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神州大地,有一个很“神奇”的部门,它的名字叫做“相关部门”。在这个部门之下,存在着一个更“神奇”的工种——“临时工”。有时,他们无所不在;有时,他们又似乎根本不存在。有时,他们在社会管理最前线,实际行使执法权;有时,却专业行驶着“背黑锅”的职责。临时工不仅广泛存在于中国,全世界都能看到他们的踪影。不过并不是所有国家的临时工都处于法律保障不足、权利职责不对等、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边缘地带。根据OECD的调查,涉及临时工从业工种规定、最高雇佣时长、中介机构的限制、保障待遇四个方面,中国的评分在所有国家中仅仅屈居于第28位。在中国,理论上来说临时工只能受雇于临时的、辅助性、替代性岗位,而实际上,他们被雇佣于制造业、建筑行业、贸易、交通运输以及服务业等各种行业,从事各类工作。临时工也是合法工作者,为了保障他们的权益,中国应及时建立临时工相关法律条例,别再边缘化他们。中国应及时建立临时工相关法律条例?你觉得如何?具体可以包含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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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赞成中国应及时建立临时工相关法律制度,现实中的临时工受到的不公平待遇实在太多了,做着比正式工多,比正式工累,但做的有时比正式工效果更好,但就因为是临时工而得不到相应的待遇,这是一个多么苦逼的工种啊。因此,相关法律帮临时工伸张正义,必须考虑临时工的工时设定,工作量限制,基本工资待遇,相应还应该考虑为他们提供五险一金等保障。
在中国大地上有一个很大很黑的锅,被一个叫做“临时工”的人不情愿地驮在背上。他们平时默默无闻,也无人关心,但是当罪恶在哪里出现临时工就会出现在哪里。他们一会儿是城管,一会儿是强拆队,甚至可能成为某主任,他们无辜躺枪,被有关部门拉出来当做“弃卒保车”的挡箭牌。他们是编外人士,也没有法律来保护他们的权益,他们只是替罪羊。如果说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躺枪还有辩解的机会,临时工却没有,他们只是权力的牺牲品。在权力面前,他们只能无奈的一次次躺枪。让临时工合法吧,让他们享受基本的人权,让临时工合法吧,让权力无处遁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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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队伍自诞生之日起,地位就有些尴尬。在国家层面,一直没有一个主管部门,其导致的结果是涉及城管权利义务没有一个明确且统一的标准,城管到底该管些什么、怎么管,也只是各地自行探索,因此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和争议也就在所难免。此次中央出台的《意见》明确城市管理划归国家住建部统一管理,也就是城管这支队伍终于有了“婆婆”,这不仅让他们有了更加规范的身份,也会有更加规范的执法。 “假如小摊贩自己摔倒了,却高声喊叫城管打人该如何办?”这是某地城管开展文明执法的一个考题。考题虽然不高深,但折射的现象却让人深思。在现实生活中,迫于执法对象的特殊性,城管严肃的执法活动变了样:下跪执法、眼神执法、送花执法……这些让人
你对以下现象会不会有同感—— 周一到周五,大家几乎没时间在家吃顿像样的早餐,边走路边啃肉包子上班的人随处可见; 无论是上班族,还是做小生意的人,每天工作10小时以上是常态; 绝大多数的中国人天天都像在过“劳动节”; 我们每天那么忙、工作时间那么长、手机24小时待命、老板可以在任意时间下指令,但我们赚到的钱和勤奋程度似乎不成正比。 所以,我们要问中国人为什么勤劳而不富有? 从小老师就教导我们: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但老师没告诉我们的是,状元也分三六九等。 也许你听过这样的故事,早早辍学在家务农的儿时玩伴花了很多时间和力气在地里,但一年的收入只相当于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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