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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组织要审查捐款来源吗?

发布日期:2014-03-19    浏览次数:2419

 

         2006年“上海社保案”中的张荣坤、去年卷入“刘志军案”中的山西女商人丁书苗到现在汉龙集团董事长刘汉,这些人都与慈善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也可以说是慈善成就了他们光鲜的形象,刘汉曾在汶川地震前捐建“史上最牛希望小学”而名噪一时,丁书苗曾获评“中国扶贫开发典型人物”,张荣坤曾是上海民营企业慈善捐赠“状元”。他们一方面通过违法手段聚敛财富,一方面是投身慈善事业,向各类公益慈善组织捐出大笔资金。他们做的慈善给部分贫困地区带来了希望和发展,但他们由此获得的慈善荣誉却适时地掩盖住了违法聚敛财富的恶行,他们的形象得到一定程度的美化。对于公益慈善组织来说,是否需要在接受捐款时审查捐款动机和来源以避免这种状况呢?国际上较为通行的做法和趋势,是捐赠不问动机和来源。在中国,公益慈善组织应该怎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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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宏仁2021-10-07

我一个打工仔 ,向村里捐了二十块大洋, 虽然微不足道 ,但是有这份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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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菱2020-05-14

捐的钱是挣的中国人民的!中国人民有权利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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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晓2019-10-21

从2006年“上海社保案”中的张荣坤、去年卷入“刘志军案”中的山西女商人丁书苗到现在汉龙集团董事长刘汉,这些人都与慈善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也可以说是慈善成就了他们光鲜的形象,刘汉曾在汶川地震前捐建“史上最牛希望小学”而名噪一时,丁书苗曾获评“中国扶贫开发典型人物”,张荣坤曾是上海民营企业慈善捐赠“状元”。他们一方面通过违法手段聚敛财富,一方面是投身慈善事业,向各类公益慈善组织捐出大笔资金。他们做的慈善给部分贫困地区带来了希望和发展,但他们由此获得的慈善荣誉却适时地掩盖住了违法聚敛财富的恶行,他们的形象得到一定程度的美化。对于公益慈善组织来说,是否需要在接受捐款时审查捐款动机和来源以避免这种状况呢?国际上较为通行的做法和趋势,是捐赠不问动机和来源。在中国,公益慈善组织应该怎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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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秋2019-08-26

民政部网站出现的一条信息引起了广泛关注,新起草的《公益慈善捐助信息披露指引(征求意见稿)》面向公众征求意见,内中规定了“重大事件专项信息应在捐赠接受机构收到捐赠后的24小时内披露捐赠款物接受信息”等内容。   民政部表示,起草该指引主要是为了规范公益慈善捐助信息披露工作,提高公益慈善组织公信力。这是民政部对于一些慈善基金会近期遭到信任崩盘后一个非常积极的反应。但是,本报记者采访中发现,在一些从事过慈善活动的人士看来,公布捐赠数量、去向等仅仅是慈善机构重建公信力的一小步;除此之外,更加值得关注、必须改进的关键性问题还有很多。听听他们曾经遇到的一些问题,或许能帮助民政部发现需要完善和修改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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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弋2018-07-30

在《意见》中,就明确要求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决算、部门预算决算、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等方面的预算和决算,都要定期向社会公开,公开的内容要详细全面,细化到“项”级科目。集中公布上年度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分项决算数及合计数,以及本年度分项预算数及合计数。《意见》特别指出,要加强交通、水利工程等重大建设项目和保障性住房等民生工程建设项目的信息公开;红十字会、慈善会和各类基金会等社会公益组织,要公开捐赠资金的接受和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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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伟2016-07-28

慈善是权利,而不是义务,是为了社会公益,具有无偿性。慈善法明确规定了自愿原则及禁止摊派或者变相摊派,体现了慈善的自愿性。捐赠人有权查询、复制其捐赠财产管理使用的有关资料,有权要求慈善组织改正违反捐赠协议的行为,有权投诉、举报或者提起诉讼。慈善的生命是信任,而信任的基石是公开。可见,慈善法要求的信息公开是对多方主体的要求,不仅是慈善组织的义务,也是相关政府部门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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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民2016-04-06

