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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年金”是反腐利器还是变相福利?

发布日期:2014-03-04    浏览次数:2429

  

         廉洁年金,是指廉洁勤政的公务员能在退休后得到一定数额的廉洁金但如果在职期间有腐败行为,廉洁金将被强制取消。这一制度在新加坡和香港都已经比较成熟,比如香港的公务员普遍比较廉洁,而且退休后能拿到高达400500万港元。借鉴这些成功经验,政府于去年提出建立廉洁年金制度,意图打造成反腐利器。但也有人指出,新加坡和香港的廉洁年金制度之所以能够实行的比较成功源于与之配套的严格的监督和法律机制,国内尚且做不到。此外,国内公务员的工资和灰色收入已经水平偏高,廉洁金倒成了一种变相福利。“廉洁年金”是反腐利器还是变相福利?你觉得这种制度适合国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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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叟2021-03-03

养浩然正气,可做到:“心正、身正、左右正、朝庭正、天下正”。被誉为“千古一帝”的唐太宗就是一个最典型的例子。唐太宗奉天重道,修身养德,以铜为镜正衣冠,以史为镜知兴替,以人为镜明得失。他亲眼目睹隋朝的兴亡,常以隋朝亡国之君隋炀帝作反面教材,警诫自己及臣属,克己奉公,廉洁自律,走光明正道。 唐太宗居庙堂之高,却心系黎民百姓,常思“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他虚怀若谷,谨记“逆吾者是吾师,顺吾者是吾贼”的古训,听得进不同意见或反对意见。 他慧眼识人,善于用人,朝庭上下,人才济济,各尽其能。遇有天灾人祸,他总是先责自己,敬天求神,大赦天下。唐太宗的各项善政,使百姓安居乐业,社会安定祥和,天下太平,四海宾服。 首都长安像今天的美国纽约一样是世界性的大都会。“九天阊阖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正是当时各国使节从四面八方到长安朝拜唐太宗的真实写照。因德泽西域北荒,唐太宗被尊为“天可汗”。最能体现唐太宗“心正而致天下正”的一个故事是他与390名死囚的约定。贞观七年腊月,太宗视察朝廷大狱,那里有390名被判处死刑的囚犯等待批准,执行死刑。这些死囚,都经过了三复奏和五复奏程序,都是些罪无可恕、死无可冤之人。 但是,唐太宗审查时,心生慈悲,令他们回家过个团圆年,待来年秋收后回来问斩。此令一出,死囚们喜出望外,感恩戴德。待来年九月初四,390人准时归来,无一人逃亡,死囚们因信守诺言,最后全部被赦免!|文化复兴天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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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hocb2019-09-26

作为公职人员,保持廉洁乃天经地义。但事实上,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让每一个公职人员都保持廉洁。于是通过相关的制度确保奖廉惩贪已成为各国惯例。作为我国反腐的配套措施,建立廉洁年金制度显得合情合理。[3] 此外,率先从公共部门及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新提拔干部做起,加快官员公布个人财产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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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灯2019-08-14

廉洁年金制度是从经济利益上对公务员是否廉洁从政给予的一种奖惩。新加坡、中国香港廉洁勤政的公务员在退休后可以拿到一大笔廉洁金,但如果公务员在职期间被发现腐败行为,这笔钱将被取消,以此化解公职人员的腐败动机。从新加坡和中国香港地区看,廉洁年金制度在抑制腐败方面发挥了较为理想的作用。人人都会算这样一笔“账”:贪那一点眼前利益和以后的美好生活相比,孰重孰轻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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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dada2017-08-16

部分行业协会的“四风”问题,与其“功能变异”有关,它往往充任权力的掮客或利益输送的中介,拉拢腐蚀政府官员,这一问题的解决,部分会随着干部队伍廉洁自律水平的增进而得到缓解。通过对行业协会派驻纪检代表或在行业协会中建立健全党组织,可以有效地遏制不正之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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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此间2014-06-30

