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2日一定是人类历史上意义非凡的一个“世界地球日”。100多个国家齐聚联合国,见证一份全球性的气候新协议《巴黎协定》的签署,为2020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作出安排,这将在人类可持续发展的进程中谱写重要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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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如今尤需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生态环保铁军,以壮士断腕的决心、背水一战的勇气、攻城拔寨的拼劲,坚决清除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作风“微生物”、腐败“污染源”。
让法律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可靠保障,仅仅依靠司法机关是不够的,整个社会都应该树立法治思维:民众要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的意识;法院要转变理念,通过司法手段保护环境;行政机关也应该意识到,地方政府不能干预法院司法审判。如此多的环保法庭得以诞生,这是好事,但只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司法的“门槛”降低一些,环境资源审判庭才能走出“无米下锅”的尴尬,才能真正依法保护资源环境,维护百姓正当环境权益。
我赞同共绘网的建议,长期以来,我国对环境与健康之间关系的科学研究,一直是一个薄弱环节。系统化的基础研究非常缺乏,研究成果对管理决策的支持远远不够,不能为有效应对环境健康事件、开展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提供科技支撑。例如,几年前环保部着手制订土壤环境标准时,发现对“某种重金属多长时间内摄入多少会对健康造成损害”等基础性问题,研究上还是一片空白。去年开始实施的新环境保护法规定,“国家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鼓励和组织开展环境对公众健康影响的研究,采取措施预防和控制与环境污染有关的疾病。”法律有了明确规定,不过,这是一件比较复杂、需要长期坚持才能久久为功的事情,还需要多部门密切协作,加大力度持续推进。
“约谈不空谈,环保才不难。”要想让环保约谈成为一记响亮的警钟,只有警钟长鸣,地方政府治理区域环境问题才更有价值,才能真正建立环境保护高于一切的意识和行动自觉,达到环保促制度,制度促环保。一方面,地方政府不能离开环境保护谈经济发展,将环保所指向的长远利益与自身眼前利益割裂开来,将环境保护部门看成软弱可欺。约谈只是第一步,要使其不沦为空谈,就需要完善政绩考核体系,改革优化各种法规,细化相关程序,形成最严格的制度;另一方面,要让环保执法有章可循,成为硬彬彬的制度措施。如在约谈后,应及时启动问责程序,形成约谈“后监督”,对那些无动于衷或者限期整改不力的企业和地方,施以最严厉的处罚并公之于众。环保约谈的作用,不应该仅仅是教育警示,只有环保部真正“敢于碰硬”,环保约谈才能成为治污猛药,才能真正解决地方政府在环保方面的“不作为”。让蓝天白云永驻天空,这不应成为公众长久的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