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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需谨慎发展?

发布日期:2014-01-15    浏览次数:5035

         互联网金融是一个非常流行的话题,它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精神相结合的一种新兴领域。与传统模式相比,它借助互联网可以使金融业务透明度更强、参与度更高、协作性更好、操作上更便捷。即便互联网金融具备如此可观的美好前景,但仍需谨慎发展。

 

         现在国内互联网金融的主要模式是P2P网贷模式,这是一种个人对个人的直接信贷模式,从金融体系的视角看,P2P带来模式变革,也创造价值,同时增加借贷过程的透明度,降低风险及信息不对称,从而让资本以较低成本流向生产用途。但是有业内人士指出,对于经营信息不对称业务的银行来说,信息对称后,其存在的价值将逐步减损。而银行在金融行业中的“霸主”格局,在中国这样金融管制的经济体中,短期内仍无法撼动。此外,P2P网贷的资金安全和监管等环节仍存在隐患。互联网金融究竟该如何谨慎发展?你有什么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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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精神相结合的新兴领域。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区别不仅仅在于金融业务所采用的媒介不同,更重要的在于金融参与者深谙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精髓,通过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工具,使得传统金融业务具备透明度更强、参与度更高、协作性更好、中间成本更低、操作上更便捷等一系列特征。理论上任何涉及到了广义金融的互联网应用,都应该是互联网金融,包括但是不限于为第三方支付、在线理财产品的销售、信用评价审核、金融中介、金融电子商务等模式。

       互联网金融不是互联网和金融业的简单结合而是在实现安全、移动等网络技术水平上,被用户熟悉接受后(尤其是对电子商务的接受),自然而然为适应新的需求而产生的新模式及新业务。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已经历了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个人贷款、企业融资等多阶段,并且越来越在融通资金、资金供需双方的匹配等方面深入传统金融业务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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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wu2014-03-19

2014年1月份,就有10多家网贷平台宣布倒闭,涉及金额近10亿元。从暴露的风险来看,主要表现为“圈钱、关门、跑路”,恶意创办网贷平台进行“空手套白狼”式的欺诈;“越界”经营,包括非法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甚至非法集资,挪用相关保证金;网贷平台经营不善,由于行业准入门槛低,没有统一的准入和管理标准,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信息安全等关键环节出现问题。为此建议: 一是要实行严格的业务准入。金融是高风险行业,必须先审批、后办理。互联网金融其本质是金融业务,所以也应该实行严格的业务准入制度,线上、线下应一视同仁。二是要尽快制定行业规则和管理制度。要进一步完善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框架,加强投资者教育,规范信息披露,构建网络征信体系,打击违规运作。同时,要明确监管内容,提升监管技术能力,充实监管力量。三是要明确和落实监管责任。从美国等国家的金融监管来看,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没有特别的安排,而是采用线上、线下一致性的监管原则。如P2P网络贷款,本质上是个人委托贷款,属于银行和信托公司业务范围,根据我国目前的监管分工,建议由银监会牵头;余额宝理财涉及存款、货币基金和银行同业协议存款,建议由证监会和银监会联合监管。四是要加大对违规经营的打击力度。对不符合监管要求、未经许可的,一律不得开办;对不实宣传、夸大承诺、不如实提示风险的,要严格整顿;对无具体风险防范措施、不具备风险防控能力的,要暂停业务;对打着互联网金融旗号实行欺诈犯罪的,给予坚决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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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鸣的战士2014-03-14

利率市场化意味着经营不好的中小银行要退出市场。中小银行由于规模较小、资本实力弱、经营范围窄等原因,收到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冲击要远大于大型银行,其市场份额和影响力可能进一步被消弱,部分中小银行将面临巨大的生存压力。利率市场化以后,经营不好的中小银行要退出市场。要最大限度地保护存款人的利益,需要推出存款保险办法。互联网金融正在逐渐改变传统银行业的业态,对金融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但目前由于互联网金融涉足的主要集中在传统金融机构开发并不深入领域,与传统金融业务形成互补。但是互联网金融的业务模式、创新思路以及其显现出来的高效率,还是给传统金融机构带来了较大的理念冲击,也带动了传统金融机构进一步加速与互联网的融合。一方面,互联网企业通过多元化创新正在向金融领域延伸,各类互联网金融产品层出不穷;另一方面,传统金融机构也正在积极尝试开展线上业务,直销银行、电商平台等创新服务模式相继出现。互联网金融在带来威胁、挑战的同时,也为传统银行带来了“补短板,扬长处”的机会,甚至改变目前银行业竞争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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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wen2014-03-14