日前,两条与“公务员工资改革”的新闻引发关注。一条是,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公务员工资改革绝不等于单一涨工资。另一条是,公务员工资改革基本目标方向已经确定:调整工资结构,扩展晋升空间,建立比较机制,实施配套改革。   此前有报道称“公务员工资已经十年未涨”,再加上一些公务员公开“哭穷”,这次改革不免给一些人的印象是“改革就是涨工资”。但很显然,这次改革不能以“涨工资”为核心,而是要针对公务员工资存在的问题“对症下药”。同时,要在收入分配改革总体方案指导下进行改革。结合“改革基本目标方向”来看,这次改革应为“大改革”。   所谓“大改革”,是指改革包括很多方面,既要调整公务员工资结构,又要兼顾其他社会群体工资水平;不仅要改革公务员在职期间工资水平,也要改革退休后养老金待遇;不但要考虑提高基层公务员工资水平,还要控制公务员津补贴和灰色福利;不仅要解决公务员内部工资不公,还要解决不同地区工资差距。总之,改革不是单纯“涨工资”。   对于涉及面广、比较复杂的公务员工资改革,笔者认为,只要把握好“核心”并打好“基础”,相信很多问题会迎刃而解。所谓“核心”,是指公平,改革只有围绕“公平”做文章,必然会获得大多数公务员和大多数社会公众支持。而这里的“基础”是指制度,必须为公务员工资立法,或尽快出台国家工资条例把公务员工资纳入其中。   围绕“公平”做文章关键在三点:其一,公务员平均工资要向社会人均工资看齐。专家称,按照国际惯例和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通行做法,公务员工资水平大体处于社会平均收入偏上位置。据2012年报道,新加坡公务员工资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是私企的三分之二。法国公务员工资也比企业低30%左右。我国公务员工资水平应向社会人均工资看齐,不应该偏高。   其二,公务员系统内部的工资要相对公平。基层公务员之所以“哭穷”,原因之一在于考核名目众多,工作压力大,但工资却不高,而官员们动动嘴皮子,工资及津补贴却很高。这是因为,国外公务员是按照职级来发放工资,而我国公务员是按照职务来发放工资。另外,不同地区工资差距也要适当缩小。期待这次改革缩小内部工资不公。   其三,应建立公务员工资动态调整机制。即不能依赖于宏大的改革来解决工资问题,而应该动态调整。如果公务员工资低于社会平均工资,应该涨工资。如果公务员工资明显高于社会平均工资,应该降工资。   打好“基础”关键在于立法。早就传说工资条例在起草,原定计划是2010年内出台,但至今没有下文。反观国外,规范公务员工资则有专门法律,如美国有《联邦工资法》《联邦工资比较法》;德国有《联邦公务员工资法》等,而我国只有《公务员法》涉及公务员工资,规定过于笼统,这显然不利于规范管理,而制度是规范的基础。(转载:冯海宁《公务员工资改革不应单纯“涨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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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文嚼字2014-05-05

