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PayPal,很多有过海淘经验的小伙伴并不陌生,PayPal这家国际化的第三方支付服务提供商在海外市场颇有实力,其创立于1998年,创始人是当前的硅谷红人、特斯拉掌门人埃隆·马斯克。
近日,国付宝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消息,“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国付宝股权变更申请,PayPal通过旗下美银宝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收购国付宝70%的股权,成为国付宝实际控制人并进入中国支付服务市场。”若交易完成,PayPal将通过间接控股的方式,成为国付宝的实际控制人,并借此获得国内支付牌照,成为第一家进入中国的外资支付机构。对此,《共绘网》想问:中国乃至全球的电子支付系统由外资或私企控股(控制)适当吗?金融风险和个人私隐如何保护呢?由各个国家(国有)掌控电子支付系统是否更能规避金融风险呢?快“畅言一下”跟大家聊聊你的看法吧。毕竟每个人的观点,都是一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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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风险防范首先必须立足于完善法规,加强监管。我国金融机构的外部环境不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不健全;而金融理财业务又处于快速发展时期,本身具有批量大、风险低、业务范围广的特点,因而具有较大的风险却常常被忽略。因此必须制定一套有效的控制风险的体系、制度和管理办法。简言之,就是要在规范的管理下促进理财业务健康、有序发展,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切实使理财业务既成为金融理财机构提升综合竞争力和经营效益的重要工具,也要成为贯彻科学发展观,创建良好金融环境的有效手段。
切实推动《网络安全法》中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相关条款的落地实施。要通过执法实践,督促企业主动依法依规强化管理,健全制度。例如完善数据泄露通知机制,要求企业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数据泄露、毁损、丢失的事件情况时,应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可能受到影响的用户,提醒受影响用户采取防范措施。作为数据生产者的公众个人,也应该在保护个人数据和隐私上发力。个人要尽可能少地披露非必要信息,对个人敏感信息更多加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