!李克强总理说,政府必须要提高规划、管理能力,决不能光图省事:“一禁了之”。“说难听点,这不就是懒政嘛!”为了城市环境,疏导、管理为主,暴力禁止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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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彦楠2018-02-26

管属于执法机关,属于公权力部门,与公安机关一样,手中都握有执法权。既然公安机关能够做到在公众的围观下执法,允许群众拍照,当发现群众拍照时,不能抢夺群众的手机,那么城管也应该与警察一样,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允许群众拍照。面对群众的拍照行为,不但不应该抢夺群众拍照手机,反而还应该积极支持群众拍照,为群众提供拍照方便,让全社会都了解城管执法的真相,习惯在围观者的镜头前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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谦谦2017-08-25

城管属于执法机关,属于公权力部门,与公安机关一样,手中都握有执法权。既然公安机关能够做到在公众的围观下执法,允许群众拍照,当发现群众拍照时,不能抢夺群众的手机,那么城管也应该与警察一样,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允许群众拍照。面对群众的拍照行为,不但不应该抢夺群众拍照手机,反而还应该积极支持群众拍照,为群众提供拍照方便,让全社会都了解城管执法的真相,习惯在围观者的镜头前执法。要知道,在公众的围观与监督面前,在拍照者的手机面前,执法者手中的执法权力才会有所顾忌,违法执法行为才能有所收敛,才不敢肆无忌惮地暴力执法,才能做到依法执法、规范执法,城管也就不会被公众误伤,城管的名誉才能得到维护,违法者在被执法时,因为有群众拍照,他也就不敢暴力抗法,只有乖乖地接受城管的处罚。因此,城管习惯在公众的围观镜头下执法,允许群众拍照,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实际上是对自己的一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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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庆2014-10-14

“你要在这里摆摊,起码要征求这个街道50%以上居民的意见。尤其是烧烤档,要征求半径50米范围内居民的意见!”28日上午,在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举行的关于食品小作坊和摊贩管理的座谈会上,家住广州淘金北路的市民杨江华针对“走鬼”摆摊发表意见。 一边要生存,一边要舒适,都是权利的诉求和表达,都应当得到尊重。一方面,不再对小贩摆摊实行全面禁止,而给他们一条生路,属于人性化的体现;另一方面,又能对居民意见给予尊重,把选择权交还给社会,具有社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朴素原理,同样是治理思路的转变。既做到方便小贩,又力求不忧民,从而达到双赢的效果。 “半数同意可摆摊”的立法之善值得肯定,特别是在群体矛盾相对尖锐、小贩摆摊又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时,通过立法的形式加强规范管理,确实很有必要。“走鬼”摆摊有没有必要,如何进行规范,任何声音都值得倾听,任何权利都值得尊重,诸如“半数同意可摆摊”的设计,也可以作为议题进行讨论,只是对其可行性应有更多的兼顾。 显而易见的是,“半数同意可摆摊”陷入了知易行难的窠臼。一则,在操作上存在很大的难度,面临着很多技术性的障碍,比如居民概念是什么,旅游景区还以居民的意见为主吗,车站、码头、机场又如何界定, 50%的比例如何确定,如何计量,由谁来征求意见,怎么征求,如何做到公开透明……这些问题若不能得到解决,那么征求意见就很难得到落实。二则,征求意见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各地情况千差万别,涉及的群体诉求也完全不同,征求的结果就存在很大的样本差异。三则,技术条件和投入的差异,也会决定着小贩扰民的轻重程度,获得的理解也不尽相同。更何况,在公共领地和私权之间,在生存权和舒适权之间,孰轻孰重也应有所差别。 此外,“半数同意可摆摊”作为一种许可前置条件,既不符合精简程序的许可要求,也不符合简政放权的市场原则。作为一种许可条件的附加,应当体现合法性、便民性、可操作性的原则。同时如网友所言,其间还暗藏着某种腐败的隐患,因为在缺乏操作性的情况下,所谓的“半数同意”最终可能取决于许可者的意志,并导致权力寻租现象的产生。即便解决了操作的程序问题,但不管是权力主导还是权利主导,都可能形成矛盾的转移,并最终转化成小贩与居民之间的矛盾,成为不和谐的诱因。 真正的民意尊重,不是权利对权利,而是权力对权利保持应有的谦卑,“半数同意可摆摊”体现的善意固然值得称道,但将其作为一种许可门槛却有失偏颇,并易产生权利之间的互伤。对于管理者来说,真正的立法善意,还需要从立足于做好自身,比如以更人性化和精细化的管理,以帮助式的引导和规范,让小贩的经营行为更加环保而有序,最大化满足居民的消费和日常需要,构建良性而和谐的环境,才能实现社会治理的共赢。 (转载:堂吉伟德《“半数同意可摆摊”知易行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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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fyk2014-04-23

