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某电子厂涉嫌非法使用童工促使童工问题又再次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国家有法律明确规定,任何用人单位都不得招用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制度总是成为摆设,很多工厂、企业不惜逾越法律界限,征用童工。对于工厂企业来说,征用童工存在极大好处,他们只需要支付极低廉的薪水就可以自由获取童工最大的利用价值,为企业节省成本,自己获利。童工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生存环境得不到保障,受教育机会丧失……然而,一批批童工被遣送回家却解决不了童工问题的真正缺陷,同时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些童工被遣送回家真的是好事吗?童工之所以外出务工,究其根本是家境贫穷,当温饱问题都没解决的时候,教育只能让步。如果说童工能在正规的公司里为其工作且不遭受虐待,微薄的薪水对那些家庭也是雪中送炭,比他们回到大山深处的处境要好得多。总之,治理童工问题需要从根源出发,相关部门要严正以待。童工问题如何根治,你有什么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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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应使用或支持使用符合上述定义的童工。如果发现有儿童从事符合上述童工定义的工作,公司应建立、纪录、保留旨在救济这些儿童的政策和措施,并将其向员工及利益相关方有效传达。公司还应给这些儿童提供足够支持以使之接受学校教育直到超过上述定义下儿童年龄为止。
童工问题的存在,有着多方面的原因:包括用人单位对廉价劳动力的追逐,童工自身对就业获取经济利益的需求,也包括我国教育制度存在缺陷,监管部门的执法监察不到位,等等。解决童工问题需要综合治理,要从严格执法监察、培育社会意识、完善制度等多方面入手。要从预防开始,从问题产生的根源出发,建立长效的综合治理机制,逐步减少乃至消除童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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