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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别在“任性”中忘了“法治”?

发布日期:2015-02-03    浏览次数:3337

  

最近,“有钱就是任性”火爆全网。说起兴衰治乱,一句“有权就是任性”难免显得单薄。然而,在依法治国的主旋律下,官大于法、权大于法依然存在,还有像那种不作为、混日子、空拿饷的干部也不在少数。权利很任性,法治很受伤。

2014年的中国,经历了空前的折转与变革:司法改革全面铺开,多起冤假错案得以纠正,各路大老虎纷纷落马,依法治国成为年度关键词。在现代政治语境中,腐败,就是典型的权力任性。不久前关于周永康严重违纪案的审查结果一公布,全民骇然,从滥权到受贿,从泄密到通奸,所作所为何等疯狂,却可能只在咫尺之间。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对权力进行一定的制约和监督,七七八八的“任性”才能真正地活跃起来,展现中国社会的力量和希望。您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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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有记者走访郑州市房管、税务部门发现,郑州直系亲属房产过户时,交易价格可以自己决定。换言之,直系亲属房产过户产生的税费可以减少。税务部门工作人员算了一笔账,郑州一套92平方米左右的房子由父母过户给子女,如今只需交几十元,可以少交近9万的税。(据《大河报》) 

       市场上动辄价值几十万、上百万的房产,居然可以在产权转让中只值几百、几十元,甚至可以是几块钱,这不是挑战我们的常识是什么?尽管新政初衷是强调减轻老百姓的税费负担,想要释放制度的善意,但是设计上的不合理、不周全、不完善,无疑又会给偷逃税费、违法违规打开一道更大的口子,一大批房叔房婶、房哥房姐或许就能因此而高枕无忧了,这反而会带来更大的不公正。难怪有网友对此评论:地方税务部门太任性。
     “任性”的背后,其实还是一个法治的问题。根据法律体系的法效位阶原则,地方部门在制定政策过程中,一个最基本的前提便是不能与高于自身层次的法律法规相抵触。在这里,随意而“任性”的新政也遭受了法治的拷问,显示出这样的新政在法理层面,存在一定的缺陷。一项制度如果背离了上位法精神,缺乏法律依据支撑,就根本算不上是好政,也不可能释放制度善意。
        要落实好依法治国,最为关键的一环便是公权力部门要以身作则、依法办事。事实上,关于在房产转让过户过程中如何估值定价、如何缴费纳税,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已有比较明细的规定。地方职能部门最需要做的,也是最应该做的,是结合自身权限和辖地特点,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央的专项政策付诸执行,使其在地方落地生根。
       “任性”的新政必须要用法治来拷一拷、问一问。公权力部门也一定要有自觉的法治思维和熟稔的法治方式,在具体行政行为中凸显法治内容和法治精神,引导形成崇法尚法、遵法守法的社会风尚,从根本上杜绝部分人找漏洞、钻空子的侥幸心理。(吴晓晓)摘自中国新闻网《评论:“任性”的新政 要用法治来拷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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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皮杨2023-03-22

“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 听到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的表述,一位会场外的记者愣了一下:“这是总理的脱稿讲话吗?” 不过,在人民大会堂现场的记者们迅速翻阅手中的材料确认:“任性”这句网络流行语被写进了一年一度的《政府工作报告》。 李克强总理谈到“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改革力度”时说,各级政府都要建立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的有力推进机制,给企业松绑,为创业提供便利,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他说:“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 台下的代表委员们先爆发出一阵笑声,随后,热烈的掌声在大会堂响起。一位现场记者脱口而出:“总理太酷了!” 而在会场外,网友们的评论几分钟后就已铺天盖地了。许多人欢乐地转发着这句鲜活的网络语言:“这句话用得好潮啊!”“总理萌萌哒!”而更多人则看出了总理此番表态背后的“别有深意”。 一家新媒体账号在微博上评论说,“有权不可任性”,就是在提醒公权者要“遵守规矩”;还有网友提出,要用法制约束,作为“有权不可任性”的重要保障。 显然,这是一句轻松幽默的网络流行语,更是建设现代政府的宣言。李克强总理在报告中提出,要公布省级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他说:“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都要简化程序,明确时限,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乘法’。” 总理还提到了政府工作存在的不足:少数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乱作为,一些腐败问题触目惊心,有的为官不为,在其位不谋其政,该办的事不办。 他说,要遵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全面履行职责,所有行政行为都要于法有据,任何政府部门都不得法外设权。 他强调,要坚持依法用权,倡俭治奢,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对腐败分子零容忍、严查处,对腐败行为,无论出现在领导机关,还是发生再群众身边,都必须严加惩治。 他特别明确,要完善“政绩考核评价机制”。“对实绩突出的,要大力褒奖;对工作不力的,要约谈诫勉,对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的,要公开曝光、坚决追究责任!”会场的代表委员们用一次又一次的掌声给予总理热烈的回应。有媒体统计,约90分钟的政府工作报告,台下一共响起51次热烈掌声。 报告结束后,媒体和网友讨论仍然在延续。有人称赞总理提出的“有权不能任性”精彩又给力,还有媒体从政府报告起草组负责人口中挖到了独家信息:这句话是李克强总理亲自加入报告的。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郭田勇在接受媒体采访说:“权力属于公共财产,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在严格的监管约束下运用,不可有丝毫地‘任性’。”一位微博网友则更加朴实的评论为总理“点赞”:有权不可任性,因为权力对应的是民众的期盼,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傅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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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乃平2022-06-20