日前,浙江苍南县发生一起城管与群众冲突事件,引发各界广泛关注。城管日常执法竟引发群体冲突,造成两名城管工作人员重伤,教训十分深刻。 根据苍南县官方通报,事件的起因是城管人员执法过程中发现有人拍照,要求停止未果后发生冲突,造成拍照者受伤。随后,又因“城管打死人”的传言,引发群众聚集并围困殴打5名城管人员,其中两人伤情危重。随后,苍南县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5名受伤城管工作人员并非正式城管员工,而是“临时工”。 又是城管,又是“临时工”。事件发生后,网络上对城管的指责和讽刺不断。5名城管人员“被打”,甚至引来一部分网民“叫好”。城管这个群体何以被“妖魔化”若此?“一点就着”的群体性冲突是如何造成的? 在这起事件中,城管人员一开始虽然在正常执法,但可能确有不文明执法行为在先。事件的导火索,是“城管打伤拍照群众”,如果城管人员文明执法、无懈可击,为何这么害怕路人拍照?城管在街头公开执法,直接面对普通群众,就要习惯在监督的目光下工作。 当然,即便城管执法有不规范之处,也不能说明围殴城管工作人员就是“正义”之举。除了受传言鼓动“不明真相”之外,很多打人者也自觉不自觉为暴力张目,充当了借机泄私愤的看客。 目前事件虽已平息,但调查真相和追究责任不能停止。不管是城管人员还是打人群众,谁先使用了暴力、谁应该为事件升级承担责任,都要一一调查清楚。 另外,此事尤其令人深思的是,无中生有“城管打死人”的传言为何有这么多人信以为真,群体的对立情绪为何这么容易被点燃,城管执法为何屡屡成为街头冲突的导火索? 因为一句传言,群众对城管暴力相向,说明城管制度和管理方式存在缺陷,也说明执法者的形象出了问题。城管执法部门职责不清、授权不足,城管人员身份复杂、权责不统一,客观上决定了执法行为不可能完全规范。不规范的执法多了,公众的意见在累积,城管群体的形象就不可能根本改观。 所以,改善城管执法环境和城管形象,必须从制度和管理上入手,明确城管职责和执法范围,规范执法人员和执法手段。同时,城管人员的文明自律也要加强,微笑执法、引导执法等人性化执法手段,和制度的改进一样必不可少,至少对减少冲突、改善城管和执法对象的关系大有裨益。(转载:张玉洁《城管执法如何摆脱“以暴制暴”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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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秀荣2015-10-27

 “连盲道都被圈在里头了,真过分。” 朝阳区弘善家园的居民李坦(化名)说,两个月前,他家门口的左安东路人行道上突然竖起了一米来高的铁栅栏,围起来一大片路面。李坦一打听,原来是马路对面的菜市场想搭棚子做买卖,“扩建”市场。   附近居民告诉记者,这条人行道是附近居民的重要步行通道,因为临近菜市场,来来往往买菜的人很多。“菜市场旁边还有家幼儿园,很多家长接送小孩都得从这儿走。现在栅栏一围,路变窄了,把行人挤到了马路上。”骑着电动自行车来买菜的段先生说,如今他骑车要比以往多几分小心。   “我们找菜市场负责人抗议过,他们说圈起栅栏建新市场能提供便民服务,是经过审批的。可路都没法儿好好走,哪儿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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