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脸识别系统(采集人脸信息)其实是一台特殊的摄像机,判断速度相当快,只需要0.01秒左右,由于利用的是人体骨骼的识别技术,所以即使易容改装(换脸),也难以蒙过它的眼睛。人脸识别系统以人脸识别技术为核心,是一项新兴的生物识别技术,是当今国际科技领域攻关的高精尖技术。
而如今人脸识别系统被广泛的应用,如:人脸识别出入管理系统、人脸识别监控管理、人脸识别电脑安全防范、人脸识别ATM机智能视频报警系统、人脸识别监狱智能报警系统、人脸识别RFID智能通关系统、人脸识别公安罪犯追逃智能报警系统等等。可也有人会担心:人脸识别系统就好比在每个人的身上装了监控器(信息采集器),用户已经几乎没有什么隐私可言了?对此您是怎么看的呢?快“畅言一下”跟大家聊聊你的看法吧。毕竟每个人的观点,都是一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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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App不得过度索权:(一)2019年2月,一家面部识别公司发生大规模数据泄露,680万条包含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家庭住址和照片等个人信息遭泄露。敏感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二)中消协表示,经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限制在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和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不得过度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除了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所必要的个人信息,经营者不得以消费者不同意处理其个人信息或者撤回同意为由,拒绝提供产品或者服务,如手机App等不得因用户不同意提供非必要个人信息,而拒绝用户使用其基本功能。
看到一个说法“在美国我们不建议你携带护照,绿卡或者其他关于移民身份的文件上街游行。携带驾照就足够了。非美国公民的身份会引起执法人员对移民身份的额外关注,节外生枝。非美国公民上街,最好不要带手机。执法人员往往可以在手机里找到指控你的证据。如果你一定需要带手机,最好关闭手机中人脸识别解锁功能,设定不易破解的密码,关闭手机定位,蓝牙和无线上网功能。”
不可否认,人脸识别系统,在某一些方面确实,是比较便利的。 比如,今年疫情我们之所以能迅速的控制住。并不是因为我们医疗技术比欧美更厉害,真正的原因是我们的大数据能力、人脸识别能力、定位追踪技术,比较厉害,一旦发现哪里出现疫情,迅速就能识别可能接触的人群,第一时间进行隔离处理。。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 当我们发现一个小小的开发商,现在也能行驶国家权力!在没有任何告知我们的情况下,直接就“ 人脸识别 ”掌握我们的隐私信息的时候; 当我们发现,原来所谓的智能手机,人脸解锁功能,就如同“ 皇帝的新衣 ”,如此简单,就能被破解的时候。 甚至,就连路边一个小小的火锅店、餐厅也能随便安装几十个,上百个摄像头,正大光明的拍照、记录我们的信息; 就连上个厕所,都要被人脸识别,拿走我们的人脸数据!! 很明显!!人脸识别已经“ 变味 ”了。。。 对,确实!早期的时候,国家为了大数据创新、为了提高人脸识别的技术;为了技术,只要你不是干坏事,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现在不一样了! 现在的人脸识别技术已经完全被“ 滥用 ”了;就连戴着口罩都能轻易识别,现在更是戴个眼镜,就能轻易解锁我们的手机。 如果还放任不管,百分百必出大事!! 最后说一句,感谢清华大学!感谢贵校的人工智能研究团队RealAI ,勇敢的站出来,将人工智能的巨大丑闻,公之于众! 谢谢同学们!! 无论您有多忙,请花1秒钟的时间把它放到你的圈子里!可能您的朋友就需要!谢谢!(热点解读)
“如果人脸数据被泄露、被滥用,不仅不会改善社会治安,反而可能使相关的违法犯罪活动激增。”“人脸数据一旦泄露,就是终身泄露”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劳东燕的主要研究领域是刑法学。这两年,有关人脸识别的争议性社会事件频频出现,让她关注到这一新技术应用中的风险与法律规制问题。去年,她撰写的一些分析人脸识别的法律文章,因为击中了很多人的心声在网上盛传。 她解释道,目前的个人信息收集以同意机制为基础,如果作为数据主体的个人表示同意,接下来的数据收集、使用、处理就交给了企业和政府,数据主体难以进行后续的监督和控制。 “基本上征得同意之后,你的个人数据就跟你没有关系了,之后所有的风险都需要由你自己来承担。”她说,考虑到现实中,很多人都是在不知风险的情况下表示同意,或者由于必须使用相应App而不得不给予同意,以同意机制为基础的法律保护框架更是显得无力。去年美国Kneron公司(主要研究人工智能、移动设备等智能应用领域)对外宣称:他们已经研究出了一款特制的3D面具,可以成功欺骗过人脸识别系统,完成系统支付,其中还特别表示,这也包括了我国两大支付软件支付宝和微信,甚至还表示用同样的方式进入了中国的火车站。 对于该事件,微信回应称,微信刷脸支付出现账户冒用、盗刷等风险隐患是极小概率事件,如果因为刷脸支付导致账号资金损失,也可以申请全额赔付。而支付宝的服务协议是,如果用户遭遇盗刷可申请全额赔付。(关键在中国,普通百姓如何取证?)指纹支付、人脸识别支付等功能,已经逐渐被用户接受,但在被爆出一系列负面消息之后,你还敢使用吗? 欢迎大家评论!
