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自由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愿自由地发表言论以及与听取他人陈述意见的基本权利,但要保证被议人员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
而由于言论是公民表达意愿、交流思想、传播信息的必要手段和基本工具,也是形成人民意志的基础,因此,言论自由在公民的各项政治自由中居于首要地位。可对于言论自由,《共绘网》想问:说出来的都是不真实,不客观,不公正,甚至是反动及仇恨的言论,这有啥意义吗?不是在浪费(消耗)普罗大众(良民)的时间吗?各位网友、粉丝,对于此话题你是怎么看的?你有何高见?快“畅言一下”跟大家聊聊你的看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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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看《共绘网》的评论都是打开新世界的大门,有多少人只看国内的官媒党媒,对于任何其他媒体中立的批评或提意见视而不见,还号称自己是独立思考者,真是可笑。 “共绘网人”这么高的高度,看到并提出中美互相诋毁,无益于世界共同抗疫,你们都能不认可,我挺好奇,你们自己的高度是得多高啊? 傲慢自大,井底之蛙,还玻璃心
大多数时候我们更多的还是生活,生活才是日常中彼此最重要的那一部分,毕竟生活除了诗和远方,还有很多别的,在生活面前,这些争吵太微不足道,又何必为了一些观点变成了仇人。成熟的人是不会因为别人的观点与自己不同而去否定彼此之间的生活足迹,因为,这些足迹是生活中你们彼此用真诚建立起来的,弥足珍贵。保持自己的观点,珍惜彼此的友谊。融合才高级,分争解决不了问题。左派右派都可以保持自己的观点,但前提必须好好说话。
这篇文章才是真正的正能量,区别于所有建立在肤浅和企图上的宣传口号。 作为80后,打砸抢是我们上一辈人的传统,假大空是我们年少时身处的环境。终于到了人生行进半程的现在,真的看到了很多精彩和杰出的个人,我一直相信这是最好的时代,只要每个人都承担起个体的责任,每一种恶行都来源于无法自我负责,以及对他人的消耗和损害。大的灾难面前更需要大家的善良,而善良只会出现在自我负责的个体,才会有盈余去帮助别人。
“吹哨人制度”的法理在于:以公平正义动机为前提,举报属实有利于社会大众维护公正,就应得到法律保护。 例如在澳大利亚,对于保障吹哨人利益的相关法律一度是空白状态,官方对于吹哨人的态度也并不友好。前新南威尔士州警察专员托尼·劳尔将官方政府和警察的态度总结为:“澳大利亚没有人喜欢吹哨人,特别是在警察或政府这样的组织中。”1991年,一个自称“澳大利亚吹哨人”的组织进入了公众的视野,该组织成员均匿名活动,通过出版相关刊物、提供信息来支持因举报而受到歧视甚至虐待的人。“澳大利亚吹哨人”组织的活跃让澳洲社会意识到了吹哨人所遭受的伤害,保障吹哨人权益立法的呼声越来越高。澳大利亚在昆士兰州引入了第一部吹哨人保护法律。随后其他州和地区相继效法,立法进程加快,最终通过了2013年《公共利益披露法》。该法案为披露非法行为、腐败、管理不善、滥用公共信任的公职人员提供了保护。加拿大则设立了公务员披露保护法庭(PSDPT),以通过听取公共部门廉政专员提出的报复投诉来保护公务员。法庭可以为申诉人提供补救措施,并命令对采取报复的人采取纪律处分。澳加的相关法案都只针对于公职人员,相比之下欧盟吹哨人保护政策就广泛多了。欧盟欧洲议会的“吹哨人保护指令”覆盖了政府公共部门和私营企业两个方面,媒体记者也纳入保护范围之内,禁止被举报的组织对举报人进行报复。 就连印度,在前两年也推出了保护吹哨人的法案《吹哨人保护法2011》。尽管这份法案只针对联邦政府雇员,对地方政府和私营部门没有约束力,因而饱受争议,但这毕竟走出了有益的第一步,让印度政府的反腐行动有了更好的群众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