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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体现一国或地区的主权:“三权”、军队、财税、文化教育?试问港澳台还有哪些主权游离在中国之外?

发布日期:2019-08-28    浏览次数:7562

  

        近三个月的香港被黑色恐怖笼罩,一些激进暴力分子打着自由的幌子持续制造暴力事件,让香港声名远扬,这也让人思考,港、澳、台还有哪些主权游离在中国之外?

        国家主权是指一个国家固有的在国内的最高权力和国际上的独立自主权利。“三权”(司法权、行政权和立法权)、军队警察、财税货币和文化教育等等都可以体现一国或地区的主权。由于历史原因,港澳和中国大陆实行了一国两制,拥有相对独立的部分主权,但是近年来的暴力事件、港独台独分子的嚣张,都让中国的主权蒙羞,是否应该收回游离在中国之外的港澳台部分主权,比如:“三权”(司法权、行政权和立法权)、军队警察、财税货币和文化教育等,从而维持一个中国大一统的和平稳定呢?快“畅言一下”跟大家聊聊你的看法吧。毕竟每个人的观点,都是一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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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共有人参与  条评论

BJFRZD2022-11-27

回归前的香港采取的是英国判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取的是制定法,为了保持香港的稳定,继续保留香港的判例法制度是可以理解的,然而香港司法的终审权是超越“一个中国”底线的,因而是不能接受的。否则对于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利益的案件,香港法院可以做出违背国家利益的最终裁决,对法治的统一性和宪制的统一性是巨大的伤害。即使是采取联邦制的英国和美国,在宪法层面上都只有一个司法管辖区,只有一个司法终审机构,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单一制国家,理应确立一个司法终审机构,突破一个司法终审机构的法治底线后患无穷,当前的香港困局就是其突出表现。(柯华庆,四元论提出者、党导立宪制理论创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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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彬有礼2021-04-14

香港还需要第三次回归祖国,司法系统、教育系统、媒体和金融系统的全面回归!如此香港才是中国人真正的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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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朝明2021-04-06

中美在香港的博弈,以漂亮国输的漂亮告终!下一步就是驱逐洋人法官,由爱国爱港的法官取而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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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htrt2021-04-06

占豪:国家在解决香港问题时,面对香港各方势力与美英的勾结,竟然在几乎没有死人的情况下,通过立法和相关机制的建立,就彻底搞定了香港问题,这当然是超强的政治能力。积弊二三十年的香港问题我们都处理得如此稳健,这充分表明,美国为首的西方想在新疆搞事不过是蚍蜉撼树而已,翻不起什么大浪!接下来,香港还需要解决司法体系内外国人法官多,以及司法体系掌握在少部分香港地方势力和外国法官手里的问题。关于这一问题的解决办法,建议,即通过专门立法建立香港司法委员会,打破香港司法体系当前的小圈子,建立爱国者执法的体系。关于这一点,相信不久国家也会出手。另外,就是需要对包括对港府内、教育系统、媒体系统等进行清理,把反党反国家的那些人驱逐出这些系统,让他们失去生存的基础。“港独”覆灭了!香港稳了!感谢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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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德芳2021-02-10

来招接招,见招拆招,针锋相对,一剑封喉!维护国家主权,反击祸害我国主权的所有伎俩,堂堂中国,轻车熟路,绝对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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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志发2020-11-30

中国的领土虽大,但没有一寸是多余的。2017年8月1日,在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大会上,习主席坚定而郑重地指出:“我们绝不允许任何人、任何组织、任何政党、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形式、把任何一块中国领土从中国分裂出去,谁都不要指望我们会吞下损害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苦果。”这番掷地有声的讲话,表达了中国人民坚如磐石的意志和决心,也寄寓了党和国家对人民军队的如山重托。(文|刘堂 南海舰队某基地副司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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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理.岳2020-09-25

富强的方向:读者们可以想一想,至今还戴着英国古典装束假发的“殖民地法官”们,他们到底是为了英国“执法,”还是为了中国和香港在“执法”?他们内心深处到底是效忠于过去的殖民者英国,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连国家都不会效忠的法官,他们会效忠于香港?效忠于“法律”?这个原理,好比连爷爷姓王都不承认的一个人,他会承认自己是王家的后代? 这也是一个很复杂的感情问题。因此,要想彻底解决香港乱象,必须要从深化改革香港的司法体系入手。最起码,香港法官必须符合以下三个硬性条件: ——任何非中国籍和拥有双重国籍的人,不得担任香港的法官; ——任何不宣示效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中央人民政府的人,不得担任香港的法官; ——任何发表过或者支持过反华反共言行的人,不得担任香港法官。 接下来,必须从三个方面彻底改革香港法官队伍的“面相”和体制: ——摈弃香港法官那种令人恶心的、代表着英国殖民统治者的滑稽假发;并换了香港法官们的古典英国式服装; ——香港的所有法官必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任免; ——香港的法庭上必须使用汉语,包括起诉书和判决书必须使用简体汉字。此外,还应该对香港警察也应该进行三个典型标志的“面上改革”: ——必须穿着与中国警察式样颜色一致的服装,只在领花、臂章和警号上体现“香港特别行政区”; ——必须使用中国警察一样的队列动作; ——必须实行和中国警察一样警衔制。一句话: 只有彻底去殖民化,才能实现香港的中国化,香港才能稳定和实现新的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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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版dz2020-05-12