便捷性与安全性并不可兼得,当人脸识别给我们带来便捷的同时,也会在安全性能上给我们担忧。网络时常游走着各种黑客,时刻都有可能被攻击的风险。目前在技术层面上,已经实现了可以远程模拟别人的人脸来进行身份的验证,黑客可以不借助用户本身的人脸就完成身份验证。当你接触网络的那一刻,基本上个人隐私就已经被大数据所囊括,加上当今的人脸识别技术,监控系统可以通过人脸定位到具体的位置,对于侦破案件,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而对于普通人隐私来说,感觉可能就是在自己身上装了监控。
卡辛斯基反复提及,引入新技术一定要慎而又慎。“一项新技术被引入社会时,将会引发一长串其他变化,这些变化之中的大部分是不可预见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技术进步给社会带来新问题的速度,远比它解决旧问题的速度要快。技术已将人类带入了一条无法轻易逃脱的死胡同。”
清华教授:对于北京地铁即将推行人脸识别技术的做法,我表示坚决的反对。以下是具体的理由。 首先,人脸识别涉及对个人重要的生物学数据的收集,相关组织或机构在收集之前,必须证明这种做法的合法性。 按照现有的法律规定,普通的个人信息,包括住址、电话号码、邮箱、账户以及行踪轨迹等,因为具有可识别性,在收集时必须经过被收集人的事先同意。同时,如果收集方将相应信息不当地予以使用、出卖或是泄露,还可能引发包括刑事责任在内的法律责任。 生物学数据的个人指向性更为明确,而且对个人而言,也显然比一般的个人信息更为重要,为什么在收集时反而不需要征得被收集人的同意?并且,对收集的主体、目的、方法、范围与程序等问题,完全没有做任何的限定,也没有对违规收集或使用的行为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政府是作为收集的主体,显然需要法律明确予以授权;法无授权即不可为,政府无权以安全为名,来搜集普通公民的生物识别数据。倘若是企业或其他机构所为,则其收集个人的生物学数据,起码需要获得被收集人的明示同意;不经同意而收集,属于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 其次,地铁实施人脸识别,涉及公众重要的人身权益,不经听证就要推行,也缺乏起码的合理性。 几年之前,北京地铁票价调整,曾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并经过严格的听证程序。如果票价调整都需要广泛征求意见并经历听证程序,则推行人脸识别技术,明明涉及更为重要的人身权益,怎么就可以在既不征求意见也不进行听证的情况下,直接决定予以推行?难道个人的生物学数据,在重要性上还不如几元人民币的价值? 不经任何论证,就准备轻率上马大规模的人脸识别,人们有理由怀疑,这其中是否涉及违法的利益交易,或者是否是被相关利益集团游说之后的结果。 再次,声称应用人脸识别技术是要实现分类安检,但标准本身所牵涉的问题本身就没有解决。 一个交通管理部门,有什么权力来对乘客进行分类?依据的又是什么法律?不止如此,相关部门准备采取怎样的标准来对乘客进行分类,采取的标准具体包含什么内容,又是由哪些人以及如何确定的标准,标准是否应当公之于众等,这些问题难道不应当在推行人脸识别之前先行解决吗?垃圾的分类标准都要明示,更何况是对人的分类。 如果相关部门意欲采取内部标准,那么请问,我们如何得知标准是否合法合理?如何得知是否存在为法律所禁止的歧视?如何得知是否存在随意设定标准内容的问题?若是利害关系人对分类标准不服,或是认为不当的分类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他们又应当怎样进行申诉,如何确保其权利得到有效的救济?在这些问题没有解决之前,怎可如此轻率地决定,要在地铁这样的场所,大规模地运用人脸识别进行分类安检? 若是任意采取内部标准而将乘客分为三六九等,并据此采取不同的安检举措,我们有理由怀疑,这样的做法违反宪法上的平等原则,也涉嫌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的基本权利。《宪法》第37条明确规定,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最后,没有足够的证据表明,在地铁运用人脸识别能够提升通行效率;即便有证据予以证明,效率本身也不足以成为推行的充分依据。 轨道交通指挥的官员声称,在地铁推行人类识别技术是要提高大客流时段的通行效率。问题在于,声称不代表客观事实。在没有做扎实的实证调研之前,如何让我们相信,在地铁运用这项技术有助于提升通行效率?根据在机场与宾馆的亲身经历,我很难相信这样的结论。 即便有来自专家的一些支持,我们也有理由怀疑专家的判断是否准确。