“余额宝这些互联网金融,实际上是在打金融监管的擦边球,它和 传统银行是处于一个不公平竞争状态。因为银行是需要受到严格监管的,像这些互联网金融,他们什么都没有,它既不受资本金管理,也不受存货比管理,它几乎是不需要什么成本的。然而,它对中国金融体系的影响是非常大的,个人觉得要对它深入研究,也要对它进行监管。从监管方的角度来看,互联网金融是在打“擦边球”,而站在第三方中立立场来看,互联网金融是典型的“监管盲区”。其实,这种状态非常正常,没有什么制度或是监管措施可以一劳永逸地应对多变的市场。只有当新事物出现之后,制度才会随之建立。目前,对互联网金融支持和质疑的声音都有,究竟是先发展再规范,还是在规范中发展?互联网其实更像是一个渠道,在“渠道为主”的时代,它可与不同的行业和领域进行嫁接。因此,除需要对互联网本身规范外,与之嫁接的对象自然也要接受相关行业的规则。既然余额宝类产品进行了聚财和理财等金融活动,接受相应的金融监管也是情理之中,这不仅仅是要给银行理财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更重要的是通过明确相关监管要求建立风险防范机制,保障余额宝用户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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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dyer2014-03-13

余额宝们是利率市场化进程中的阶段性产物。一方面,存款价格双轨制,为余额宝们通过互联网技术,以集合资金的方式进行套利提供了土壤,加速了利率市场化进程。另一方面,利率市场化的实现,反将终结余额宝们的历史使命。 就全局而言,余额宝们分流银行活期存款,逐步降低了银行活期存款这一巨大水库的水位,反倒有利于削弱存款利率放开后给市场带来的冲击。 余额宝们为被银行“遗忘”的“屌丝”群体提供了一个全新的理财通道,唤起了他们的理财意识。既能享有与活期存款相似的流动性便利,又能享受到远超活期存款的收益,极大地激发起人们的投资理财热情。 阿里巴巴不是活雷锋。在余额宝面市之前,客户在支付宝沉淀的数百亿之巨的周转资金产生的收益全部被支付宝无偿获得。余额宝推出后,这部分收益被让渡给了客户。但阿里并不是活雷锋。 在推出余额宝之初,阿里也并未预料到余额宝会有如此迅猛的增长,否则就不会有事后以高溢价收购天泓基金公司的故事了。 余额宝们的风险,一是片面强调收益,刻意规避风险揭示的隐患。二是流动性风险始终是高悬在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一旦收益率下降,资金外流会加剧。若被迫提前支取存款,要按活期存款计息,会进一步降低收益,造成恶性循环。 当然,投资者教育必不可少,要让余额宝们的用户知道,世上从来没有零风险的投资,余额宝们亦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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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dyer2014-03-10

我最近看了郭杰群发表有关P2P网贷的文章,感觉不错,现摘录如下给大家共同分享:毋庸置疑,P2P网贷是对当前中国金融格局、金融思维理念、投资者投资渠道一个有价值的补充,是对传统金融业的一个挑战。 但在另一方面,P2P网贷面临很多问题,它享受着监管政策套利,也缺乏规范性。 事实上,P2P平台本身仍然是一个媒体、中介。而如同传统金融媒体一样,任何中介的存在都会随时间的变化而改变。当下P2P网贷面临的问题包括: 第一,准备金问题。作为金融服务业企业,P2P网贷公司目前并没有被要求提取准备金。但如果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有准备金的规定,为什么P2P网贷不需要?有人可能会说,P2P平台只是中介机构、如房产中介有本质的区别,其经营破产直接影响到投资者的资金并会对社会稳定产生冲击。 第二,虚假信息。P2P网贷公司的生存面临重大压力,为了吸引更多投资者,一些P2P平台无法淡定地追求长期稳定的发展策略,而是急切地追逐着短期融资的规模,期待风投资金的跟进。在如此短浅的目标下,一些平台给投资者提供着虚假或者不实信息。 第三,非法行为。这种说的非法行为不是纳储、吸储等央行明确表示反对的行为。目前,即便是一些自我标榜严瑾的P2P网贷也在做一些非法的事。比如,秒标的存在。所谓“秒标”就是为吸纳投资者,而由P2P平台人为制造、虚假的高收益、超短期限的借款项目。再比如,一些平台为了不流失客户资金,而给予客户滞留资金(也即没有用于投资项目的资金)一定的回报承诺,这也因为关联运作成为变相的吸储,即便投资者资金被第三方支付平台托管。 第四,自律问题。上面提到的虚假、非法行为在行业中普遍存在。因此,在自律的基础上,监管法规和条例也是必须的,与提倡金融创新并不矛盾。 第五,风控问题。风险控制是任何涉及金融业务公司的核心。目前存在两层风控问题,在微观上,每一家公司都在宣传自己的风控力度,但事实上,还没有看到一个非常规范的风控流程。大多数平台在追求发张的道路上,无法衡量平台交易量增长速度与项目风险,以及客户关系与项目风控措施的冲突,在矛盾产生时,风控大都处在第二位。 第六,征信问题。 第七,来自传统金融的挑战。目前流行一种说法,互联网金融是对传统金融的颠覆,笔者认为这夸大了互联网金融的作用。事实上,如果传统金融能快速改变营运模式,那么中国目前的P2P网贷将面临极大生存压力。无区别,而且项目来源少。如果传统金融能够改变思维模式,积极参与到小微企业及个人融资服务中,那么众多P2P平台瓦解的日子可能近在咫尺。 总之,P2P网贷的存在在当前经济金融环境下有其重要意义,但我们也不能盲目夸大P2P网贷的力量。P2P平台得以发展的主要原因还是源于传统金融仍坐享垄断红利、传统金融对小微贷款客户的漠视、存款收益率低下。P2P网贷平台的未来面临着一系列重大问题的挑战,有些可以通过监管、改进得以克服,有些则需要巨大的蜕变。但无论如何,P2P平台没有能够撼动、更不要说颠覆传统金融,其自身发展面临巨大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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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dyer2014-03-05

