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两制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是中国政府为实现国家和平统一而提出的基本国策。“一国两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台湾问题上的主要方针,也是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所采用的制度。
我们都知道,“一国两制”的前提是“一国”为主,“两制”为辅。而香港问题、澳门问题和台湾问题都是历史上遗留下来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实现国家统一,一直以来都是中华民族的共同愿望。那如何来体现国家的意志和主权?如何解决“两制”不相融的问题呢?有更佳方案吗?快“畅言一下”跟大家聊聊你的看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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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150多年的英国殖民统治时期,香港没有民主可言,没有一任港督是由港人民主选举产生,绝大部分时间立法机构成员更是直接由港督任命。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香港回归以后,根据基本法,香港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港人依法当家作主、自行管理特区高度自治范围内事务,香港居民前所未有地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和自由,这是任何不抱偏见的人都会承认的事实。来源:外交部网站
吴建民:“一国两制”好在什么地方?它跟革命与战争时代的逻辑是完全不一样的,它考虑到中华民族包括香港、澳门的根本利益,同时也考虑到外国在香港、澳门的利益,找到了一个平衡点。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变化。有些人还是用过去的思维方法,用革命与战争时代的观点来看待今天的世界,这是跟时代的特点不相吻合的,而且会把我们引向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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