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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欢迎外资,但其对外投资又处处受限,对外投资如何相互对等?

发布日期:2018-12-15    浏览次数:7141

  

中国人追求美好生活品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求,正成为全球消费市场增长的新动力和各国企业新的创富空间。近些年,中国吸引的外来投资数额逐年增长,成为各大国际品牌的代工厂。然而,中国欢迎外资(外商投资)的同时,对外投资却处处受限,十分不平等。

中国对外投资受阻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主要源于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抬头。前者保护本国商品不受外来商品的竞争,采取各种贸易壁垒措施,后者只遵循自己的利益和判断,不考虑国际社会的需求,特朗普领导下的美国便是如此。可以说,贸易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极大的影响了世界经济的健康走向,不仅局限于中国的对外投资,也影响了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对于这个问题,您有什么独到的见解?毕竟每个人的观点,都是一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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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哦2019-11-22

全球吸引外资较多的国家和地区有这几个。 第一名是美国,2018年达到2260亿美元,第二是中国大陆,1420亿美元,第三名是英国,第四是中国香港,去年是1120亿美元。 中国大陆+中国香港总计达到2540亿美元,超过美国。 现在全球经济形势是这样的局面:欧盟+日本已经进入负利率时代,负利率经济体投资机会是很少的;英国因为脱欧的不确定性对外资的吸引力在下滑;新兴经济体印度最近经济也不行了,越南经济不错但是经济规模有限(GDP还不及贵州)。 所以,在全球的维度,对外资最有吸引力的还就是美国与中国(含香港)这两个国家。 所以,如果能搞乱中国,让中国对外资吸引力下降,中国大陆+中国香港总计达到2540亿美元的外资绝大部分就会流往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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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5+2019-08-07

今天谈论资本主义,最现实、最尖锐的问题是我们怎样看待经济全球化,怎样看待全球资本主义。因为一方面,经济全球化似初生的太阳,以不可阻拦之势席卷世界,如同工业化成为20世纪的主宰一样,经济全球化将成为21世纪的主宰。另一方面,我国改革开放以后,已逐步投入经济全球化进程。2000年我国经济对外贸的依存度已达43.9%。而中国的外来直接投资累积总额三千亿美元,占世界外来直接投资的第三位。今天世界经济一有“风吹草动”,中国也会“显山露水”。因此能否正确地看待经济全球化,将极大地关系中国在21世纪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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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sgrg2019-06-24

自从央行启动人民币单边升值的汇率改革以来,国际热钱开始持续涌入中国。美元热钱的流入带来国内基础货币的投放。 美元进入中国之后,央行通过结汇收到美元,同时将一定数量的人民币支付给美元持有者,美元持有者获得了人民币并作为资本金开展国内的投资,亦即人民币进入市场,从而导致市场上人民币供应量增加;为了抑制人民币供应量的增长,央行通过提高存准率和发行央票,收紧银根,减少国内商业银行的贷款额度,减少各类实体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并抬升银行贷款利率和民间拆借利率。 如果把央行投放基础货币和回笼基础货币的动作联系起来看,可以发现:中国央行是把国内企业维持正常生产的流动资金收上来,交给了美元持有者作为其在华攻城略地的资本金,而这部分外资所形成的资本金又形成了信用贷款的能力,并进一步挤占内资企业的贷款额度,使内资企业贷款更加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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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fetrst2019-06-20

美国某些人强调的所谓“对等”开放,不过是一种说辞而已。纵观美国建国以来的历史,在开放问题上,美国一些人从来都实行双重标准:在需要国家支持以进行资本积累时,就大行保护主义和国家干预之道;在拥有明显竞争优势时,则要求他国无条件开放市场,强行推进自由贸易以从中渔利;当其竞争优势因后发国家的追赶慢慢削弱时,又重新祭起贸易保护主义大旗。一方面,在世界市场上利用自由贸易发挥本国垄断资本对后发国家的优势,竭力维护本国资本在市场、技术等方面的垄断地位;另一方面,利用国家力量,采取各种保护主义和霸权主义措施,竭力打压、遏制他国有实力的资本——不论是国有资本还是私人资本。这种经济霸权逻辑以意识形态“正统”自居,把竞争对手的优势解读为意识形态“异端”。德国历史学派的代表李斯特用“抽梯子”的说法,对这种伎俩进行了绝妙讽喻:一个人当他已攀上了高峰以后,就会把他逐步攀高时所使用的那个梯子一脚踢开,免得别人跟着他上来。这就是美国一些人所谓的“公平贸易”双重标准的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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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dvkhkf2019-06-17

