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的结束并没有使战争因此终结,各种生灵涂炭还在继续上演。虽说国际法每个国家心知肚明,但也不乏公然违反国际法发动战争的案例。
各国主权平等,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禁止以武力相威胁和使用武力,以及民族自决原则等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然而,不管是伊拉克战争还是叙利亚战争,都可以明显地看到西方列强不遵守国际法的行为。如一直认为自己是“全球玩家”的美国,创造出各种“颜色革命”的概念并在世界众多地区加以实施,引发地区动荡。难道不是对国际法的践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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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抗日战争从一开始就具有拯救人类文明、保卫世界和平的重大意义。中国是在战争中人员伤亡和物资损失最大的国家之一。中国的持久抗战,打乱了日本侵略者北进和南进的部署,粉碎了法西斯势力合流的图谋。中国作为亚太地区盟军对日作战的重要后方基地,为盟国提供了大量战略物资和军事情报。据不完全统计,抗战期间,中国向苏联提供了4.5亿美元的矿、农牧产品,向美国提供了价值7.48亿美元的桐油和锡、钨等矿产品,向英国提供了价值1.148亿英镑的农、矿产品,有力支援了盟国的反法西斯战争。不仅如此,无论是世界反法西斯联盟的组建与巩固,还是以联合国为基础的国际秩序的设计与实现,中国始终是积极的参与者、构建者、维护者。 正是因为这些重大贡献,中国人民赢得了世界爱好和平人民的尊敬,中华民族赢得了崇高的民族声誉,中国以负责任大国的形象登上世界舞台成为战后“四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