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个月的香港被“黑色恐怖”笼罩,一些激进暴力分子打着自由的幌子持续制造暴力事件,让香港“声名远扬”,这也让人思考,港、澳、台还有哪些主权游离在中国之外?
国家主权是指一个国家固有的在国内的最高权力和国际上的独立自主权利。“三权”(司法权、行政权和立法权)、军队警察、财税货币和文化教育等等都可以体现一国或地区的主权。由于历史原因,港澳和中国大陆实行了“一国两制”,拥有相对独立的部分主权,但是近年来的暴力事件、港独台独分子的嚣张,都让中国的主权蒙羞,是否应该收回游离在中国之外的港澳台部分主权,比如:“三权”(司法权、行政权和立法权)、军队警察、财税货币和文化教育等,从而维持一个中国大一统的和平稳定呢?快“畅言一下”跟大家聊聊你的看法吧。毕竟每个人的观点,都是一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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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香港回归之前的状况怎样,如何特殊,既然回归了,既然是“一国”,既然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地区,我们政府就不应该仅仅是只有驻军和任命特首两项权力,在司法和人士任免方面的权力,应该具有更大的权力。 在英国离开之前突击制造的“司法制度”基本架空了特首权力的情况下,我们任命的特首实际上发挥不了太大作用,香港的主导权实际上大多被“香蕉人”和外籍大法官掌握在手里;特区政府本身就没有多大实权不说,加上特区政府里不少要员实际上也是“香蕉人”,特首的权力基本就没有多少真正的“大权”,实质上处于“名义特首”状态。 这样一来,“一国两制”中的“一国”,并没有在实践中有本质意义的落实,而是处于实际被架空的状态,两者相加就是雪上加霜,国家主权概念在不少港人心中也处于虚无状态。 这就是香港今天乱象的“民众基础”,因此才会发生多次上百万人的“抗议示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