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商业意义上讲,世界逐渐缩小为一个地球村,但是法律标准在世界各国仍然不同,国家法律对管理计划和企业经营有重大影响。
一国的法律体系反映了该国的历史、宗教与道德规范、政治哲学、伦理传统以及通过与其他文化接触而吸收的外来文化。世界上主要国家的法律制度分属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另外,尚有少数国家的法律属伊斯兰法系和土著法系。绝大多数国家的法律系统都不是单一的,而是多种法系的混合。不仅仅是法系,解决法律问题的法律程序也都存在着差异。其实,既然世界正在逐渐缩小成一个地球村,那为何各国的法律制度框架不衔接起来呢?这样不仅对世界罪犯的制裁能够相一致,说不定还能促进各国合作项目的落地呢。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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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是一个静态的概念,是“法律制度”的简称。有了“法律制度”的国家就可以称之为法制国家,但还不是法治国家。法治表达的是法律运行的状态、方式、程序和过程;法治的概念包括法律的至高权威,公正性、稳定性、普遍性、公开性和平等性,法律对权力的制约与对个人权利的保障等一系列原则和基本要求;它主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法律之外和法律之上的特权。法制则不必然地具有这些内涵。简言之,法制是硬件,法治是要求法律按上述原则运行的软件,只有在法制存在的前提下,才可能产生法治,而法治反过来也有利于良法的产生。一般而言,一个以保护所有社会成员权利为基本原则的法律制度易于产生一种法治氛围,也易于在法制与法治之间产生一种良性的互动,一个民族构建这类法律体系的过程往往就是一个民族形成自己法治传统的过程。因此,一个民族以什么方式产生什么类型的法律,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着它能否形成法治的传统。
国际法是用于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法律,它的内容、结构、适用范围和运行方式均受制于所处时代的生产方式和政治环境,并服务于各国的经济、政治需要。虽然在国家对外交往中,国际法经常是作为追求国家利益的工具被使用,但美国对于国际法的合则用、不合则弃的实用主义态度,将国际法的工具论演绎到不讲道理的地步,理应遭到批判。
治理国家和社会是长期的,必须有一套治国理政的思想理念和观念,要逐步完善各项制度和法律。无科学制度、无完善法律的统治,必然失败。无论是建都南京的太平天国,还是占领北京的李自成的农民军,他们在短暂胜利后的败亡,都说明了这一点。
闲暇时间,想起自己很久没有上“共绘网”了,我本就是个诗意的人,特此,赋诗词一首《和共绘网聊聊天》表达自己现今的感想,也算是练练文笔吧。 你有多久/没关注“共绘网”了/总说/工作太忙/身体太累/哪里顾得上“共绘网”/人生本就是一出戏/缺少了台词/你要怎么演下去/放慢脚步/和“共绘网”一起/张开思绪/用计/用策/用言/和“共绘网”聊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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