我非常赞同中国政府“建立不可靠实体清单”但不同意说这是对美国贸易战的“反制”,表现为互殴。 我们应当从联合早报的《李总理: 中美与世界须做调整适应新局势》文:“基于中美之间不存在无法化解的根本意识形态分歧,加上中国与世界各国的经贸联系紧密,李总理认为,即使出现“新冷战”局面,也很难划分为界限明晰的不同阵营。中美如果爆发冲突,其中一方垮台的可能性也微乎其微。 不过李总理强调,中美关系若持续紧张和不明朗,势必对全球造成巨大破坏。”看到现在的舆论如何误导世界。应当看到,“建立不可靠实体清单”,是保障社会化生产的产业链不被断开。它不是权宜之计,而是维护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必须有的规则。 这个规则,部分地弥补了《外商投资法》的缺陷,表现了中国政府对开放的认识的深化,实践教育了中国政府,开放不能只是中国单方面对世界的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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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hshbhs2019-06-02

虽然美国天天嚷着与主要大国贸易一年逆差就高达4192亿美元,但美国企业对该国的直接投资建厂,一年赚取的收入就高达4800亿美元。这样一算两国的贸易和投资基本是平衡的。换言之,美国对他国在贸易上下手,他国也可对美国的这些跨国企业下手,既然对等,就对等到底吧。这些企业转移产业链最快也要3-4年,其他亚洲国家也没有完善的基础设施和熟练工种,美国企业成本将大幅提高。尤其是,美国企业在他国境内挣钱,还回国去抱怨,出损招让美国政府对该国施压。对这样的“吃饭砸锅”企业,必须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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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难度2019-05-24

现在又到重新考虑问题的时候:我们怎么看这个世界,这个世界怎么样有利于我? 这里面要看到几个方面,首先是大的方面,美国对中国的期望开始逐步淡去了。25年下来,按照现有框架和中国在经济贸易方面打交道,美国对中国的很多幻想都破灭了。大家知道谈判是谈期望值。 在美国的行政体制之下,这个期望值是要靠公司去实现的。现在它对中国是什么期望?美国人讲了我们没有办法改变中国,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只能退而求其次,要求对等。只要没有对等,中方表态的广阔中美合作空间是很难落实的。 另一方面,大家又很重视中美关系。有每年开会的双贸联委会、经济联委会,而且开会不过瘾,上两届政府开始搞战略经济对话(S&ED)。总之,各个方面,既有现实的,也有未来的。但谈了半天,什么东西谈不出来。所以特朗普上台之后,把这些没有发挥作用的东西全部停了,只要在制度建设方面没有任何改进,美方是不满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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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伊特客人2019-05-12

欧盟最快于2019年第一季实施新的外商直接投资审查法律框架,将对流入欧盟的外商直接投资进行更详细、繁琐及冗长的审查。 2018年11月20日,欧洲委员会、欧洲议会及欧盟理事会宣布,欧盟外商直接投资审查法律框架草案已获通过。据称,草案涵盖「外国投资者以任何形式进行的投资,而其目的是建立或维持持久直接的联系,以便在成员国进行经济活动」。不过,「间接投资」(即被动投资或未能取得企业控股权或否决权的少数股权投资)则不属监管范围。 该拟议框架不会统一或取代各成员国现行的审查措施,但提供一个全欧盟适用的「合作机制」,让成员国及欧洲委员会可就进入欧盟的外商直接投资交换信息及发表意见。成员国政府即使现已实行本身的审查程序,也须适当考虑欧洲委员会以及其他成员国的意见,但对是否批准外商直接投资计划仍有最终决定权。 尽管如此,该拟议框架规定,任何欧盟成员国若设有或制订外商直接投资审查程序,必须:1、审查外商直接投资是否与安全及公共秩序无抵触。 2、确保与审查程序相关的规则及步骤透明公开,而且不会对第三国有所歧视。 3、在商定的时间框架内完成审查程序。 整体而言,该框架旨在加强各成员国与欧洲委员会之间的合作及透明度,在这方面的主要特点有:1、在「合作机制」下,成员国审查外商直接投资计划时,必须通知其他成员国及欧洲委员会,并须适当考虑两者就相关投资项目是否合适所提出的意见。 2、信息共享条款允许成员国和欧洲委员会交换信息,并向不设审查程序的成员国就进入其国内的外商直接投资发表意见。 3、备有非详尽列举的考量要素清单,以便成员国及欧洲委员会评估外商直接投资的潜在影响时作参考。清单列举的考量要素包括但不限于(i)对关键基础设施和技术的影响;(ii)获取敏感资料;(iii)媒体自由和多元化;(iv)外国投资者是否由外国政府直接或间接控制,或从外国政府获取大量资金;或(v)外国投资者是否参与非法或刑事活动。 实际操作方面,该拟议框架不会令个别成员国评审(批准或禁止)外商直接投资时所使用的法律验证方法出现重大改变。不过,该框架应会导致外商直接投资受到更深入的审查,不但涉及相关成员国的主管当局,甚至欧洲委员会及其他成员国也会参与其中,以致外商投资项目在欧盟的审查程序可能延误。 该拟议框架敲定最终文本后,将呈交予各成员国大使审阅,以便代表欧盟理事会确认,然后再交由欧洲议会及欧盟理事会通过,预期可于2019年第一季获正式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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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导航2019-05-09

