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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不如兴建保障性住房?

发布日期:2014-03-13    浏览次数:2978

  

        近年来,住房问题始终是社会矛盾的焦点之一。公民在社会领域中的两项最基本的权利--居住权和资产拥有权被剥夺,这无疑会使中国社会各阶层的社会心理极度扭曲。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的城镇化进程也在不断推进,取得一定的成绩的同时仍然面临一些现实问题和矛盾,其中土地问题尤为严重。

        土地城镇化大大快于人口城镇化,据统计,中国城市建成区面积从1996年的2.02万平方公里增加到2005年的3.25万平方公里,年均增长5.4%,明显高于同期城市人口4.4%的增长速度,未能充分发挥城镇吸纳人口的功能,加剧土地紧张的矛盾。另一方面,一些城镇盲目求大求洋,热衷于建设大广场、宽马路、大草坪、豪华版攻略,花园式工厂,造成对土地资源的过分粗放利用。所谓的城镇化并没有实现惠民惠利的目标,再加上现在高居不下的房价,政府早就应该兴建保障性住房,这才是民生之重,尽快实现“住有所居”,从根本上改善城镇低收入居民的居住条件,这也将有利于扩大城乡居民的消费能力。城镇化不如兴建保障性住房?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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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功翀景2014-04-21

我觉得,加快保障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既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居住权利的客观需要,也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职责。既要尽力而为,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尽早改善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又要量力而行,结合财政能力和土地资源等条件,合理把握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和节奏,积极探索建立非营利机构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运营管理的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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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cy2014-04-16

各地政府应加快探索新一轮棚改和城中村改造的新模式,通过让渡一定政府土地收益、项目搭配、贴息以及争取国开行软贷款等多种方式,积极建立多种资金筹集渠道,特别是要吸引社会资金进入。首先,要对全国棚户区和城中村住房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合理制定棚户区和城中村的标准,根据不同地区住房困难情况、改造需求以及年度财政负担能力,科学确定年度计划目标。既要做到尽力而为,也要做到量力而行。其次,对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应承担必要的责任,可对不同类型项目实行分类补贴,将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用在那些筹资最困难的环节上。同时,要注重发挥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的作用,强调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杠杆作用,积极吸引社会资金进入项目改造工作。此外,还要建立完善的改造项目全过程监督管理机制,确保改造工作进度和改造质量,使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真正成为惠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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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raynia2014-03-31

拓宽住房保障渠道,逐步把进城落户的农民工完全纳入到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研究采取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等多种方式改善农民工的住房条件,完善商品房配建保障性住房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农民工集中的开发区应该鼓励企业建立公共租赁住房,农民工数量较多的企业现阶段可以在符合规定标准的用地范围内建设农民工集体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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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wu2014-03-24

近些年来的实践表明,一些地方无视城镇化发展的客观规律,把城镇化当做发展经济、突显政绩的抓手,逼迫农民上楼、大搞强制拆迁,在造出“空城”“鬼城”的同时,也带来不少因强拆而引发的悲剧事件,对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不良影响,更对社会和谐造成伤害,教训不可谓不深刻。只有放弃此前粗放甚至是野蛮的造城老路,走新型城镇化新路,城镇化才能真正变成加快经济转型升级、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重大机遇,给广大进城的居民带来实实在在的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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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XI2014-03-21

城镇化建设是否会掀起一轮造城运动?答案是否定的,而且我国还将逐步减少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而人的城镇化另一个最关键的问题在于住房。 农民工进城,住房需求如何解决? 到2012年底,中国各地改造棚户区是1260万套,如果本届政府再完成1500万套的话,就是2760万套。2018-2020年,至少还能改造1000万套以上的棚户区和“城中村”,预计一共完成3760万套。 3760万个棚户区家庭从棚户区走出来,进入到现代的住宅里,是不是能够解决1亿人口搬出棚户区、城中村的问题? 因此,我认为城镇化建设不如兴建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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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dyer2014-03-21

新型城镇化说到底是人的城镇化,具体来说,就是农民这一群体的身份、职业、各种权利如何不断转换的过程。因此,城镇化真正的意义,在于解决农民问题,如果占人口65%以上的农民,普通有一种被剥夺感,城镇化发展难以为继。近几年,伴随着房地产市场的迅猛发展,给人一种错觉:城镇化不过是圈地卖钱、盖房卖楼而已,农民身份是否转换,农民是否获益,并不重要。实际上,这不是真正的城镇化,而是伪城镇化。 新型城镇化,新就新在不是开发商的城镇化,也不是政府官员的城镇化,当然也不是城市无限制的扩张,而是以人为核心特别是以农民为核心的城镇化,这就意味着,确保农民在城镇化中的权力将成为新型撑住啊的核心内容。 新型城镇化是一个系统工程,它包括户籍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及农业现代化等诸多方面。 因此,应该同步建立新型城镇化的相关法规。通过立法规范城镇化进程以及各项政策,运用法律手段切实保护农民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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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C2014-03-18

保障性住房在“十一五”期间确实取得很好的成果,但是仍存在很大的问题,政府只对部收入低的人群了解,对其他的了解不全面,对于一些落后的地区财政也比较困难,如果确实兴建保障房,希望政府能够把工作做的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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