一张白纸可画最新最美的图画,也可以被人胡乱涂鸦。不少年轻人对现实不满,对历史有误解,原因是从小被餵食“精神鸦片”。有人说,中学恢复中史科,可以弥补这个情况,但试想一下,继续由那些“黄”老师来教授中史,结果会如何?香港今日乱象纷纷,年轻人成为黑暴主力军,反映教育出了大纰漏。从这个角度看,香港要补好“鸦片战争”这一课,不仅是要对年轻人进行正确历史教育,更是要解决特区的学校为谁培养接班人的大问题。(原载2020年5月2日《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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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的话2019-11-29

香港外籍法官问题,是英国殖民香港的历史遗迹,不能让其成为永久的制度传统。而且,英联邦国家实施的这一制度,也不能成为理所当然可以在香港合法存在。 回归22年的实践表明,这一制度存在严重缺陷,导致中国司法主权虚位,也导致香港历次动乱、暴乱中的“捉放曹”事件频出,中央及特区政府对于香港的治理能力受到极大限制。 是时候彻底解决香港外籍法官问题了!按照本文的主题,就是要“请”外籍法官出局!与此同时,应该相应修改香港条例、香港终审法院条例、高等法院条例、区域法院条例等法例中有关法官国籍资格的条款,在法官的任用资格补充一条:(各级)法官“应是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拥有双重国籍的,必须通过法定程序放弃外籍身份,并对社会公众公开。 其中尤其须修改香港条例(484章)12条4项的规定,使之符合以上要求。 按照《基本法》第八条的规定,香港原有法律不得与本法相抵触,如果相抵触,“经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作出修改”。《基本法》第十一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指定的任何法律,均不得通本法相抵触。”因此,调整、修改后的相关法律,也不得与《基本法》相抵触。 我们必须彻底改变大量外籍法官担任香港法院法官的奇葩现象,让法院回归中国主权。 由中国(香港)籍人士担任香港法院法官的条件也是成熟的。香港回归前,以英籍法官为主,只有少数的本港人法官。香港回归后,法院本土化进程加快,除终审法院基本是外籍法官外,高等法院、区域法院的法官已多数是本港人士。尽管这些本港法官中很多都同时拥有外籍,但他们可以依法定程序放弃外籍身份,成为唯一中国公民。 再者,现在没有证据表明本土法官的专业能力不行,也没有证据表明他们在“公正、中立、廉洁”等职业操守方面比外籍法官差。可以相信,他们完全可以胜任香港法院法官。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维护司法独立与公正的形象也会得到广大香港民众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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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JHTG2019-11-26

张哲人:真正的标题应该是《必须要胖揍香港一次》,不再心软了,不要同情了,不能犹豫了,发展下去,将酿成国祸。这已经不是几个学生的问题,而是整个香港的问题,要救香港,就得要忍痛下手,那怕损失一两代香港人,那怕付出沉重的经济代价,那怕失去部分国际声誉,也要狠狠打一顿,绝不轻饶放过。 我是广州人,中国籍。我母亲四代香港人,我父亲只身到香港,从金庸、于品海之后,接管过《明报》,也是香港人,我最大的舅舅是“三支旗”首脑陈志超,曾组建和带领633敢死队平定1957年的香港暴动,职位在四大华探长之上……而我娶的太太也是香港永久居民,我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打着“时代革命”、“光复香港”“民主自由”的旗帜,分裂国家,还划出“香港国”和200海里的海上经济区,称呼中国为“邻国”,公开侮辱中国为“支那”,焚烧国旗……等等,这不是少数人的问题,一定是整个社会环境滋生出来的,是整个香港出问题了。 所以,在香港问题上,不能再退了,不能再忍了,不能再迁就了……谁在强大主权国家面前搞独立,既然要玩火自焚,得到的必然是灭顶之灾。让整个香港付代价,那怕血流成河。 这个基础上是如何一步一步变成畸型的香港,今天让人痛心疾首,忍无可忍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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