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绘网,新闻,热点话题,最新热点资讯,今日热点,热点新闻,一周新闻热点,热点新闻事件,热点评论

手机版
手机扫描二维码访问

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但为何每年腐败案件仍层出不穷?说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发布日期:2024-02-26    浏览次数:884

  

        贪污腐败是人类社会长期存在的问题,人性的私欲和贪婪使得一些人容易滥用职权、谋取私利。尽管有法律和制度的制约,但总有一些人为了个人利益而违法乱纪。

        各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反腐败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加强法治化建设和治理腐败问题。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是推进反腐斗争的重要手段之一。这些举措旨在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确保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从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但为何每年腐败案件仍层出不穷?首先,一些单位的制度管理存在漏洞,制度陈旧、不成系统,或者制度执行不力,形同虚设。这些漏洞为腐败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使得他们可以利用制度的缺陷进行违法乱纪行为。其次,监督机制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但现实中监督机制往往存在不完善、不独立、不透明等问题。一些监督机构缺乏独立性,监督权、监督地位和监督力量得不到保证,难以到位。同时,监督往往只注重形式,没有实效,一些单位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活动只是走过场,不注重实效......

  

        无论是什么原因,都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来加强反腐败斗争。只有通过加强法治建设、完善制度管理、加强监督机制、推进文化建设等多方面的措施,才能够有效地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推动社会的健康发展。对此,你怎么看呢?“愿中国青年都摆脱冷气,只是向上走。有一份光,发一份热。就令萤火一般,也可以在黑暗里发一点光。不必等候炬火!”尽自己的一份力、发出自己的一点声音。

相关热词搜索:依法治国 依法行政 依法办事 腐败案件
赞同(32)  |  中立(0)  |  反对(0)  |  收藏

 赞同    中立    反对   登录 | 注册   需要登录才可发布评论

  • 赞同评论
  • 中立评论
  • 反对评论

一共有人参与  条评论

流星雨2024-03-05

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为新时代新征程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重大决策部署。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任期的五年,正处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 2023年9月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工作会议,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亮相。 立法规划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总蓝图”。“编制和实施立法规划,是加强党对立法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重要内容,是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主导作用的重要抓手,对于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意义重大。

(0)

西川刘小2024-03-04

很多年前看过一本国内一位大学教授写的法制方面的著作,书作的内容我已大体忘的差不多了,只是记得作者在书中对中国古代的法制、西方的民主法制,以及中国的现代法制做了比较分析,并对中国未来的法制建设做了展望。我个人对这位作者的学术涵养、在法制方面的专业积淀是非常佩服的,但唯独对他在该书最后的结论不敢苟同,他认为,西方的法制是一种纯功利型的法制,我们中国未来的法制,应该在这种功利型法制的基础上,加入“道德”的元素,并基于此发育出一种更加先进更加高级的法制形态。 我完全无法认同这种观点。在我看来,法制和道德,根本的指向和出发点是不一样的,甚至二者之间还存在着某种程度的对立性。古代儒家极力倡导道德,可道家和法家却对道德二字嗤之以鼻,道家认为“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道家的观点:大力倡导所谓的道德,只会使整个社会走向道德的反面。而法家则主张:“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任于法”。强调法律才是指导、规范人们行为的最主要依据,“法”应该作为一个社会衡量是非对错的唯一标准。 如果我们没有完全搞清楚西方法制的底层构造及根本原理,而“创造性”的在法制里加入道德的元素,我们所能得到的,可能不是一种更加先进更加高级的法制形态,更大的可能,我们会创造出一个可能存在底层逻辑缺陷、甚至偏离其基本精神的不伦不类的法制怪胎。杨光华

(0)

香柏树2024-02-28

市民社会和契约精神,说到底是在谈民法的来源。 我们知道,许多作者,比如马克思,在谈到社会组成时常常讲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为什么要把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加以区分?市民社会是社会里面的人如何生存下去、延续下去的最简单的过程。人在社会中必须要生存,人要生存就必须要有生产活动和消费活动。人不仅自己需要生存,还需要种族延续,子孙能够活下去,就会有结婚、亲属、子女、父母等等问题,也存在教育、医疗、卫生等事情。可以说,人类自从存在开始,没有国家但是仍然有自己的功能,能够保持社会的延续。 市民社会就是私权社会,因为它调整的是私人间的关系,虽然私人从广义上讲包含法人。政治国家很明显是涉及公共管理,国家的公共防护制度、事务管理等。因此,把社会生活分成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是有很深刻原因的。当然,不仅仅是这样,当年马克思谈到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应该说,实际上也是从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发展起来的。 ?据此可以看出,公法和私法的划分就是以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为理论基础。在这个意义上,公法是以国家活动为中心的法律,私法是市民社会的经济活动的表现。 在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层面,西方国家看起来比较重视私权。比如,有句话叫“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国王都不能侵犯私人的房屋,怎么能说公权力很强大?所以,西方国家基本是以私权为核心,公权以服务私权为目的,而不是以侵犯、管理、剥夺私权为目的。私权当然很神圣,当然不可侵犯,没有私权神圣如何谈自由民主?这是很基本的道理。中国的私权历来不发达。为什么不发达?我们就要研究一下市民社会。江平:著名法学家、教育家,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

(0)
1 2 3 23条信息
1 2条信息

会员登录

×

会员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