余额宝产品火箭般蹿红的同时,P2P网贷平台近两年也是风生水起。在给投资者带来便利和高收益的同时,这种外来模式的潜在隐患正逐渐暴露,近两年来先后发生的“淘金贷”“优易网”等一些P2P网络信贷平台的卷款跑路和倒闭事件,给放贷人造成了资金损失,也影响了整个行业的形象。 据网贷天眼统计,仅从2013年7月到11月,倒闭的P2P网贷企业已超过35家,波及总资金量高达8亿元人民币左右。“互联网金融,特别是P2P模式的风险不同于其他行业。一旦企业经营不下去,多数会选择‘跑路’,可能涉及人数众多。” 在国外发展良好的P2P网贷交易,面临着国内征信系统、经营模式以及监管方式等方面的不成熟,发展过程中,还有多方面问题需要克服: 1、信用风险。中国缺乏完善的信用体系,而P2P属于信用贷款,大多数贷款人没有抵押物、没有资产证明。融资人过去的信用状况无法了解,他有可能违约不还款。 2、经营风险。小额贷款企业在无杠杆限制、无准备金比例的情况下,还附带担保,这本身就含有极大的经营风险。另外P2P平台的收入来源主要是管理费,成交量为数甚少,收入不足以维持平台运营。 3、网络风险、频繁网上操作,存储大量数据,技术方面如果不过关,会对资金安全、个人信息和正常运作带来很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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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ng2014-02-28

余额宝们今天轻而易举抢走银行的存款资源,与其说是阿里、腾讯多厉害,不如说是银行太“蜗牛”,所有的技术条件大家都具备,为什么没有一家银行起来“革命”,把储户该得的利益给储户呢?如果银行还不迅速改进信贷模式,未来的竞争中还只是叫喊“威胁”,怎么会有出路?当然,互联网冲击下,如何看待新的风险,如何跟进监管值得高度重视。在互联网越来越涉足金融业的今天;如何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和业务安全:如何把控金融风险;如何平衡创新和监管的关系,都大有文章可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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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osebaby2014-02-13

确实,这些电子商务公司和网贷公司,本身不生钱,也不生产商品,只不过是个平台、中介,除股东投资或风投公司出资,外加一些中介费、佣金和广告费等收入外,没有其他收入。所以,假如他们从事互联网金融及其理财产品,钱从何来,到底有没有挪用、侵占中小商户、店主等客户的资金和利益,切实是应该审查和整顿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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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圆2014-01-28

人们不禁要问,这些从事互联网金融的网贷公司到底有没有准生证和经营许可证?难道又像“小产权房”一样的产物,没有“三证”、“四证”,从而导致一系列问题和社会矛盾发生。明明是政府的错,却要老百姓买单。我不是反对创新和新生事物,但前提是要规范,以免给平民百姓和投资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为什么我们的政府就不能提前预判、防错、规划和科学的进行管理呢?我希望政府加快立法,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另外,提个建议国家是否应该建立“存款保险金制度”来保护存款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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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鸣的战士2014-01-26

是的,这些网贷公司(或假借电子商务公司的名义)无非是打个时间差来赚取存款人的利益,一旦他们倒闭、跑路的话,股东、投资人到什么地方去找他们?又如何保障中小商户和店主的资金安全,减少损失等等一系列问题?所以,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去查一查电子商务公司和各类网贷公司,他们到底有没有动用、挤占商家和中小商户的保证金、押金、定金和购物剩余的余额款等?有没有经过存款人的同意,就私自挪用从事互联网金融和理财服务等行为,侵害广大商家的利益,望能给民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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