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税收承担着组织财政收入、调控经济、调节社会分配的职能。目前,我国每年财政收入的90%以上来自税收,其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我国的税收单位主要有国税和地税,国税主要负责征收增值税、消费税、中央企业税等,地税征收地方企业缴纳所得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等。在申报系统上,国税纳税申报比地税复杂,需要安装网上纳税申报系统,一般国税都要对申报单位进行培训的。而地税可直接在网上申报和上门申报。两种申报途径和方式不可避免的给纳税人造成了诸多不便和麻烦,因此,共绘网建议将国税和地税纳税申报系统合并统一,让纳税人能在一个系统内同时申报国税和地税,简化程序、快捷方便。你觉得可行吗?有实施必要性吗?欢迎您的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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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收征管工作中,税收征管双方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纳税人掌握着对自身经济状况和经营情况比较完备的信息,而税务机关在对纳税人私有信息的获取上处于不利地位。这种信息不对称容易导致纳税人的逆向选择,使纳税人的税法不遵从成本降低、收益提高,以至于生产“劣企驱逐良企”的现象。税务机关应通过对税收数据的深度分析、应用,逐步减少信息的不对称性,如加强纳税人基本涉税信息的采集和分析工作;开拓第三方信息采集渠道,尝试建立多部门统一的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建立第三方信息报告法律制度,通过税收立法加强对涉税信息采集的支撑和保障等。
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迅速,网上购物正逐渐成为主流消费方式。由于互联网的虚拟性和电子商务特殊的商品交易方式、劳务提供方式和支付方式,其征税对象、应税收入和纳税义务发生地都难以确定。这不仅给税务机关实施有效税源管理带来困难,形成税收盲点,造成税款流失,而且导致税负公平和税收中性原则受到冲击。应对电子商务税源管理这个新课题,税务机关应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对电子商务实施税收管理,尽快出台电子商务税务登记、发票管理和税款纳税缴纳等方面的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电子商务税收扶持政策和操作规范,重视引导电子商务纳税人自主申报,提高税法遵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