昨天(6月10日),唐山某烧烤店发生了一起恶性伤人案件。案发时,犯罪嫌疑人对店内正用餐的四名女子中的一人进行骚扰并殴打对方,随后其同行人员冲入店内对受害人进行殴打,并将受害人拖至店外继续殴打。目前,当地警方已抓获两名涉嫌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及三名涉案人员。案件性质如此恶劣,放在改革开放四十多年的情境下看如此令人震惊,放在扫黑除恶大环境下看更是让人匪夷所思。因为挑衅社会法治和道德双重底线,这个案件已经产生了传导效应,使所有屏幕前的人们感受到了一种剧烈的不安。人们的愤怒与困惑非常合理:唐山不是法治社会的一部分么,何以“法”这个字没有任何震慑力?唐山没有有效的社会治理么,何以“当时有顾客报警,警方已介入处理”,十余小时后警方才抓捕到主要犯罪嫌疑人?要知道,这是在常态化的疫情防控之下,十多个小时的时间已经远远超过了寻找和锁定密接的时间。暴力案件具有偶然性,是的。但其预防措施、极端程度、应对机制、处理效率却和一个地方的综合治理水平密切相关。老生常谈海恩法则:一次严重事故之前必有300起未遂先兆;人们也都有这样的经验:某些荒唐事发生在某一特定地域,会显得“合情合理”,因为后者提供纵容、默许此类事情的社会环境。不妨回忆一下,唐山曾在一个月的时间多次登上微博热搜,除了此次恶性案件,另外几次是什么?光明日报客户端。作者: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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ゼンカザ2022-05-15

法治是现代文明最重要的衡量标准,对个人法无禁止即可为,对公权法无授权不可为。比如,传唤需要传唤令,搜查需要搜查令,这都是法制的体现形式。闯入别人家往冰箱床上衣柜喷消毒水,是严重违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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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丽2022-02-28

法律界有一句名言: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一旦这最后一条防线失守,给社会带来的是什么后果,不堪设想,人民群众对社会公正以及政府公信力的信心将受到何种打击,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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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泽民2022-02-24

习近平指出,要加快重点领域立法。加强国家安全等重要领域立法,加快数字经济等领域立法步伐,努力健全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发挥依规治党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政治保障作用,形成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相辅相成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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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海心2020-06-02

熹华君:法治是一个社会的底线,也是能够清晰辨别对错的标准。当然判断任何一个事物,可以从政治的、经济的、人性的、社会的等各种角度进行评判。 但如果批评上升到除之后快的敌我地步,这时批评双方都应坚守法治底线。这一点在四十多年前是有着深刻的教训的。 因为文革砸烂公检法,政治成为判断一切的唯一标准,而政治又由权力执掌者说了算,最后演变为一场“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文革结束以后,党内痛定思痛,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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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久辛2020-02-19

官夲位与封建特权思想留毒很深,现在的“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就是实证。权力任性严重破坏党和国家政府威信!发扬民主是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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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JDHTBSVA2019-09-13

法治是国家形态由传统走向现代的一个重要标志。国家主要以法律手段来治国理政,社会调控和管理才能摆脱随意性和特权,经济、政治、文化的和谐发展与社会全面进步才有基本的秩序保障,整个社会才能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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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JGNF2019-02-03

