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球化现象的无所不往、无所不及,人们对公共产品概念的了解逐渐加深,它与我们的生活也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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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下人们想发横财,无非是两个路径:一是违法经营,如走私贩毒;二是行政垄断,以权谋私。 第一个办法,虽有暴利,但利大风险也大,若有闪失,就会人财两丢。这种掉脑袋的事,非虎豹之胆的人不能为也;而行政垄断则不同,大权在握,呼风唤雨,赚起钱来堂而皇之。像过去价格双轨制时,利用内外价差渔利,不知养肥了多少人。 而前些年靠批地皮、倒批文,一夜暴富者,也为数不少。老百姓管这些人为“官倒”,为什么叫“官倒”?因为像批地、倒批文这种营生,没有官位,手中无权,定然是倒不成的。所以贫困地区有人说:要想富,当干部,不种地来不养牛,大笔一挥成了暴发户。既然当官能无本生利,大家看在眼里,明在心头。尤其是贫穷地区,人们发财无门,可又穷则思变。故千军万马往官道上挤,也就在情理之中了。作者 | 王东京
如果有问题,就要从个别中看出普遍性。不要把所有的麻雀统统捉来解剖,然后才证明“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农业合作化的一场辩论和当前的阶级斗争》,1955年10月11日,引自第206页)
依法保护企业家的自主经营权。加强金融审判工作,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对商业银行、典当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以不合理收费变相收取高息的,参照民间借贷利率标准处理,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强破产案件审理,对于暂时经营困难但是适应市场需要具有发展潜力和经营价值的企业,综合运用重整、和解等手段,促进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和企业转型升级。对违法违规向企业收费或者以各种监督检查的名义非法干预企业自主经营权的,依法予以纠正。严格依法采取财产保全、行为保全等强制措施,防止当事人恶意利用保全手段,侵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对资金暂时周转困难、尚有经营发展前景的负债企业,慎用冻结、划拨流动资金等手段。加强对虚假诉讼和恶意诉讼的审查力度,对于恶意利用诉讼打击竞争企业,破坏企业家信誉的,要区分情况依法处理。
其实我不反感美国这个对中国共产党及其家属实行美国旅行限制举动,国内大部分激进的小粉红键盘侠都不是党员;而党内高级蛀虫最喜欢吃里扒外吧,我觉得美国这招挺好哒,帮我们把垃圾早点清点出来。(身份政治好玩⊙▽⊙)
2016年,陕西省委书记赵正永退下时,主管部门是这样评价的:赵正永同志立场坚定,领导经验丰富,作风务实正派,忠诚于党的事业,对陕西人民情感深厚,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坚决有力,多年来以坚强的党性、坦诚的作风,担当的精神,为全省发展做了大量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赢得了干部群众的信任和尊重。陕西能有今天这样好的发展局面,赵正永同志功不可没,对此全省人民不会忘记,陕西历史不会忘记。”2019年,中纪委是这样子评价赵正永的:赵正永严重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敬畏、毫无“四个意识”,拒不落实“两个维护”的政治责任,对党中央决策部署思想上不重视,政治上不负责,工作上不认真,阳奉阴违,自行其是,敷衍塞责,应付了事,与党离心离德,无视组织一再教育帮助挽救,多次欺骗组织,….是典型的两面人,两面派,…滥权妄为,大搞权钱交易……..道德败坏,家风不正,对家人,家属失管失教…….时隔三年,不同的评判!
鲁炜、王三运、艾文礼、张化为……在2019年公开的“老虎”案件信息中,截至目前至少有16名往年的落马“老虎”一审宣判。 从涉嫌罪名看,有8人属于“数罪并罚”。其中辽宁省原副省长刘强涉嫌的“破坏选举罪”引发关注。 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是这样规定破坏选举罪:“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据公开报道,法院查明,2011年至2013年1月,刘强为当选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利用担任中共抚顺市委书记等职权和影响,采取给予他人财物、打招呼等方式进行拉票贿选,破坏正常选举活动,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 除此之外,在今年宣判的往年落马“老虎”中,艾文礼同样惹人注目。 2018年10月1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布对河北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艾文礼开除党籍的处分决定。 在宣布处分现场,艾文礼面对镜头坦言,“我知道走到这一步都是自己造成的,主动向组织投案自首,我认错、悔错。我愿意做一个警示教育的反面教材,用自己的现身说法,来警示别人,也教育自己。我也想呼吁像有我这样问题的同志,不要再有侥幸心理,赶快向组织主动投案自首。” 今年4月18日,河北省政协原副主席艾文礼受贿案一审宣判。法院认为,被告人艾文礼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艾文礼于案发前携带赃款赃物主动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真诚认罪、悔罪,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积极主动退缴全部赃款赃物,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减轻处罚。 据了解,艾文礼案创造了多个“第一次”——该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以来,首例携带赃款赃物主动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投案的案件,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订后首起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处罚程序审理的原省部级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 此外,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外发布的有关通报中,艾文礼案首次使用了“提出减轻处罚的建议”的表述,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中,亦提出对艾文礼予以减轻处罚的意见。对此官方通报称,人民法院对艾文礼的依法判处,对腐败分子具有强大震慑和示范效应。 除艾文礼外,今年宣判的往年落马“老虎”中,还有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王三运、安徽省原副省长周春雨,吉林省纪委原副书记、省监委原副主任邱大明等至少三人有自首情节。据公开消息显示,王三运主动交代办案机关不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系自首;周春雨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受贿及滥用职权事实,其受贿及滥用职权犯罪构成自首;邱大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贪污事实,所犯贪污罪系自首。
现实中,产权被侵犯的事,也时有发生:比如,民营经济发展受到市场准入限制;某些企业或个人利用特权或信息不对称,践踏产权界定和转让的公平原则,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农村土地产权的权能不充分,影响土地流转,损害农民合法权益……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曾撰文指出,民营企业家当初在市场夹缝的环境中生存,很多产权不是很清晰,挂靠就是产权不清晰的制度。“现在要保护产权,但前提是产权清晰。民营企业家要尽早把产权弄得清清楚楚,不然将来迟早有一天问题会出来。”虽然国企改革也是民企的机会,但在此前的体制中,即便部分行业对民营资本开放了,但是民营资本仍然会有疑虑:“会不会再有一次国进民退?会不会‘关门打狗’?”
国有资产要防止流失,更要保值增值,最终实现“做强做优做大国有经济”的目标。有人担心,终身追责固然极大地强化了约束,但市场竞争有盈有亏,很难保证每一笔投资都赚钱,会不会因此捆住了企业的手脚,让企业不敢抢抓机遇?国企决策原本就存在反应不够灵敏的问题,一度错失了不少机遇,今后会不会让决策者更加不敢拍板?终身追责制度重点要追的是违规行为,不是要限制企业正常的经营投资行为,在划定的红线之外,企业仍有充分的施展空间。54个“雷区”,多数在此前的政策法规中也曾得到体现,只是比较分散,追责的力度没有现在这么大。如果企业建立起完善的制度,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不必过于紧张。激励和约束是企业健康成长、持续发展的基石。新一轮国企改革,是要让国企既能在激励中奋发前行,又在约束下规范发展,增强活力和市场竞争力,真正做强做优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