前两天,某学术机构发布了对2014年中国经济前景的分析报告,里面说了很多东西,从借鉴巴西迁都到京津冀一体化整治雾霾,再到城镇居民的收入等等不一而足。但按照目前网络媒体标题党的惯例,这份蓝皮书当中被提炼出了一个“公务员平均工资为46207元,远低于金融业、信息业,也低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人力资本水平相似的教育、卫生、文化、社会组织等行业中,公务员工资已属于偏下水平,略低于城镇单位平均工资水平”作为主打内容。 之所以专门提炼这个内容作为标题主旨,这是网络编辑们深谙大众心理之故。您想啊,无论是迁都还是京津冀一体化,离我们的生活都太远,咱们老百姓真是不想挣着卖白菜的钱、操着卖白粉的心。可说起公务员平均收入,这个大家都有点儿直观感觉或者认识,容易引发大多数读者阅读并且骂街的兴趣。 公务员的工资收入到底高不高?如果从上述数字上来说真是不高,而且如果我们公平地说一句,这是一个平均数字,很多小地方的基层公务员收入还到不了这个程度。可这个收入与社会上对于公务员生活水平的直观印象有截然相反之处,大家普遍认为,作为公务员无论是正常收入还是灰色收入都是不少的,即使这方面比较少,通过各种福利所得到的实际好处也不会太少,换句话说,公务员这个收入的含金量比较高。 很不幸的是,兄弟我也认识几位公务员,很凑巧的也知道他们那个级别的收入是多少,可他们确实过着与那种收入不符的生活。这几位公务员还算是相当廉洁的,所在位置也不太可能有什么过于灰色的收入,他们的生活水平过得比实际收入要高,据我观察大概是因为当年不是赶上了福利分房,就是房改的时候拿到了低价的房子,后来转手卖了换了更符合现代生活的宅邸。 另外,他们的花销还是要比我们这些老百姓省一些的。公车现在是管得比较严了,但车补及时跟了上来;在子女教育方面,公务员很少需要去缴纳额外的费用;单位发东西确实少了,但食堂吃饭便宜到白领们无法想象的地步;工资收入实打实的到自己手里,养老保险是不用缴纳的。您想想看,哪怕是收入比他们高不少的白领,如果按照他们的生活标准,怕是那点儿工资也吃不消。这就叫做工资的含金量,或者说是公务员这个群体的含金量。 通过上述比较您也看出来了,直接比数字是没有多少意义的,而且确实有很多基层公务员收入偏低,涨一些倒是无可厚非。可每到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民间总是骂声一片,这个现象倒是很有意思。 比较起来,各国公务员的名义收入都不能算是处于社会高位,基本上处于中等的水平,各国给公务员加薪也都很难获得群众的同意,这是一个普遍现象。大家都明白,给公务员加薪就等于多用了我们的税款。这事儿在我们这里尤其让人觉得不能忍受。 这是因为在我们的印象中,公务员所做的工作远没有达到让我们满意的程度,而时不时的又传出某位大讲廉政的公仆贪污上亿的新闻,由此倒了大家的胃口,也给我们造成了公务员阶层贪腐成风的印象。 实际上很多国家的公务员都给人的感觉不算好,哪怕是一向亲民姿态的发达国家也是如此。但他们加薪还是相对能够得到理解的,其中的秘诀只有一个,就是公务员的财产申报制度,也就是“阳光法案”之类的东西,纳税人即使满心不愿意,看到公务员的财产确实不多,也多少能够理解其渴望加薪的心情,他们也能明确的知道,这些钱是给了真正需要养家糊口的那部分公务员,而不是给了某些隐形的亿万富翁作为锦上添花之用。 所以,想要公务员加薪而社会反对意见减少,我看最应该做的就是与国际接轨,真正让公务员的收入、家产透明化。当然,我们也明白另外一点,那就是虽说我们这里的公务员真要加薪的话,即便舆论阻力大过发达国家,也还是相对容易的,因为咱这里毕竟是他们自己给自己制定着收入标准。(转载:五岳散人《为什么公务员低薪还招人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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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2014-04-28

法国工资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社会各个阶层的工资均以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作参照,公务员与私营部门实行同工同酬,如果同一工作性质的公务员的工资高于所在地区私营部门,这就是违宪,政府有可能被告上法庭。 2003年,法国公务员平均月工资为2460欧元,扣除各种摊派和税款,拿到手的净工资为2072欧元。高级公务员净工资2462欧元,中级公务员净工资1753.5欧元,普通公务员净工资1550.42欧元,最高阶层工资比最低阶层工资高出58.80%。同年,法国私营部门平均月工资为2377欧元。 可见,法国公务员工资与私营部门大致相等。2003年,法国公务员的平均工资高出法定最低工资(1215欧元/月)102.45%,也就是说,公务员的平均工资大致等于法定最低工资的两倍。 法国大学生就业意愿是公务员的仅占5.3%。(摘自:刘植荣《国外公务员工资和退休金真的比普通人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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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26

