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绘网,新闻,热点话题,最新热点资讯,今日热点,热点新闻,一周新闻热点,热点新闻事件,热点评论

手机版
手机扫描二维码访问

触犯社会公共利益如何处罚量刑?

发布日期:2016-11-20    浏览次数:3362

  

         社会公共利益是指为广大公民所能享受的利益。从广义上说,是全体社会成员为实现个体利益所必需的社会秩序,其实现形式包括国家制度和国家权力。

         在现实世界中,每个人都有许多需要,而且是无限的和广泛的。这就决定了利益的内容也是丰富多彩的;对于精神生活的需要和追求,构成了精神利益的基本内容。而社会公共利益只有通过民主与法治的途径才能实现。用民主保证国家制度的公共性,用法治保证国家权力的公共性。对于处于政治制度转型期的中国,民主与法治既是公共利益本身,又是公共利益的实现形式,也是公共利益判断尺度和标准。那么如果触犯社会公共利益便是损害公众的利益,故而应该如何处罚量刑呢?请您畅所欲言,献计献策。
相关热词搜索:社会公共利益 量刑

Related Information

赞同(13)  |  中立(0)  |  反对(0)  |  收藏

 赞同    中立    反对   登录 | 注册   需要登录才可发布评论

  • 赞同评论
  • 中立评论
  • 反对评论

一共有人参与  条评论

nmfthd2023-01-06

三年了,回顾三年,很震惊!尽然挖出这么多“妖魔会怪”,该恢复正常生活秩序了。。。 2022.11.30高福被免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10.28上海市卫健委主任邬惊雷被免职; 10.11桂林疾控中心原主任被双开,借疫苗敛财一审判刑10年; 9.29贵州黔西市疾控中心主任被查; 9.29贵州黔西市卫生健康局局长被查; 9.29贵州赫章县疾控中心主任被查; 9.29贵州赫章县卫生健康局局长被查......

(0)

春暖花开时2022-08-01

滴滴对投诉视若罔闻!罚的好[强]

(0)

精诚杰忠2022-06-22

没有保护伞就没有黑社会。现实版扫黑风暴,坚决铲除这些蛀虫暴徒,还百姓一方晴天。

(0)

随遇而安2022-03-01

罗翔在自己的公众号上发了一篇文章,主张提高收买妇女儿童的刑罚。他说,拐卖儿童的基本刑是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收买被拐卖儿童则最高只能判三年有期徒刑。但是在城里抓20只癞蛤蟆就构成非法狩猎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情节严重的,也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从法律上看,人的价值还不如癞蛤蟆或一棵树。 我完全赞同罗翔的观点:人是目的,不是纯粹的手段,人性尊严高于一切的动物和植物。有些事,确实得改改了。种一棵树,最好的时间是十年前,其次,就是现在。(边城蝴蝶梦)

(0)

谭小灰2021-08-31

近日,上海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因郑爽 偷逃税,而对其处以罚款2.99亿元! 国家广电总局今天表示,坚决支持税务部门对演员郑爽偷逃税案件的处理决定,不得邀请、停止播出郑爽参与制作的节目。 很快郑爽主演作品均已被下架,各大视频平台app搜索“郑爽”二字显示没有搜索到相关结果。 除此之外,郑爽超话被删除,微博账号和工作室账号遭永久禁言,就连头像都变成一片空白。真是大快人心……为什么做明星能赚那么多钱?却还要逃税漏税?还记得范冰冰吗? 2018年,范冰冰由于阴阳合同事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范冰冰所需补缴的税款、罚款、滞纳金等等累计近9亿元!其实郑爽和范冰冰的挫败都不是偶然事件! 这些年,我们发现了一个很明显的现象:很多之前名利双收人,包括明星和企业家,都坍塌了!这是为什么呢?出来混,总有一天是要还的。正义可能会迟到,到从来不会缺席。 这次的郑爽事件,很多人奔走相告,虽然有大众爱看热闹看起哄的因素,但更重要的是人们群众发自内心的正气表现。尽管大众的品味往往都是低级的,但不可否认的是,这芸芸众生总能酝酿出一股股正气,在大众口碑折射出的一股股精神思潮里,永远都蕴含着邪不胜正的理念,这一点从未出过错。

(0)

ytjfthhrt2019-07-17

7月14日,广州3名旅客在高铁已停止检票的情况下,强行冲闸闯入站台。其中一名女乘客情绪激动,拍打列车玻璃,强行将左脚伸入列车和站台的间隙处,阻止列车开动。民警和车站工作人员将其拖离,列车晚点7分钟。该旅客因阻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行拘9日。 阻拦高铁也就拘留几天,罚款几百元。这种事情天天都在发生,而且越来越多,都跟着学,一点震慑效果都没有,为啥这种情况不能等同于,抢公交司机方向盘同罪。判刑最低一年半。现在抢司机方向盘的少了,火车上霸座,醉酒闹事,阻拦高铁的越来越多...... 这属于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吧??? 高铁现行的法则有待更新: 硬闯检票口??用身体阻碍火车??火车内吸烟?? 因违法成本低,事件发生率屡试不爽 公共安全,就应该从重从严,打掉违法人的“投机取巧”的心态。

(0)

赵柯檬2018-02-26

罪刑法定原则也说明,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即犯罪行为的界定、种类、构成条件和刑罚处罚的种类、幅度,均事先由法律加以规定,对于刑法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的行为,不得定罪处罚。许多现实中的不法行为只能说是不文明的行为,如乱扔垃圾,而并不是所有的不文明行为都被法律明文规定为罪,如随意插队,这样的不文明行为,只能采取道德谴责和文明教育等其他手段加以纠正。人都是有羞耻感的,有的时候,和风细雨的教化比严刑峻法更有效果。

(0)

张华强2017-09-18

认罪认罚从宽,是一种致力于多赢的制度设计,可以在不降低办案质量的同时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在彰显司法理性的同时更好保障司法人权,有利于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社会需要形成这种意识,即“认罪认罚从宽”并非嫌疑人、被告人的义务,而是他们理当拥有的一项权利,无论行使或放弃,都应获得制度的支持。全面把握这一制度的内涵,加深对我国刑事司法实际的理解,才能以务实的改革不断丰富发展司法理念,促进司法文明进步,进而推动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

(1)

陈嘉铭2017-08-28

是不是有教养并不难区分,有的人谈起教养话题来还头头是道,而一旦涉及自己,特别是牵扯到自己利益时,就开始打自己的小算盘、谋自己的小九九,就把他人的感受和社会公德抛于脑后。不管是夜市油烟还是鞭炮扰民,不管是公共场所的不雅行为还是高空抛物的危险举动,他们的共性问题就是只顾自己舒服方便,不管他人难受与否;只管自己尽兴,不顾他人感受。这样的行为,极大地影响和干扰他人的生活,显然是教养缺失的表现,也与现代文明社会格格不入。

(1)

罗家均2016-12-07

在中国当前复杂深刻的社会变革中,西方分权制衡理论能否解决中国社会民众广泛参与的问题?面对社会转型利益矛盾增多,权利义务应当怎样合理划分?抽象谈论保护权利之后,怎样在社会生活中落实?大量创新行为的法律边界在哪里,什么样的行为要定性为违法,如何处罚?中国区域发展差异大,怎样实现法律统一适用?这些问题都是中国生动的法治实践课题,需要中国的法学学者自己去关注、思考和寻找答案。

(1)
1 10条信息

会员登录

×

会员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