因为这涉及对未知事态的预测与评估,专家的判断完全有可能陷于错误。譬如,在放开二胎之前好多年里,很多人口专家都言之凿凿,宣称全面放开二胎会造成我国人口的急剧增长。自放开二胎之后,实际生育率情况如何呢?大家有目共睹。 退一步而言,即便运用人脸识别真地能够提升通行效率,单是效率本身也不足以成为推行的充分依据。不要以效率为名糊弄公众,好不好?要说效率的话,不对地铁进行所谓的安检,最能提升大客流时段的通行效率。 我不知道相关部门有没有做过起码的调研。现行的人物同检,尤其是其中的人检,无论在高峰时段还是一般时段,都形同虚设。除了浪费纳税人的税款,实在是看不出这样的人物同检,究竟有什么现实的作用与意义。 基于前述相应的理由,尤其是考虑到其中潜含的重大危险与负面作用,我不仅反对在地铁运用人脸识别技术,也反对在机场与宾馆等场合,强制人们接受人脸识别的检查。
有偷钱的, 偷东西的, 你听说过, 有“偷脸”的吗?“偷脸”??啥是“偷脸”? 随着, 人脸识别技术, 进入商业化应用, 越来越多的领域, 开始使用, 刷脸验证、刷脸支付, 等方式进行安全保障。但在授权采集过程中, 大量商业主体, 为降低自身成本, 通过格式条款或单方告知的形式, “逼”处于弱势地位的公众, 出让自己的脸部信息, 甚至在合同约定中, 暗含自我免责条款。 还有, 不法分子、数据黑灰产从业者, 为通过实名认证达到, 注册虚假账号, 或者直接侵犯他人账号的目的, 需要相应的人脸信息, 甚至在国内已催生出, 一定规模的“过脸产业”。 不久前, 一款换脸软件刷屏, 上传照片, 你就能替代明星出现在, 制作的相关影视中, 着实让人过一把“明星瘾”。不过, 该APP很快引发争议, 有网友发现, 其APP用户协议霸道, 担心被“偷脸”。这并非杞人忧天, 此前, 中国消费者协会曾发布 《100款APP个人信息收集与隐私政策测评报告》, 报告显示, 测评的100款应用程序(APP)中10款APP, 涉嫌过度收集个人生物特征信息。
人脸识别, 是通过摄像头获取脸部信息, 再将脸部信息转化为计算机代码, 这些所提取的数据, 将存储于企业数据库。人脸不能复制, 但是代码是可以被获取和重构的, 普通的字符和字串密码, 在丢失之后, 可以设置新密码, 但是人的脸是不能“重置”的, 一旦泄露便很难找回。。。。。。从密码到指纹, 从人脸识别到虹膜识别, 甚至到每个人的基因, 这些生物信息泄露后, 用户身份安全将形同“裸奔”!如果, 结合最新的3D打印技术, 就可能在现实生活中, 被“李鬼”冒名顶替, 给大家的人身和财产, 带来重大风险!2019年2月, 深圳某人脸识别企业, 就被证实发生数据泄露事件, 超过250万人的核心数据可被获取, 680万条记录泄露, 其中包括, 身份证信息、人脸识别图像及GPS位置记录等。如何防范?这几件事不要做!注意:1. 不要在网上乱发带有自己指纹信息的照片,不要在不可信的设备上录入自己的指纹,在用完指纹锁或者手机之后,用手在传感器表面上擦一下,通过这个动作,指纹图像就会完全模糊化了,也就没有了任何提取价值;2. 对于一些要求上传,手持身份证照片或视频的服务,应保持警惕;3. 不下载、不使用来历不明的应用程序,避免使用陌生的无安全防护的Wi-Fi;4. 使用虹膜验证身份的敏感人群,不要随意上传照片到网络,也不要轻易接受他人拍摄照片的要求。生物信息是个人信息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不能轻易放弃。
虽然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还没有做到“普及”,但是不能否认,它已经在开始影响着我们的生活。我国人口规模巨大,经济增长迅速,对可靠的人脸识别技术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通过一批专家学者孜孜不倦地努力,我国的人脸识别技术已经不落后于发达国家。一旦人脸识别得以推广,发展前景将是前程美好。此外,要把中国创造和制造的产品打入国外市场,这需要产品需要和国际标准接轨,为产品进军世界铺平道路。随着技术瓶颈的进一步突破,市场的进一步规范,相信规模化应用的日子不会太远。届时,人脸识别技术本身的发展和应用效果还将有更大的提升,为我们的生活带来更多便利和安全。
人脸识别主要用于身份识别。由于视频监控正在快速普及,众多的视频监控应用迫切需要一种远距离、用户非配合状态下的快速身份识别技术,以求远距离快速确认人员身份,实现智能预警。人脸识别技术无疑人脸识别主要用于身份识别 是最佳的选择,采用快速人脸检测技术可以从监控视频图象中实时查找人脸,并与人脸数据库进行实时比对,从而实现快速身份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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