政商双方都应各守其志,严守边界,真诚坦荡地打交道。对于领导干部来说,应明晰权力界限,依法行使权力,坚持等距离交往,实行无差别服务,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但绝不邀功谋利,始终做到踏踏实实干事、干干净净用权、堂堂正正做人。对于企业家来说,也应满腔热情支持地方发展,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致富思源、义利兼顾、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小胜靠智,大胜靠德。真正的经商者,永远是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信奉者,决不是攀附权贵、蝇营狗苟的投机者。政商关系,相互有交集但不能搞交换,有交往但不能搞交易,理应相敬如宾但不能勾肩搭背。以“亲”为血液,以“清”为风骨,就能让政商关系密切而纯洁起来,让从政与经商的环境更加健康更加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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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狮子2015-12-18

当今社会缺的不是爱心,而是如何将爱心资源进行合理配置。一些地方慈善渠道不畅,捐赠活动由公众自发开展,捐赠者往往依据新闻报道或网络信息自发募捐,比较盲目。媒体重点报道的地方,爱心蜂拥而至;某些物资紧缺的地方,却收不到任何捐助。因此,慈善机构应树立需求意识,在整合捐助信息、合理调配物资等方面,把工作落细落实。捐赠人在献出爱心的同时,也不能忘记一句老话: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切忌将贫困地区视为“旧衣回收站”,把捐赠衣物变成“垃圾处理”。否则,类似的“伪爱心”不仅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受捐者的实际困难,还会造成资源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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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2014-09-12

免费,一直是摧毁传统经营方式的模式,但也有风险。一家叫青番茄的公司曾以免费的方式,开启图书馆革命,并成为全球第一个网上中文实体图书馆。它让人坐在家里就可以通过快递免费借阅图书,用户体验超出以往,所以快速扩张。但所有质疑者都认为这是一个无法持续的方式。因为庞大的物流成本,青番茄也终止了有关服务,改为落地实体图书馆。这一次它依旧还是免费的方式。 它当然唤起人们的不理解,到底图什么?青番茄认为自己根本就是公益的,只是为了唤起公民参与阅读,培养高雅生活方式的兴趣。这在商人逐利,天经地义的中国思维下,自然难以被信任。 不过这也让我们有机会检视在中国并不引人注目的领域,社会企业。青番茄就是一个自命社会企业的“怪公司”。 事实上,中国社会企业已经发展多年,不乏青番茄这类思维的公司。但是大部分令人熟悉的社会企业都是致力慈善事业的传统非营利组织,我们对于“用商业思维来解决社会问题,同时还允许赚取利润”的社会企业缺乏认识和认可。 我们习惯性地认为,像提醒全民阅读的事不是政府,就应该是不缺钱的大公司。一些小型公司这么大的理想估计已经疯了。其实近几年来中国在社会企业的孵化方面已经有了巨大进步,社会企业较过去几年也有了较高增长。但在中国一些非营利组织都因透明度问题广受质疑,更不要说人们是否能接受这种有理想主义的企业还可以赚钱的主张。 也许人们天然愿意免费享受社会企业提供的服务,同时还认为他们赚了大钱。短时间内无论是政策还是公众接受度方面,对于社会企业的信任与支持都还是会面临一些障碍。而始终以理想主义自居的社会企业本身缺乏经营能力也是它的致命伤。不过我们还是希望理想主义能够实现理想,毕竟我们的社会需要这样的“笨”企业。 (转载:梁坚《企业的理想主义该得到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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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远2014-07-04

