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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国家“长臂管辖”随意制裁他国人员且冻结其资产,请问还有天理和公理吗?

发布日期:2019-06-08    浏览次数:7273

  

        距离加拿大应美方要求逮捕华为首席财务官孟晚舟已经过去了近半年,事情仍未得到妥善解决,美方抵制华为却动作连连。

       “长臂管辖”,本是美国的一个法律用语,通俗来说就是“哪怕你不在我这里,但只要你的行为与我有最低联系,我也能够管你。”字面上来看就具备了十足的霸权主义味道,也不难理解美方随意制裁他国人员且冻结其资产的荒唐行为了。近半年来,美国频频对华为出手,近日谷歌迫于美国政府压力,已暂停与华为的商业往来。请问,这还有天理和公理吗?世界真的是美国的天下吗?您有什么这方面的了解和看法吗?快“畅言一下”跟大家聊聊你的看法吧。毕竟每个人的观点,都是一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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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共有人参与  条评论

悠悠我心2024-01-09

米西方国家事实上已经霸占了俄罗斯资产,只要普帝腾出手来,必然以要回资产为由扩大特别军事行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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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ytyry2021-03-30

hm背后的bic,实质上就是欧洲的非关税壁垒,这次壁垒开始装逼了,必须对它进行追加制裁,国内的企业不得加入,国外的企业加入了就必须放弃中国市场或者额外加税,中国也应该试试长臂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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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hjff2021-01-22

一旦美国司法拥有了对全球企业的司法管辖权,那么进入美国全球“司法扫描”的企业就可能因为“腐败”、“欺诈”等各种违反法律的理由接受美国执法机构调查。问题是“合法”与“非法”之间有一个广泛的灰色地带,让跨国企业困惑的是究竟怎样的行为才是合法的而不是违法的?这一切都由美国执法部门说了算。2012年11月,美国司法部和证交会发布《美国反海外腐败法实施指南》,成为全球跨国企业进行内部合规审查的宝典。由于这些法律乃是美国法律体系的一部分,且要放在普通法背景下来理解,这就意味着美国政府为美国律师开辟了巨大的全球法律服务市场,跨国企业只有聘请美国法律团队才能进行企业内部的合规审查与风险管控。(强世功 | 北京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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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琳2021-01-18

这长臂管辖,细思极恐啊!法律也是有陷阱的,仅抗议是无效的,必须较量,可有有效的破解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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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一青松2020-05-25

美国已经疯了,他没有任何底线,我们必须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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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清生2020-05-25

李光满冰点时评:当前有两件事需要高度警惕,一件事是当前美国、欧洲某些国家、澳大利亚、印度等国正在组成一个向中国索赔联盟,将各国管控疫情不力的责任推给中国,然后向中国索取天量赔款,重新演绎一回“庚子赔款”的悲剧。另一件事是美国派出军队封锁委内瑞拉,以贩毒的莫须有罪名,悬赏5500万美元,揖拿委内瑞拉总统马杜罗等委政要,这是要重现将伊拉克总统萨达姆绞死的悲剧。 这两件事告诉我们,这个世界正在变得越来越没有是非,越来越没有公理,越来越没有善恶,这个世界正在滑向一种邪恶的境地,在这种形势下,各种最可耻的事情都会披着正当的外衣出现在我们的世界里,这个世界已经变得十分危险,公然地抢劫、可耻的谋杀,太阳下的犯罪已经出现在我们的国际关系中,冲突或者战争正在向我们逼近。 这个时候,我们一定不能忘了两点,一是美国虽然是全球霸主,是老大,但中国正在全面快速追赶甚至在某些方面超越美国,这是美国无法容忍的,美国绝不会轻易让中国改变长期以来由美国主导的世界秩序。二是中国已经战胜了疫情,而欧美仍然深陷疫情,在这种情况下,深陷疫情中的这些国家绝不会甘心让中国在岸上加速发展,他们一定会通过各种手段陷害中国,拖住中国发展的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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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菲喵332019-10-22

竞赛不许弯道超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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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klbnm2019-10-09

美国《爱国者法案》取消了限制,美国执法机构可以以涉嫌恐怖主义为由,合法地搜索任何人的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医疗、财务和其他种类记录。而美国的财政部门也可以合法地追踪和管控全球每一笔资金流动和各类金融活动。负责边境执法的部门更拥有了拘留、审查、驱逐被怀疑任何与恐怖主义有关的外籍人士的权力。由此美国政府可以不受任何法律约束,合法地监听、调查和收集全球每一个人信息——斯诺登所曝光的仅仅是美国在全球信息收集的冰山一角。在这个意义上,美国建立起全球信息霸权,名正言顺地成为凝视着全球每个人的“老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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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太公2019-08-17

长臂管辖权从“最低联系原则”中进一步发展出了“效果原则”。即主张只要某一发生在国外的行为在美国境内产生了所谓的“效果”,不管行为人是否具有美国国籍或住所,也不论该行为是否符合当地法律,只要这种效果或影响的性质使美国行使管辖权不是完全不合理,对于因此种效果而产生的诉因,美国法院便可行使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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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黄2019-08-13

许多国家为自己的法院规定了程度不同的“长臂管辖”,但都没有美国的长臂长。近年来,美国依据国内法实施“长臂管辖”的案例屡见不鲜,如去年中华能源基金委员会主席、前香港民政事务局局长何志平在纽约被捕就是美国实施“长臂管辖”的典型案例。美国司法部公开信息显示,何志平被控行贿罪名,何本人及行贿对象均非美国公民,但资金转账使用了位于纽约的银行,美方据此主张管辖权。此外值得注意的是,美国的“长臂管辖”呈“越来越长”之势,已广泛运用到侵权、合同、网络甚至家庭关系等不同领域。而在此背后,美国所依托的正是自身强大的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从国际司法实践看,“长臂管辖”可能造成国际民商事案件管辖冲突的泛滥,这既有损国家司法主权,也不利于保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甚至引发国际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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