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绘网,新闻,热点话题,最新热点资讯,今日热点,热点新闻,一周新闻热点,热点新闻事件,热点评论

手机版
手机扫描二维码访问

中国“互联网+”平台的“散小乱差”能改观?

发布日期:2016-02-01    浏览次数:3528

  

       目前,我国已进入信息化时代,互联网普及率达44.1%,网民将近6亿人。互联网已成为我国的主要传播媒体,群众意见表达的最大平台,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集散地,揭发贪污腐败不正之风的重要途径,也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纽带和渠道。       

  

       在充分肯定互联网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互联网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有些人有意散播负面悲观信息和极端言论,更甚至无中生有,造谣传播,并借助微博裂变式、碎片化传播方式,使谣言和虚假信息迅速扩散,以讹传讹,混淆视听,从而使网络空间弥漫混沌,充满戾气、邪气,在一定程度上绑架了社会舆论,消解了社会共识,扰乱了社会秩序,败坏了社会风气,也严重危害了青少年身心健康。

        对此,虽然有关部门对此进行过围剿,典型案例报道也屡见报端,取得些许成效,但也只是改善了一时。因此,元芳,您觉得中国“互联网+”平台“散小乱差”的现象能彻底改观吗?对此你怎么看?

相关热词搜索:互联网+ 经济 平台

Related Information

赞同(38)  |  中立(1)  |  反对(0)  |  收藏

 赞同    中立    反对   登录 | 注册   需要登录才可发布评论

  • 赞同评论
  • 中立评论
  • 反对评论

一共有人参与  条评论

静水洋漪2022-07-26

平台企业对中国经济、就业、创新、共享出行、民生、国际竞争等做出了重要贡献,这一点不能抹杀和忽视。当然,存在的问题也很明显,需要规范。中国经济繁荣的微观基础是企业,没有企业的繁荣发展就没有宏观经济的繁荣发展。 未来平台经济的发展,要从看增速转向看质量,相关企业要在共同富裕、科技创新、社会责任等新时代历史使命中勇于担当,实现繁荣生态、长期健康高质量发展的更高层次使命。(文:任泽平团队)

(0)

芳菲2022-06-20

什么玩意儿!欧美的系统不能用了,留后门。赶紧上国产操作系统,使用时间稍长就习惯了。是不是可以罚微软,如果不及时补漏洞

(0)

吴小龙2022-02-24

未来最先进的组织,一定是那些能够随时聚合/随时解散的结构,员工分散式,以项目制为目标,再加上区块链技术的应用,这种结构看似更加松散,实则协同性更强,随时可以发生“裂变”和“聚变”的效应。企业不再是封闭的组织,而是成为包容性和扩展性很强的平台,开始互相越界和穿插和共享。厉害的企业往往手握用户和数据资源,击穿了不同领域之间的篱笆,建立融汇贯通的创新型组织。

(0)

舒畅2020-08-24

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也经历了从数据翻车到数据造神。4月24日,董明珠在抖音开启了直播带货首秀,成绩“惨淡”,新抖数据显示商品销售额仅有22.53万元。而在半个月后,5月10日,董明珠换了个平台卷土重来,在快手上进行直播带货,3个小时的成交额达到3.1亿元。紧接着,6月1日,董明珠再次带货直播,与前几次不同的是,这次直播带上了3万家线下门店。格力电器对外披露,从6月1日凌晨到6月2日00:00,格力自己的电商渠道加上经销商渠道订货额共为65亿元!这个数据,相当于今年一季度格力总营收的三分之一。但很快,“7个亿的销量很大一部分都是我们经销商贡献的”直接将董明珠送上“热搜”话题,不少人质疑,不少经销商为保住饭碗不得不自己将数据刷上去。 “人有多大胆,地有多高产”,这句话在互联网时代又一次被电商直播验证。自媒体发表文章质疑:直播带货进入了“亩产万斤”时代?文章认为,流量最终的归途还是赚钱,“流量和数据造假带来的虚假繁荣导致新兴行业早夭的案例数不胜数。”

(0)

星星之火2020-03-18

对 “互联网金融” 热潮深度与高度的反思,笔者学习体会总结如下:万变不离其宗。对于眼花缭乱的创新,一定要看透真实的商业逻辑,不被新概念忽悠。金融是特殊领域,必须实行 “持牌经营”。任何行业都必须有合理的 “竞争规则”,否则注定会发生 “劣币驱逐良币”。创新者与垄断者会不断转化,昨天的颠覆者可能成为今天的垄断者。 2019 年8 月初出台的《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涉及金融领域的互联网平台,其金融业务的市场准入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管,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设立金融机构、从事金融活动、提供金融信息中介和交易撮合服务,必须依法接受准入管理。