1. 古代人并没有个人自由的概念,人仅仅是机器,它的齿轮与传动装置由法律来规制。 2. 商业发展必然以私有财产制度为基础,而商业发展的动力,必然是每一个独立的人。 3. 从以“权力”为核心到以“权利”为核心,是现代法治区别于古代法最重要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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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拉拉2018-11-13

法治社会不能仅仅寄希望于“君子慎独”,而有赖于制度化约束。这也意味着,涵养法治意识,离不开一以贯之的落实。正如飞机、高铁上对吸烟的“零容忍”,让烟瘾再大的烟民也能在旅途中安分守己。制度的刚性,不仅树立了稳定的法治预期,也助推了文明的“提速”。正因如此,当“高铁霸座”连续刷屏,绝大多数人倾向于要亮剑、要刚性执法。保持权利边界的清晰可见,避免不文明对文明的挤出效应,以严格执法捍卫守法者的权益,是一个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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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春山2015-11-25

 上周,我在朋友圈随手转发了一条防诈骗消息,很多朋友指出了其中的错误。细细看后,我很惊奇,自己当时为什么就转发了这么一条漏洞百出的消息。这么做确实有些随意了,也提醒自己日后转发要务必谨慎。   类似的事在朋友圈不是孤例,诸如“寻人寻物”“救助大学生”“养生广告”等,举不胜举。一眼扫过,随手即转,一些明显错误的、虚假诱导的、诈骗忽悠的消息,就会不经意间被扩散了。可能是无意识,可能是“我的朋友圈,我说了算”的潜意识,却无形中影响着其他人。正如刚刚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明确编造虚假信息传播或明知是虚假信息传播,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随手的事如果不注意,也会变成法律的事。这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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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群贤2015-11-11

不久前发表了《政在去私》一文,近来通过深入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三严三实”的重要论述,感觉意犹未尽,还有深入探讨的必要。为官从政去除私心杂念,贵在知行统一。前文注重说“知”,本文重点谈“行”。从“行”的角度说,党员领导干部“去私”可从五个方面入手。   找准“度量衡”。“居官守职以公正为先,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公而忘私精神不是天生的,需平时加强学习,要艰苦修养锤炼。党员干部从走上工作岗位的那一刻起,就要以“公”为标尺,正言正行正心,不为私欲所动、不为私利所惑、不为私情所困,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自觉做到履行职责为公、行使权力为民,树立正确的是非观、义利观、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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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柳身2015-10-30

我的亲戚曾借款给一位企业界朋友周转,说好借期一年。一年后,亲戚向这位朋友要款,他却左推右推就是不还。无奈,亲戚将他告上法庭。这桩借款纠纷案简单明了,加之亲戚忙,就全权委托律师代理。在案子进入执行阶段时,代理律师突然出了事,无法再代理此案了,我的亲戚不得不自己跑法院。因从未跟法院打过交道,于是他托了好几个人,找到该法院的一位工作人员,希望他能帮着催催执行案件的法官。该工作人员说,现在法院工作程序都很清晰,不用我催,你自己去跟执行法官说说,能执行的案子肯定不会拖。亲戚怀着忐忑的心情去法院,执行法官接待了他,并详细告诉他目前案件执行的情况。亲戚感觉,法官的态度挺亲切的,因此打消了原有的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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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明孝2015-08-20

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说:“万事万物都有自己运行的法则,这些法则是不能违背的,越过界限发出不符合规则的行为就会使我们走向毁灭。”这句看似普通的话,实际上却向世人传达出一个重要讯号:无论是修身齐家,还是治国理政,都应当实行规则之治,对规则要心存敬畏、一体遵行,规则有棱,社会方可大治。 与此相呼应的,则是美国历史上著名的雷诺德案。1874年,雷诺德被政府以重婚罪起诉。雷诺德是摩门教徒,按照教义“男性教徒可以娶多个妻子”。雷诺德自信可以借助于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中关于“国民拥有充分的宗教信仰自由,宪法将极力保护之”的规定赢得这场诉讼,但经过一审、二审和终审,1879年1月6日,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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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启富2015-08-20

