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绘网,新闻,热点话题,最新热点资讯,今日热点,热点新闻,一周新闻热点,热点新闻事件,热点评论

手机版
手机扫描二维码访问

自由、人权带有“功利性”,而法治和全球化则属于“公共性”,后者占上风,社会才能进步?

发布日期:2019-08-16    浏览次数:6231

  

  

        一直以来,西方世界四处宣扬自由人权等,殊不知,自由和人权带有十足的功利性,只有法治和全球化则属于公共性,方能促进全社会乃至世界真正进步。

       美国是世界上最强大的自由民主国家,其民主政治被认为是西方资产阶级国家民主政治的典范。然而,随着时代的进步,西方式自由民主逐渐体现出不完整性和缺陷性。在自由和人权的庇护下,发达国家肆意挑起战争,干涉他国内政,退出国际组织,对社会的发展起到了极其严重的破坏作用。在此对比下,中国一直坚持法治和顺应全球化发展的轨迹,势头强劲,可以真正促进社会进步。对此,您有什么看法呢?快“畅言一下”跟大家聊聊你的看法吧。毕竟每个人的观点,都是一种思考……


相关热词搜索:自由 人权 法治 全球化 公共性 进步
赞同(33)  |  中立(0)  |  反对(0)  |  收藏

 赞同    中立    反对   登录 | 注册   需要登录才可发布评论

  • 赞同评论
  • 中立评论
  • 反对评论

一共有人参与  条评论

小梅子2021-06-29

人性复杂多变,善恶同体,法治是惩恶扬善的制度保障,是守护人性之美、遏制人性之丑恶的重器,是建设美好家园必然的选择。

(1)

柳淡溪桥2021-02-17

关于民主与法治何者优先,这是近年来国内学界的一个热门话题。我认为,它们之间不存在何者优先的问题,也不存在根本性的矛盾冲突,它们的关系从根本上是相互促进的关系。因为,民主与法治的各自问题意识是不一样的。民主要解决的是统治的合法性或正当性问题,法治要解决的是统治之优良与低劣的技艺问题。尽管民主与法治两者之间存在着张力,但并不是互相敌对的关系,不能对两者的关系做机械式的理解,而是要从相互制约的促进方面予以理解。对此,著名的民主理论家乔万尼·萨托利曾在《民主新论》中讨论过民主与法治的关系,他把民主界定为“有限的多数统治”,而非“无限的多数统治”。“有限的多数统治”的另一种说法就是法治的民主或宪制的民主,而非绝对意义上的大众民主。他这样说:   “我曾经论证了民主不单纯是人民的权力,现在我要坚持认为民主也不是单纯的多数原则。‘多数原则’只是有限多数原则的简单说法。……纵观人类历史,多数——种族的、宗教的或仅仅数量上的多数——事实上一直在迫害少数派,有时甚至到了灭绝少数的地步。……我拿得准的是,民主不是没有限制词的(因此是无限制的)多数统治。民主的运行原则是有限的多数统治原则。”(《民主新论》第一版第34-35页)(作者|高全喜)

(0)

山海星树2020-10-11

逆全球化是站在西方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的角度来谈的。是逐步衰落的美国延口残喘,保护自己眼前利益的逆潮流之举。中国有句古话叫“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说的是一个家庭的沉浮。其实也是自人类社会诞生以来国家的发展特征。大国兴衰是普遍存在的,只不过人类社会不同发展历史阶段各具独特性而已。任何一个先进的社会模式的创建,都是针对过去发展模式的弊端。然而随着时代的演进,任何曾经先进的社会发展模式,随着生产力的进步终将成为保守,它力求为支撑曾经建立它的方式先进的生产力服务。美国等西方国家对当下人类最为先进的华为通讯技术的百般打压就是如此。然而求生存因而求发展人类永恒的追求,决定了人类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从不会止步,并要求不断造就与之发展相适应的社会发展方式,从而导致大国兴衰沉浮。

(0)

柳明2020-07-26

这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看做是美国精英阶层,对底层民众一直实行的奶头乐教育的反噬吧。社会毕竟是一个整体,精英阶层和平民阶层根本无法做到彻底割裂,对底层的“快乐教育”一定时间内可以起到阶级固化稳定统治的作用,但长期看来其负面影响逐渐渗透反作用于精英阶层,也只是时间问题和程度问题而已,现在美国政商界的过度自信膨胀和许多人肤浅的言论已经略有显示。真正的社会进步只能是整体的进步,一如木桶效应的理论,最短的短板必将成为整个社会的短板,最终拖垮社会的进步

