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选举是当代实现正义公平的重要方式之一。早在建国初期,我国便制定了第一部选举法和第一部地方组织法,奠定了地方选举制度的基础。
一共有人参与 条评论
看西方的选举制度,如果说代议制的合法性依据是“人民授权”,那么运作原理就是“少数服从 多数”。仍然以英美为例,看看“人民代表”是怎么选出来的。 简单地说,英国议会选举采用“领先者获胜”的原则。英国现在有600多个选区,每一个选区选出一名下议院议员。假设某个选区有5名候选人、100个选民,每个选民都投了票,经过激烈的选战后,候选人A得20张 票,候选人B得20张票,候选人C同样得20张票,候选人D只得到19票,候选人F得到21张票,那么,得21票 的候选人F就胜出了,他成为大不列颠与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的下议院议员。这就是“领先者获胜”。但问题来了:“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怎么体现呢?我们知道他只得到21票,是个明显的少数,不投他票的有 79 人,他们才是多数;可是另一方面,他得到的票比其他候选人都多,所以也是个多数,叫“相对多数”, 而不是“绝对多数”。讲到这里,大家发现西方人很会制造概念,相对多数明显违背多数原则,然而只要“相对”一下,就变成多数了。假如,在整个英国600多个选区中只有这个选区出现这种情况,问题其实不大;但如果在几十甚至一两百个选区中都出现这种情况,问题就大了。换句话说,选出来的这一届议会,不是由多数选民选出来的,而是由少数选民选出来的。少数选民选出了一个多数的议会,这个议会组建一个多数的政府,这届政府以多数人的名义进行统治。美国的总统选举采用选举人制。一个选区选出的选举人,哪一个党占了多数,这个党就“通吃”,把所有 选举人都归到自己名下;当一个州各选区结果都出来后,哪一个党得到了更多的选举人,这个州的全部选 民就都归这个党了;然后,再用同样的办法到全国去计票。这种“通吃”的办法有可能使少数选民支持的候选人变成由“多数”当选的候选人,再用多数的名义进行统治。
1951 年,阿罗出版了他的研究社会理论的 重要著作《社会选择和个人价值》,采用数学的公 理化方法对通行的投票选举方式能否保证产生出 合乎大多数人意愿的领导者或者说“将每个个体表 达的先后次序综合成整个群体的偏好次序”进行了 研究。结果,他得出了一个惊人的结论:绝大多数 情况下是——不可能的!更准确的表达则是:当至 少有三名候选人和两位选民时,不存在满足阿罗公 理的选举规则。 或者也可以说是:随着候选人和选民的增加, “程序民主”必将越来越远离“实质民主”。
一人一票的投票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既不是民主更没有公平民主这一概念,是人性在社会的人们与广义社会资源,即社会的物和与物相关的事之间关系状态的表述。广义社会资源是指自然资源和劳动人民劳动成果积累起来的社会财富。
如何清除腐败,最根本的,还是民主和监督。民主要制度化,监督要法制化。搞民主不能像西方那样搞,但还是要有所作为。比如在选举方面可以扩大差额选举的范围,比如在县一级可推行一把手差额选举,一把手有什么问题的话,老百姓看在眼里,明在心上;一把手差额选举乱不到哪里去。
我见识过他们的投票大选,也亲眼看见他们将“神圣”的选票以“他比较帅”的理由投入到选举箱中。在很多情况下,他们对于自己所选的人,了解到的很少,多半只是通过宣传材料和电视演讲罢了。我曾当着我的徒弟(两个欧洲人)的面和他们讨论这样的问题:如果你们选出的领导人没能力怎么办?他们耸耸肩说:这没办法,那就过两年再选一位好的吧。我当时很震惊,因为他们的态度,像极了“赌博”。 此外,绝大多数人将选票投给自己心仪的一方,往往是在顾及自身利益情况下考虑的,由于民众基础的能力有限,很少有人会顾及国家大局。所以在很多时候,候选人只要依着大众的需求说话做事,就会获得很高的支持率,最后做不做、能力行不行是另一回事。
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党组织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人民,一切依靠群众,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路线,这一路线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运用。如果我们将投票的权利交到人民群众手中,群众必能擦亮眼睛,为我们选举最合适的执政党。
人民群众是我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领导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人民群众投票选举是人民群众支持党的工作的重要参与方式之一,选举投票从根本是选举符合人民根本利益,符合国家利益的候选人,所以是客观的,公正的。
对一个拥有8800多万党员的执政党而言,反腐败斗争没有休止符。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既治标又治本,让党纪党规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让干净用权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选择,我们就能以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不断纯洁党的肌体,最大限度凝聚发展力量,最大程度维护人民权益。
1
共1条信息 |
根据国情不同,我的看法也不同。但毕竟没有绝对的公平。 在资本主义社会,受教育的人广泛,对执政党候选人各持己见,人民群众投票已是常态,应该说是比较合适的,客观和公正仅仅也只是相对的。 我国共产主义社会,是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制度根深蒂固。如果现在要实行人民群众投票选举国家主席,怕是国家要乱了套。我们国家受教育的程度在世界中都比较低,人们往往没有主见随波逐流,在我国实行这种人民群众投票制度显然是不合适的。
1
共1条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