作为中国社会组织中的百年“老字号”,中华医学会最近被曝出通过召开学术会议两年收取医疗企业赞助费8.2亿元。卫生计生委主管的某事业单位的一位项目主管表示,企业赞助社会组织办会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都非常普遍,“社会组织办会的目的是促进学术交流,可是办会也有成本,政府不给出钱,那就只好找企业谈赞助了。这些说起来也是跟美国学的。”(7月1日《中国经济周刊》)   国家审计署报告引来的舆论潮水,让中华医学会等一众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如坐针毡”,此刻祭出“学美国”的托词,显然也难以服众。一者,办学术交流会议需要成本不假,但两年收取医疗企业赞助费8.2亿元,收入与支出间的等号怎么放得下?什么学术会议如此“烧钱”?二者,在美英等国家,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向会员提供信息咨询服务都是“标配功能”,为何在中华医学会,连注册信息、医生通讯录都成了赚钱的工具?三者,美国医师协会等社会组织的运转主要靠会员费,即使有赞助费也是全凭企业自愿,而中华医学会收取的赞助费有多少是被利益交换绑架的“自愿”?   诚然,美国的医师协会也罢,我们的中华医学会也好,其目的都在于提高医学科技工作者专业技术水平,促进医学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每年开展学术交流,这不但是医生队伍自我发展的需要,也是健康诉求愈发强烈的公众所乐见的。然而,8.2亿元的天价赞助费,让学术会议少了清新的学术味,多了权钱交换的腐臭味,也让中华医学会更加具有“戴市场的帽子、拿政府的鞭子、坐行业的轿子、收企业的票子、供官员兼职的位子”的“二政府”影子。   在美国经济生活中,行业协会的作用很大,全美约有20万个协会组织,在中国深度融入全球化的今天,国内的类似社会组织结合实际学一学他们的经验确有必要,但只学习别人如何收钱而不学如何服务会员,只学表皮而不学健康运行的理念,终究会落得个画虎不成反类犬的可笑下场。   就当下来看,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要实现健康运行,就要管住政府的权力之手,也可以借鉴美国的一些现成路径。一方面,要打破“一业一会”的垄断局面。美国不同协会间的工作内容和主要业务可以交叉重复,呈现一种良性竞争的态势,协会从自身的生存、发展角度考虑,必须为会员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展示自身的实力和影响力。   另一方面,行业协会的管理应有更多自由度。美国行业协会的决策和管理者均由会员选举产生,这样就从根本上保证了行业协会为会员谋利益。我们应该加快行业协会立法,厘清行业协会和政府的关系,改变政府部门通过内部行政行为直接管理行业协会的模式。(转载:任小康《协会敛财岂能借口“学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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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东2015-12-22

英国“真实与公正基金会”发布调查报告,称英国20%的大型慈善机构滥用善款,仅不到50%的资金用于慈善用途。报告称,就17个年收入超过5000万英镑(7600万美元)的大型慈善机构而言,仅43%的善款得到善用。其中,“玛丽•居里基金会”善款善用比例最高,为65%;“劳埃德注册基金会”最低,为1%。“真实与公正基金会”创始人吉娜•米勒在一份声明中说:“非常丢脸的是,人们捐助的善款被用来‘喂饱’大型慈善机器,填补它们庞大的日常和薪水开支,负担臃肿的筹资、市场和公关部门。善款支出水平令人质疑。”   米勒说,除大型慈善机构,中小型慈善机构也受到上述不良风气影响。报告发布后,众多慈善机构纷纷抗议,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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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泽华2015-03-21

2012年,曾创造了“12名员工4年筹集2364万元”惊人募款效率的网络慈善平台施乐会,因为给社工“最高15%”的筹款报酬而备受质疑。时隔两年,它又因向求助者收取“置顶费”招来是非。有人同意募捐扣点,认为这是慈善机构生存来源;也有人指责施乐会私设置顶费,对捐款人不公。慈善与商业到底以何为界?互联网公益如何监管?自2008年之后,中国公益飞速发展,早已触碰到体制的天花板。在旧法沉坷积弊,而新法姗姗来迟的局面下,大面积的灰色地带处于“失守”状态,巧妙利用者有之,苦心钻营以图获利者也不少。公益人士郝南曾指出:“社会医疗体系不健全,大量需要体制外解决;注意力不均衡,资源不均衡;公众认知存在误区;操作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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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铭2014-10-31

注册商业公司,利用众筹、集资等商业手段来运营,并达到盈利的目的。固然从理论上来说,盈利的一部分会用来支持公益组织和公益事业,但有一个很大的疑惑是:公益组织是以“非营利性”为特征的,商业手段运作是否会使其脱离公益性质?另外,如何保证和监管公益创业所获得的收益用于公益事业,而不是借着公益之名挪作他用? 对此,袁子弹认为,营利与非营利的区分应该从两方面来区分:一是看其宗旨和目的。所有的企业,包括服务类型的企业,其宗旨就是通过其经营活动获取最大的利润,而公益组织则不同,其宗旨是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通过自身的服务活动,促进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二是从财务管理和财产分配体制上来区分。企业的盈利可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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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婷2014-09-26

中国红十字会以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可就是这个红十字会近年来却饱受质疑,自从郭美美打着红会的旗号开始,中国红十字会就在舆论的漩涡里挣扎,其中,有出于自身的原因,如管理不善,用人失察,制度不严,监管乏力等,同时,也不可避免地遭遇躺着中枪的情况,比如这次的义务献血引起的质疑。 据23日《京华时报》报道:“仅2010年,中国无偿献血者高达1180万人次,无偿献血量达到3935吨。红十字会200毫升一袋血卖给医院200元,医院卖给病人则为500元。只此一项,中国红十字会获利39.35亿,医疗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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