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车越过太湖石,停进绿化带”、“我们楼幢后面一大片绿都被物业管理扒掉,抹上水泥成停车场”……小区居民怨声四起,皆为停车位占用绿地资源引起。现在的车子越来越多,污染空气暂且不谈,这停车位也是一大难题。为了缓解停车位的稀缺,越来越多的小区把绿地改造成停车位,有的是业主人为改造,而有的是物业统一规划。针对这一做法,人们分为两派:改建派和保绿派。“改建派”认为车位紧张,小区路面塞不下,只得“借”绿地,做好保护措施,就不会破坏绿地了。“保绿派”认为绿地是公共资源,而且即便是暂时满足了部分有车业主的需求,但总有用完的一天,小区的环境如何保障。面对争论,你认为停车位“吃掉”绿地到底合适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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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如何处置也有法可依——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应由业主共同决定。简单来说,绿地是业主共有的,能不能改造成停车位,也应经业主同意才行。物业管理对小区绿地如何处分,一定要经过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同意,否则业主可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
首先从宏观来说:要加强我国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在科技的辅助下,建立立体车位,或多层车位,或者建立专门的停车大楼等等,相关部门要做好停车位的管理,避免有不法商贩恶意炒价,是群众利益受害。微观的就是个人来说,暂时在基础设计没有完善之前,可以租个车位,用遥控车位锁来防止别人占用车位,效果很佳。耐用的蓄电池,雅致的外观,全面的功能。 停车位的问题并不是一天两天能够解决的,这要看我们是否完善设施以及管理和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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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小区的业主和物业公司最近发生了多次冲突,主要是因为物业公司要求涨管理费得不到业主的同意,业主要求查询停车费、广告费等详细账目,物业公司再三推辞,部分业主甚至多次到管理处与工作人员争吵”,卢明 (化名)是广州白云区某知名楼盘的业主,最近社区里发生的纠纷让他不胜其烦。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然而,《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经过多方采访发现,包括电梯广告、停车费等小区公共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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