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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是人的欲望追求的结果,任何社会都不能打着各种旗号进行剥夺

发布日期:2016-12-15    浏览次数:3381

共绘网——它会引来争议,引来反思!


一、共绘网展现“为民代言”的智慧

2013年09月23日发表“房屋产权到期后,我们该怎么办?”

2013年10月21日发表“遗产该何去何从?”

2013年11月26日发表“小产权房何去何从?”

2014年05月08日发表“重大民生工程、公共利益项目不能私有化?”

2014年05月30日发表“将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统称为‘和谐社会’,行吗?”

2014年06月04日发表“停车位到底该归谁?” 

2015年02月03日发表“中国别在‘任性’中忘了‘法治’?”

2016年03月14日发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理论容易引起阶级斗争?”

2016年02月22日发表“主义和意识形态之争容易导致战争?”

2016年03月12日发表“高税收用于全民福利是另一种‘社会主义’制度?”

2016年05月09日发表“中国应尽快建立农村产权交易信息中心?”

2016年05月11日发表“全社会应倡导尊重智慧财产权?”

2016年05月15日发表“人人经历不一,从‘无产’到‘有产’,故‘阶级论’没必要?”

2016年06月24日发表“不管是‘任何主义’还是不要阶级斗争为好?”

2016年06月24日发表“议论‘各种主义’不如直接谈如何改善民生和提高科技水平?

2016年08月20日发表“全球化下,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能对接并轨吗?”

2016年09月16日发表“世界各国社会制度能并轨共奔千年发展目标吗?”

2016年10月19日发表“世界上有普遍真理的人性观吗?”

2016年11月13日发表“人无完人:人类的欲望与罪恶感与生俱来?”

2016年11月13日发表“资本主义制度如果没有‘全球全民共享’理念,则其有瑕疵?”

2016年11月20日发表“哪种社会制度更能让全人类共享公共利益和公共产品?”

2016年11月20日发表“触犯社会公共利益如何处罚量刑?”


二、政府的回应和落地生根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27日正式对外公布。这是我国首次以中央名义出台产权保护的顶层设计。

加强产权保护,根本之策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意见》明确了进一步完善现代产权制度、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的五个原则

——坚持平等保护。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

——坚持全面保护。保护产权不仅包括保护物权、债权、股权,也包括保护知识产权及其他各种无形财产权。

——坚持依法保护。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强化法律实施,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坚持共同参与。做到政府诚信和公众参与相结合,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诚信政府,增强公民产权保护观念和契约意识,强化社会监督。

——坚持标本兼治。抓紧解决产权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产权保护精准度,加快建立产权保护长效机制。

《意见》明确了产权保护的十大任务:加强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保护;完善平等保护产权的法律制度;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的法律程序;审慎把握处理产权和经济纠纷的司法政策;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完善财产征收征用制度;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健全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各项制度;营造全社会重视和支持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

作为顶层设计,《意见》逐条明确了各个任务的具体负责部门。记者了解到,相关配套实施方案正在制定中。


三、人民群众的期待

在文明社会中,财产权既是一项经济制度,又是一项政治法律,但绝不是一项凭有权人的好恶就可以任意废弃的政策。有关财产和财产权的制度安排是现代文明社会的一项基本制度,而不是领导者的权宜之计.

     财产权的保障不仅需要民主,同样需要宪政、政治。财产权的确立,还催生了法治。在没有财产权的时代,连法律都显得多余,更不用说研究如何用法律来保障财产权了。

财产权是宪法与宪政所要保护的重点对象,没有对财产权的有效保护,也就没有宪政。“人们联合成为国家和置身于政府管理之下的重大的和主要的目的,是保护他们的财产。”掌权者的“权利绝不容许扩张到超出公众福利的需要之外,而是必须保障每个人的财产”。政府唯一正当的、合乎道德的目的,就是保护人的权利,即保护人的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没有财产权,其他一切权利都必将落空。

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保护产权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有恒产者有恒心,经济主体财产权的有效保障和实现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大力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我国基本形成了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和产权保护法律框架,全社会产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保护力度不断加大。人民群众希望产权保护制度在今后能越来越完善,任何正当权益都有合理公正、公平的保障,让所有人吃到定心丸。


四、进展和成效

事实上,产权(财产权)本身就含有正义的观念。其背后是,个人拥有正当获得、占有任何他视之为有价值的东西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对每个人是同等的。因此,广义上的财产权包括个人的选择自由、其人身的安全和自由、其才智的运用自由。

只有公平地保护每个人的财产权的政治制度,才是正义的政治制度。没有财产权,其他任何权利都不可能得到真正行使。财产权是个人自由不受强权限制的权利,是使人权受到宪法保护的基本权利。财产权作为人的基本权利和人类文明的基石,具有超法律的性质,人类不能制定毁灭人类文明自身的法律,因而不能制定消灭财产权的法律。保障财产权的工作也就成为文明人的行动指南。

中国正在加快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有效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公民财产权,增强人民群众财产财富安全感,增强社会信心,形成良好预期,增强各类经济主体创业创新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和合力,狠抓工作落实。各地区建立党委牵头,人大、政府、司法机关共同参加的产权保护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对产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已经按照《意见》要求,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启动基础性、标志性、关键性工作,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五、结语

伟大的事业,源于伟大的梦想;伟大的梦想,指引伟大的事业。这是一个人人寻梦、人人追梦、人人圆梦的时代。放眼世界,在世界梦的感召和引领下,对幸福生活的获得感与日俱增,对共同目标的认同感与日俱增,对美好未来的向往与日俱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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