最近,中国公务员需要涨薪的话题成为舆论热点。而放眼世界,各国公务员工资制定,不外乎三种模式——立法模式、行政模式与集体谈判模式。 前者由立法机构在采纳行政部门建议的基础上,决定公务员工资,近年这种模式日渐式微。英联邦国家多选择行政模式,即由政府通过工会组织的参与,来决定公务员工资。后者则以澳大利亚为代表,公务员代表和政府部门进行集体谈判,目前,采用此模式的国家越来越多。 在制定公务员工资时,西方国家大多遵循如下原则:依法支薪、同工同酬、平衡比较、民主协商、定期加薪、物价补偿。与私营部门管理人员相比,各国公务员工资多有差距,但好在工作稳定清闲,压力风险极小。 以美国为例,与私企员工相比,美国公务员工资长期偏低。但为公务员大幅加薪,则阻力重重,难以获得美国国会、总统与民众的认同。一般而言,美国公务员工资标准比私企职工低。2008年,美国公务员的封顶工资是191300美元。州长平均工资是124398美元,最低的缅因州7万美元,最高是加利福尼亚州20万美元。数据显示,美国公务员的最高工资和最低工资都远低于私企,大多数公务员的薪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美国审计总署报告:政府公务员平均工资与私企的差距越拉越大,每年公务员工资涨幅均低于私企。薪酬水平偏低,导致美国公务员的高流动率。联邦审计总署曾在几所大学进行调查,参与调查的64名大学生中,只有两个考虑应聘公务员。 目前,奥巴马总统年薪40万美元,副总统年薪23万美元,国务卿、财政部长、国防部长、司法部长等内阁官员年薪为19万美元。白宫职员454人,平均年薪8万美元,只有1/3的职员年薪超过10万美元。 奥巴马上任时,宣布冻结年薪在10万元以上官员的薪金,4年内不得加薪。联邦政府系统中,秘书收入低于外部10%,会计和律师职位薪酬低于50%和60%。 美国公务员薪水缘何如此之低?原因在于,美国民众一边倒地反对公务员高薪。1994年的民调显示,仅有13%的公民赞成应该提高公务员薪酬,以吸引优秀人才进入政府。在美国人心中,最聪明的人和最有才能的人理应去私营部门就业,这是一个根深蒂固的观念。 1962年,美国颁布的联邦薪酬改革法规定了年度薪酬调查、有关机构提出调薪幅度建议、征求工会意见、总统向国会提出建议等条款;1970年,颁布联邦薪酬平衡法,授予总统通过比较私营部门薪酬水平,确定联邦雇员薪酬标准的权力,但同时规定例外条款。 劳工统计局每年都要进行一次关于私营部门中专业、行政、技术、一般性事务工作职业的比较调查,并由管理和预算办公室、人事管理办公室等机构,计算出与私营部门保持平衡所需做出的调整幅度,并上报给总统。 不过,根据联邦薪酬平衡法中的例外条款,“如果因为国家处于紧急状态或国家经济状况影响到公众利益”,总统有权提出替代性薪酬调整方案。1978年以来,美国联邦政府雇员几乎从未按照上报给总统的应有幅度提薪。 1990年,联邦雇员薪酬比较法生效,以私企为参照制定公务员工资,从程序上就决定了公务员工资低于私企。法律规定,只有总统有权动议调整公务员工资,但必须报国会批准。法律附加防止利益冲突条款:提出涨工资的不能享受涨工资,避免高官自肥。1999年,克林顿总统签署一项由美国国会两院通过的法案,将总统年薪由原先的20万美元提升到40万美元,打破了美国总统年薪30年未变的尴尬状况。但克林顿不能享受加薪,下一任总统方能获得加薪。 公务员工作稳定,地位和声誉极佳。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利益分享是社会分配的基本原则,公务员不能把所有好处都揽进自己腰包。这就是新加坡、美国、挪威、瑞典等国蓝领工资高于公务员的主因。 公务员,英文civil servant,即“公众的仆人”。从事这份工作的驱动力乃是荣誉感与服务公众的决心。当官就不能发财,这才是国际惯例。(转载:子非鱼《国外公务员的薪酬怎么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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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大同2014-03-13