法治是与监督伴生的。作为法治之年的2014年,舆论监督的焦点始终没有离开揭露各种丑陋的违法现象。一桩桩令人触目惊心的违法事、荒诞事在舆论监督的阳光下,无处遁形。我们的新闻媒体变得越来越敏锐、越来越坚强,成为法治中国建设不可或缺的中坚力量。 2014年7月10日,厦门大学博导吴春明猥亵诱奸女学生丑闻在网上曝光。至此,一个伸向高校女生的“咸猪手”被揭发出来。社会不约而同地在呼吁,“师德”何在?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着警服、佩警衔的政府机关保卫人员,竟然大多是“冒牌货”,甚至连这里的派出所也是违规私设的。这些无视国家政权的违法犯罪分子,是一群天不怕、地不怕的“无政府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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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非2015-08-13

每当谈起“严”的话题时,我常会想起读初中时的老师何其严。 其严老师是人文蔚起的古老村庄广东省大埔县湖寮镇莒村人。他在1977年至1978年间担任我们的班主任和语文教学。当时,恢复高考后学校都在抓教学质量。我就读的大埔县黎家坪村小附中也迅速走出“批林批孔”的急风骤雨,转而开始正常的教学。其严老师是公办教师(当时的正编教师),他的严格要求大家也觉得好接受。只是他的严,让人心里难受。违反课堂纪律的,他会当众叫这同学站起来,指责批评,直至此同学脸发红、发黑、发白,批评过后,我发现他略胖的身体有些气喘。上课不认真,作业出差错的,他那恨铁不成钢的批评发自内心,以至他全身在抖动,三七分的蓬松头发直往上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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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文斌2015-08-11

   一个非常简单的道理,就是"治国不能用胳膊管脑袋"。国家在某种意义上跟人一样,它其实就是人的集体。理性的行为必须是脑袋管胳膊。一个人的胳膊管脑袋,那这个人很不正常,很危险。一个国家呢,一样也是要脑袋管胳膊,不能胳膊管脑袋。国家的胳膊是谁?就是公安、武警、军队这些强力机构。这些机构不能没有。没有就不是一个国家。但是国家之所以建立这些强力机构,用马克思主义的语言来讲,国家是暴力的合法垄断,它最后的后盾是暴力。但是国家的暴力不是随便用的,它的唯一正当的用法就是以暴制暴。私人之间有暴力,健康的国家要来管。如果只是口头上的言论,国家就不应该管。    国家的脑袋是什么?国家的脑袋就是法,我们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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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和谊2015-03-21

多少年来,在人们心目中,改革,就是解放思想敢于突破陈规,就是放开手脚打破条条框框。正因如此,“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当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上为改革划定“法治边界”时,给世界留下的印象极其深刻。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决策中,在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被视为“鸟之两翼”“车之双轮”,成为上下贯通的“姊妹篇”,推动我们的事业滚滚向前。循此回望,一条治国理政的主线,清晰可见。2012年12月,履新不到一个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庄严宣示,“依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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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万宾2015-03-21

在大多数人的人生中,通常说“是”要比说“不”多得多。这是因为说“是”是顺着人家,说“不”是逆着人家,人们一般都喜欢听“是”而厌恶听“不”。所以在交往中,一般人也更多地说“是”而不说“不”。当对象是尊者、贵者、强者、上者、是自己的有求者的时候,就更会对他们说“是”而不说“不”了。虽然古人有言,“千人之诺诺,不如一人之谔谔”,即千人之“是是”,不若一人之“不不”,但仍然少有人“谔谔”,而多有人“诺诺”。   对他人说“不”很难,对自己说“不”其实也不易。   谁都不可能不犯错误,不可能不做错事。那么犯了错误,做错了事,有没有勇气对自己说“不”?理论上、口头上、教诲、教导他人时都会说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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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露2015-02-12

作为一名网络写手,董如彬的网名“边民”或许更为人们所熟知。董如彬违法犯罪,主要表现为滥用网络言论自由,包括编造事实牟取经济利益以及为提高个人影响力造谣生事。   我国公民言论自由受到宪法和法律保护,但这并不意味着是不受任何约束的绝对自由。由于互联网具有开放、虚拟、匿名等特点,在网络言论中,片面强调自由而忽视责任的倾向一直存在。殊不知,“自由的第一个意义就是担负自己的责任”。如果网络言论因追求所谓自由而违法犯罪,进而损害多数人权利,那就从根本上违背了自由的本意,也伤害了互联网精神。    如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已经深入人心。在这一背景下,为网络言论划出明确法律界限,成为依法治网的一项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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