(0)

nkuiuie2020-01-14

一直以来,金融市场鱼龙混杂,这里从不缺骗子,也不缺韭菜。 邮币卡,数字货币,外汇资金盘…… 本质上,都是换汤不换药的东西,外汇骗局当然也不例外。 这类骗局都有一个共同特征,承诺确定的结果——保证赚钱。    比如一个月稳赚30%-50%,群里每天都有人发截图,都是几万几十万的赚。 而且是高手下单,你只要跟着操作就行。 简单来说,就是把钱交给我,啥都不用干,躺着赚钱。 还是那句话,如果真能保证赚钱,他们凭什么带上陌生人呢? 而且,这些平台99%都是不合规的,只要你的资金进去了,不管最后是亏是赚,都不可能提出来。 所以,凡是遇到确定结果的赚钱方式,一律视作骗子处理。

(0)

是很多2019-10-30

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此类平台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实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请广大公众理性看待区块链,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乱坠的承诺,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切实提高风险意识。

(0)

爱搭我的2019-10-17

虽然网贷平台存在借款人和出借人,有债权债务关系,但平台约束借款人的手段是非常有限的,现在接入征信,等于有了一个重要武器。借款人在各个平台的借款信息处于一个共享状态,在他再借款或不还款时,他的信用状况是透明的。 在多起网贷有关的刑事案件中,法官也通过《共绘网》提醒广大群众,“应该多学习金融信贷和网络安全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还须树立合理的消费观念,避免因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而变成‘套路贷’的受害者。”

(0)

p.jhligk2019-09-14

近日各地有关部门陆续召开了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等金融诈骗工作部署会议,明确提出要将打击新型金融诈骗尤其是互联网金融领域的金融诈骗案件作为重点来抓,坚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求问题平台要尽快组织退赔退赃工作,及时返还受害群众本金,立刻消除社会不良影响。 对于某些诈骗平台拒不退还受害群众被骗本金的,要加大打击力度,涉及金额巨大,受害人数众多,社会影响恶劣的最高可以判决死刑,且不得减刑。对于那些逃避责任,恶性跑路的诈骗平台,全国发布通缉令,不论逃到天涯海北,都要将这些犯罪团伙缉拿归案,一网打尽不留死角!一方面既要狠狠地打击金融犯罪,另一方面则要求做好受骗群众的本金返还处置工作,要求在案件侦查过程当中要更加注重追赃挽损,允许平台实控人通过主动退还受害人的行为减刑罪行,给犯罪分子一个自我赎罪的机会,只要能做到全额退还受害人被骗本金的,一律可以从宽发落,甚至既往不咎。 而且平台被认定非吸不会影响受害群众的本金退还工作,要求平台要继续履行还款义务。如果平台还存在担保公司,则担保公司也要承担相应的赔付责任,当平台出现兑付困难问题时,应当由担保公司全额理赔。同时股东企业也要对平台承担连带责任,当平台资不抵债,不足以偿付出借人本金时,则应该由股东出资解决兑付困难的问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责任。

(0)

liy,fftfg2019-07-12

2016年,互联网小额高利贷,登上了历史舞台。 这是流毒至今的产品,公安早已将其定性为黑恶势力。 那个时候的产品,叫现金贷,又叫发薪日贷(Payday Loan)。 在欧美国家,发薪日贷非常发达,说白了就是1个月期限的高利贷款,这个月借,下个月发工资的时候还,由于欧美很多公司是半月或者以周为间隔发钱的,所以PDL的期限是1周到1个月,费率一般是30%到50%。 即使在欧美,这也是臭名昭著的产品,并且只接受线下申请。 而当时国内互联网发展极其迅猛,互联网的高效率和技术驱动,配合PDL的剥削本质,带来的是质变的飞跃。 当时的国内,这类普遍产品是1000到3000元,1到3个月,月费率6%到15%的普通小额高利贷,又叫现金贷。 当时贷款针对的主要是正常的蓝领或者小白领或者大学生,学生贷接着PDL的出现死灰复燃了。 因为互联网驱动下的高利贷公司可以放全国人的在线贷款,所以脱出了之前某一片区的限制,在2016年,这个市场还是一片蓝海,也是现金贷的第一波红利。 当时做的好的公司,一个月的净收益,是放贷总额的10%。 而且还可以利滚利,真实收益还要翻倍,这是真正的吸血。 资本嗜血,而技术成为帮凶。

(0)
1 2 3 22条信息

庞丽娟2016-07-22

大力建设云平台、上马大数据工程、开发各类客户端……最近一段时期以来,各地各部门积极响应和落实“互联网+”行动,大手笔谋划“互联网+”项目,都试图抢占移动互联时代发展先机。   然而,记者在一些地方和部门采访时发现,由于整体规划缺失、协作缺失、条块分割严重等原因,一些“互联网+”项目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的苗头明显,中看不中用的项目不少,这些现象值得警惕。   当前,推进“互联网+”已经处于国家级战略的高度,是政府推行简政放权的重要手段,更是我国经济转型发展的突破口。如何做好整体规划,加强标准建设和协同推进,防止一哄而上造成资源浪费,必须引起各级政府的重视。   推进“互联网+”最难的不是技术

(0)
1 1条信息

会员登录

×

会员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