2018年8月,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外商投资风险审查现代化法案》(Foreign Investment Risk Review Modernization Act ,简称FIRRMA),令法案正式成为法律。这是10多年来首次对美国外商投资委员会(Committee on Foreign Investment in the United States,简称CFIUS)的机制作出改变。法例扩大了委员会审查程序的适用范围,除了那些会导致外商得以控制美国企业的交易外,其他交易也可能要接受审查。 目前,除非CFIUS提出要求或在特定个案中启动审查,否则外商向其申报交易均属自愿性质。然而FIRRMA规定,能让外国政府取得美国企业「重大权益」,以及可能涉及某些关键技术的协议和交易,必须申报。因此,预料须依法向委员会申报的投资协议或交易将越来越多。 因此,现在须受审查的交易范围包括:外商对美国公司的某些非控股投资,而这些公司涉及法律所称的「关键基础设施」、「关键技术」和「敏感个人资料」;以及外国投资者权利的变动,而该等变动会导致外商控制美国企业。此外,该法例还允许审查任何旨在规避CFIUS规例的交易或安排。 CFIUS的新试点计划于2018年11月10日开始,已影响某些类型的投资。根据试点计划,CFIUS扩大其管辖范围,以针对美国企业的某些非控股投资,而这些企业生产、设计、测试、制造、制作或开发的「关键技术」(即大部分出口管制技术),与特定的北美工业分类系统(NAICS)代码下的27个行业有关。这些企业称为「试点计划美国企业」。对会导致试点计划美国企业(Pilot Program US Business)被控制,或者允许外国人接触特定资料或参与管治或取得决策权的投资,不论长期或短期,即使在试点计划美国企业的投资不属控股性,均须向CFIUS申报。 试点计划适用于所有外国人,并非针对特定国家。CFIUS已表明,没有一个国家可以豁免于该计划,因为该计划旨在全面审查与试点计划有关的关键技术和行业的外商直接投资的性质。 然而,关于CFIUS改革的讨论一直聚焦在中国和《中国制造2025》产业政策上,该政策的重点是扩大高科技产业和发展先进制造业基地。美国政府的各利益相关者,包括美国国会在内,一直关注中国投资的趋势以及中国如何利用被动或少数股权投资、合资安排及其他机制成功在美国进行投资,并取得关键技术,或接触关键基础设施或其他敏感资产或资料。他们担心,中国在国家补贴计划下发展高科技领域并取得主导,可能影响美国在国家安全相关领域的领导地位。FIRRMA希望通过堵塞中国获取技术的所谓漏洞来应对他们所认为的国家安全威胁。 值得注意的是,从CFIUS向美国国会提交的年度报告可见,近几年CFIUS的审查大多数涉及中国公司。根据CFIUS向国会提交的2015年度报告(可获得此类数据的最近一年),从2013年至2015年这3年间,中国内地投资者的收购活动占申报通知的比率高于其他单一国家。其中74份通知涉及中国投资者,占总数的19%,超过合共提交49份通知的加拿大投资者,也较英国(47份)和日本投资者(40份)为多。在这段时期,中国投资者在各年度提交的通知也是最多,2013年有21份,2014年24份,2015年29份。 最后,不要孤立地看FIRRMA,这点很重要。对此应联系更广泛的问题才容易理解,包括中美贸易争端,以及与FIRRMA同时通过、旨在管制所谓「新兴」和「基础」技术的新出口管制改革法。美国担心在《中国制造2025》产业政策的背景下,中国收购美国技术和盗窃知识产权的情况或可能性将会增加,新的出口管制法和贸易争端都和这些顾虑有关。 虽然CFIUS是法律程序,但可以变得政治化,从先前的许多交易就可见到。因此,在处理CFIUS问题时,制订明确的整体策略非常重要,不仅是法律策略,还有公共政策和公共关系方面,也须制订合适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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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人团圆2019-04-23

外资在过去三十年不断流入中国,内地企业对各类型外商投资项目并不陌生。但时移势易,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内地企业近年逐步「走出去」向外投资,以便在海外市场建立销售网络,寻求与海外伙伴进行业务合作,以及加强采购外国设备、原材料等,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由此快速上升,而且内地参股外国企业,甚至在境外进行收购合并、直接收购外国资产等活动更有上升趋势。 继大型国有企业之后,民营企业现已成为中国对外投资主角。但不少民企缺乏境外投资经验,一方面不熟悉外国法律、税务及营商环境,又因为语言及文化差异,缺乏了解外国的商业习惯,间接增加海外投资风险。更重要的是,内地企业在落实投资前,应该对每一项目进行多方面及详细评估,才能认清有关风险并作出防范,减低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例如在收购合并交易中,常见的风险包括被收购的境外目标企业背后,可能隐藏不少负债,而且表面上看似是目标企业的资产,例如厂房物业、矿产资源、甚至无形的知识产权等,其产权的持有人或产权的结构可能错综复杂,部分资产亦可能受到目标企业的债权人押记约束,所以内地企业必须事先厘清有关事宜,并适当详列在有关收购合并交易文件当中,才能有效降低交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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