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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为幌子,圈钱是真相?

发布日期:2013-12-26    浏览次数:2871

  

        郭美美炫富事件不仅使得郭美美本人受到全民关注,也让红十字会一些不为人知的内幕浮出水面,比如红会挪用数百名艺术家在汶川地震中公益筹得的8000多万。在充斥着物质利益的现代社会,这绝非个例。越来越多的明星、学者、机构以奉献为口号积极投身于公益活动,但需要质疑的是,究竟有多少人是不以圈钱炒作为目的的纯公益?想来屈指可数。而这种披着公益事业的外衣敛财的不良现象最主要与我国慈善事业刚起步、发展程度不够有关。不同于国外的是,我国慈善事业是一种小流汇江海的慈善,发起者并不是身家过亿的富豪,从业人员也不是有着高收入工作的义工,他们都指望着工资、发福利、提高待遇,再加上人对功利的固有渴望性,“公益为幌子,圈钱是真相”的恶劣现象因此滋生你对我国慈善事业发展怎么看?遏止住圈钱的不良现象该从哪方面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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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远2014-07-04

5月23日,在广西卫视一档公益节目中,14岁男孩杨六斤被塑造为一名坚强的“弃儿”——父早亡,母改嫁,随后爷爷奶奶去世,从6岁到12岁独自生活,靠吃野菜捞鱼维生。节目一经播出便“悲”动中国,据媒体报道,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涌自全国的捐款已超500万元。   不过,另一家媒体报道则让“剧情”来了一个大反转:杨六斤的身世确实不假,但生活上却没那么“惨”——他每周五天住校,周末才回堂哥家,到电视节目播出时独居时间加起来不超过25天;他只是偶尔才吃野菜,而且那种野菜是当地居民的家常菜。   对此,广西卫视一位负责人承认,“节目一些细节与事实不符”。但这种相对轻巧的言辞,却抹不掉杨六斤的故事的“公益节目版”和“现实版”之间的戏剧性反差的刻意成分,以及由此所造成的对公众的心理冲击和对公益的伤害。   质疑自然会首先指向始作俑者。我们不禁要问,这种对受助人的悲情式夸张、包装和消费,究竟是为了受助者,还是为了节目自己的利益?不管是杨六斤,还是热心的捐助者,以及围观的公众,是不是都成了这档“公益节目”的玩偶?   据称,这是一档首创了“面对面捐款”模式的电视公益节目——“捐助款直接从爱心企业手上到达受助者手里,没有任何中间环节,整个过程,有摄像机镜头的记录,并在电视上播出,接受所有电视观众的监督”。要想回答以上的疑问,我们就不得不深入这档公益节目的机制张力中去探讨。   首先,公益与商业的张力。这档节目虽然冠以公益之名,但本质上是一个商品,受助者也是商品的一部分。电视台既要向现场观众和爱心企业“销售”,又要向电视观众“销售”,更要向广告商销售——在播出的节目视频中,我们看到某企业品牌的冠名,也印证了这挡节目的商品属性。   当然,我们并不是说不能商业化运作公益节目,相反这样做很正当。但我想强调的是,这个环节却隐藏着公益节目究竟是为了受助者还是为了节目利益的张力。尽管这档公益节目的出发点可能是好的,但如果处置失当,受助者与观众则可能被工具化,进而被利用甚至受到伤害。譬如,在杨六斤的故事的“公益节目版”中,电视台在煽情地、过度地呈现“悲情”的同时,似乎轻忽了杨六斤的心理、尊严以及对他的人生命运的长期考虑。   其次,传播性(或者说宣传性)与真实性的张力。严格地说,这不是一档新闻节目,这对节目制作人员而言可能会造成一种心理定势——即真实性红线没那么不可逾越。在很多电视节目中,包装、摆拍、戏剧化处理已是家常便饭。那么,在这种可能的心理下,如米歇尔•福柯所指出一种话语中的膨胀主义,似乎就成了必然之事:   其一,在媒体话语的表达中,经常性地做类比互换、变动词汇,淡化或抹杀报道对象或细节自身的独特性,例如,节目中将“吃野草”与“吃野菜”互换使用,显然可以增强心理冲击效果。其二,用最坏或最好情况进行普遍贬低或拔高,不顾微小差别和微妙之处,例如,把“25天”刻意混淆为“6年”的独居生活——当然,这个差别并不细微。其三,忽略现实性,事实本身的样子最终并不重要。我们可以从播出的这期节目中感受到,故事的传播性要求“扑倒”了真实性——杨六斤的真实生活是什么样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档公益节目需要一个什么样的“杨六斤”。杨六斤只是一个被选中者,一个演员,一个符号,一个标签。   再次,公益节目与公益现实的张力。我们无意把板子都打在这档公益节目上。我们知道,中国的公益目前仍然处在悲情公益阶段。在当下,要做一档公益与商业(也就是收视率)兼顾的节目,如果不打“悲情牌”,那会死得很难看。不过,“悲情牌”打多了,整个社会则很难看,最终要由“冷漠”感叹来买单。这在宏观上当然是一个两难困境,但对具体的公益节目而言却不一定难,因为他们完全可以以私人的短期利益“扑倒”公益的长远利益,“悲情牌”可以照打不误,哪怕最终整个社会很可能会陷入“囚徒困境”。   最终,我们要问的是,这种以公共媒体资源杯水车薪式的“面对面捐款”去救助个体的电视节目形式,真的是必要的吗?因为,它不仅会扭曲有限的公益资源的配置(由于信息不对称,杨六斤一个人就得到了500多万元的救助),而且因前述的理由不可避免的戏剧化和煽情化,必然会透支整个社会的同情心。   当然,我们并不是说电视媒体不要关心公益了,而是想说,换一种方式是不是更好?譬如,把更多的报道资源用在促进中国社会组织的培育(由这些公益组织更有效率地去救助一个又一个的“杨六斤”)和社会公益的制度性建设上。(转载:韩十洲《“杨六斤事件”中的公益伦理之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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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2014-05-10

  “打架”现象在嫣然事件中也出现了。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要求,嫣然天使儿童医院的资金流向,只需“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但这与今年新出台的《北京市促进慈善事业若干规定》有冲突,这让人感到困惑不已。   爆料人认为嫣然基金信息不够公开,并质疑嫣然天使基金的善款去向,但对于嫣然来说,却不存在披露该信息的义务。按照民政部《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嫣然基金作为专项基金,资金使用情况列入年度报告就可以了。   很多人认为,公益基金接二连三被质疑,跟自身信息披露不够有关,没有完全成为“透明的钱袋”。事实上,信息披露规则并不由机构本身制定,而目前的法律法规过于粗糙、滞后,不能满足公众了解更多信息的需求。一些机构自我加码做更多的信息披露,需要花费更多的管理成本,这种成本可能是多数慈善机构难以承受的。   减少质疑,慈善机构应当在披露法定信息的同时,向公众解释多一点,“附注”“说明”多一些,如此可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口水仗”,让慈善更加“清明”。但首要的还是完善相关法律体系,解决法律法规之间“打架”及滞后问题,使信息披露有规可循。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明确,创新社会治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国家有关部门应该在制度设计上多下功夫,并加大宣传力度,让制度导航慈善业发展。(摘自:李红梅《慈善的质疑咋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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