(0)

看几集2020-04-22

有一定的正能量。

(0)

张志忠2020-04-06

吴建民:未来的世界应该是一个法治的世界,应当是讲规则的世界,中国人不应当去违反规则,应该按照大家所共同制定的制度办事。不要以为可以我行我素。现在有些人就想横行霸道,这是非常荒谬的、肤浅的,是暴发户的心态。

(0)

耶克明2020-02-27

法治、依法治国的理念以及自由与法治是什么的关系呢?哈耶克明确指出:“只有在自由主义的时代,法治才被有意识地加以发展,并且是这一时代最伟大的成就之一。法治不但是自由的保障,而且是自由的法律的体现。只有在法治之下,人们才有真正的自由。” 而法治与自由是什么关系呢?“自由的意义仅仅是指人们的行动只受一般性规则的限制。自由意味着,我们的所作所为并不依赖于任何人或任何权威机构的批准,只能为同样平等适应于所有人的抽象规则所限制”。

(0)

JVTYTR2020-02-15

第一次打赏。(共绘网)道出了现实世界的缩影,字字珠玑!个人,制度,社会;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希望灾难之后,各个层面的反思,能有助于个人,制度和社会的进步;希望我们都越来越好!

(0)

方确2020-01-08

为了建立法治,需要在以下三方面加强工作。 第一,要在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官员中树立法治观念。法治观念是当代先进政治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社会核心价值的一项重要内容。它不仅与中国"君权高于一切"、"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一类传统的专制皇权思想相对立,也与"专政是不受任何法律约束的政权"一类自称的"革命意识形态"有根本原则的区别。 它要求树立法律至高无上的地位,而一切组织和个人,包括执政党和执政党的领导成员,都必须和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而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在这方面,完全有必要进行"一次比较彻底的思想启蒙运动,以解除意识形态的束缚,真正建立起现代核心价值观"。 第二,建立符合公认的基本正义的法律体系。首先,法律和行政机构的政令都必须符合宪法。宪法的主要内容和功能则是进行权力的配置:它一方面要确立公民的基本权利,保证这些权利不受侵犯;另一方面要划定政府的权限范围,防止政府侵犯公民权利。其次,在法治的条件下,法律必须具有透明性。 透明性有以下的基本要求:一是立法过程要有公众的广泛参与,二是法律要为公众所周知。按照现代法治观念,不为公众所周知的法律,是不生效的法律。现在有些政府官员无视人民的知情权,把反映公共事务处理过程并与民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当作党政机关的"内部文件",并加以"保密",或者在公众不知情的情况下,在政府内部寻求处理的办法。 在这种情况下,不法官员很容易上下其手,枉法害民。再次,法律应当适用于全社会的一切行为主体,保持稳定和不追溯既往,这样才能使公民对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有稳定的预期,从而安心发展自己的事业。否则行为主体就无法主宰自己的命运,而只能靠找关系、送贿赂等办法央求具有很大自由裁量权的官员帮忙开特例,才能办成自己的事情。 第三,实现法官的独立审判和公正执法。独立审判和公正执法是建立法治的一项基本要求,而司法人员的腐败和行政干预是实现这一基本要求的主要障碍。为了消除这种障碍,除了完善制度,主要要靠提高法官的素质和加强人民群众的监督。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也要通过自己的党员干部对党组织严格遵纪守法和司法工作的合宪性和合规性起监督保证作用。但是,这种监督保证作用只针对人员任命和审判程序的公正性,而不是直接任命官员、干预具体案件的审判和决定审判结果。

(0)

咯欧2019-11-15

说的太好了。哪有几个真正靠自由民主发家的国家?西方国家发家的过程,还不是靠明抢暗偷,靠殖民侵略,靠欺骗和赖账吗?等到他们已经发展得差不多了,牢牢卡住身位了,再制定一套规则,说什么要尊重知识产权,要保护环境,要怎么怎么,以此来保护自己的利益,限制其他国家发展。他们有他们的立场,但我们如果也真信了他们这一套,觉得人家的规则理所应当,那就真的是傻逼了。

(0)
1 2 19条信息

会员登录

×

会员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