公务员加薪,首先要遵循的程序正义就是公开透明。毕竟,政府并非企业,没有任何经济产出,其具体开支都是来自于全体纳税人供给,一分一毫皆取自之于民,因此公务员加薪就和企业自主加薪是两回事,不能想加就加。公务员加薪方案应当第一时间向全体社会公开,并经历一个民意论证的过程。在充分吸纳民意、适时进行修改之后,再交由人大审议,并且按照人大审议结果,进行必要地再度修改完善。第二,加薪幅度的规范化。在国外,公务员加薪幅度须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否则会造成加薪幅度过高。比如在美国,《联邦公务员可比性工资法案》明确规定,联邦政府公务员必须与同意地区私营企业同等工作性质的职工工资标准一致,公务员工资调整标准必须依据劳工部公布的私企工资成本指数(CEI),这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建立统一的薪水支付,删除那些隐性福利。据报道,某些地区公务员的隐性福利待遇多达数十项,这也往往成为社会公众非议公务员“低薪高收入”的原因所在。要解决工资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使基本工资占主体,优化工资结构。最后,公务员收入能正增长,也应允许负增长,说通俗了就是能加新也要能减薪。实际上,任何一项职位都不可能永远享有加薪权益,而不承担因经济发展变化、企业自身问题而带来的降薪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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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dyer2014-03-04

的确,经常见各地有吃空饷的公务员频频曝光,只有抓紧完善各项法规、规章制度,将权力关进笼子里,暴露在阳光下,使公务员不能享受任何特权,没有任何隐性收入和福利,到那时在推行公务员高薪养廉制度也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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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蓓蓓2014-10-20

公务员工资一直是舆论热点话题。目前,我国约有700多万公务员。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工资制度,影响的显然不只是公务员的个人福祉,更关系到国家的治理体系与成效。现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施行于2006年,缺陷日益凸显,改革亟待破局。人民网自9月9日起特别推出“十问公务员工资改革”系列报道,引发网友热议。 一、剥离权力寻租 给其合理报酬 网友“似水流年”:不能因为有贪腐现象的存在,就仇视整个公务员群体。公务员也是普通职业的一种,也靠劳动取得报酬,应该“按劳计酬”。一方面要剥离公务员权力寻租的空间,并给公务员合理报酬,让其真正靠工资养家糊口。另一方面,应建立公务员考核和退出机制,打破大锅饭,多劳多得,不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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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2014-09-12

近段时间,国企高管薪酬再次成为舆论热点。长期以来,这个问题不仅在中国,在欧洲国家也备受社会关注。为防止国企高管收入高得“离谱”,欧洲各国不仅通过法律“限高”,还通过透明化、公开化的管理对“越线”行为进行监督。 一、芬兰:政府划定“红线” 在北欧国家芬兰,政府出于国家利益考虑,想方设法规范国企高管薪酬,一个最主要的办法就是由内阁经济政策委员会出台指导原则。 根据2012年8月的最新指导原则,国企高管薪酬主要由五部分组成,分别是基本工资、补贴津贴、利润报酬、鼓励性分红和附加退休金。其中,核心部分是基本工资。 指导原则规定,基本工资要依据国有公司的总体薪酬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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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花2014-03-04

自古以来,贪污腐败成为治理国家的一大难题.自习主席上台后,在打击贪污腐败上下了很大的力度,在一定程度上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所以,反腐倡廉关键是要看国家的相关制度及与之配套的严格的监督和法律机制,此次政府提出的建立廉洁年金制度,打造反腐利器,未必不是一个好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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