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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执行和监督权能分开吗?

发布日期:2015-11-10    浏览次数:6422

  

       钱、权、物的密集区常常易成为腐败的高发地,而政府组织恰恰就是这三者的集中地。政府机构权力结构的高度集中,和选人用人体制的相对落后,导致了其贪污腐败的必然性。要防止权力的腐败,首先就要对权力进行科学分解。而权力不分解就没法制衡,不制衡就没法进行有限的监督,缺乏监督就会弊病横生。

  

      那么能将三权分离么?倘若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权分离”,给权力套上三道“枷锁”,避免权力过度集中,规范权力运行,抓好权力结构配置,让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种权力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这样不仅能使政府机构的日常工作更得以民众信任之外,还能够减少腐败发生几率、提升权力运行效率。政府机构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权能分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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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菲2015-11-12

从传统社会到现代社会的转型意义上看,我以为,衡量社会是否进步的标准有两个:一是高层权力配置是否制衡;二是社会上的官本位是否削弱。高层权力制衡,意味着权力配置的稳定性,决策体制的程序化;社会的官本位弱化,意味着社会分工的发达,公民权利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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